工作未滿一年年休假能不能申請
在日常生活中,職工工作一定時間以後是享受年休假的,那年休假工作未滿一年有沒有的休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工作未滿一年能否年休假
根據法律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可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當年度新進員工符合休假條件的,該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關於如何確定累計工作時間的問題,筆者建議公司要求員工提供工作經歷證明,並經人事部審查核實。對於新入職的員工,其如能提供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工作經歷證明如人才交流中心影印職工工作檔案並加蓋“系原件影印”章的檔案、檔案原件、組織人事機關證明、社保參保證明、與入職登記表一致的離職證明書之一的,則可在入職當年年度安排享受帶薪年休假;當年度實際帶薪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天數來折算應休帶薪年休假天數。新進用人單位的員工,如無法提供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工作經歷證明,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時間未達到12個月以上的,不能享有帶薪年休假。
按照法律規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約定的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年休假天數、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高於法定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約定或者規定執行。如:公司制度可以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3年的,年休假5天;累計工作已滿3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7天。
年休假的申請注意事項
按法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也就是說職工有證據***社保記錄等***證明其累計工齡超過一年的,就有權利享受年休假。
關於年休假,多數公司都在員工手冊中有體現,但是公司在制定年假相關的制度時,應當注意:
1.公司享有安排年休假的具體時間的主動權,但應視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必須在一個公曆年度內,安排員工休假。
2.單位原因不安排職工年休假,必須經過職工的同意。單位對職工未休年休假天數,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三倍支付工資報酬。
3.員工沒有休完當年的年休假辭職時,公司也應當支付相應的折算後工資。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計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當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數×3倍平均日工資。
4. 公司在新單位工作不滿一年的,也應安排折算後的休假天數。
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資怎麼算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職工未休年假的工資計算: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2.離職時年假工資怎麼算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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