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病假後規定還有沒有年假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職工是享有休年假的權利,但要滿足條件後才能休,職工休完病假後能申請嗎?沒有年假的情形是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休完病假後是否有年假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休完病假後是否有年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所在單位不扣工資和事假累計兩個月及以上,單位扣發工資的;
2、累計曠工30天及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員工,全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6、復原軍人。新招工人和自謀職業回原單位工作的,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休年假的申請書範文
尊敬的XXX領導:
本人工齡X年,根據XXX規定可以享受每年X天的公休假,現本人需申請休假***時間XX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請領導予以批准為盼!
申請人:XXX
申請時間:XXXX年XX月XX日
休年假的天數計算
公式一、符合休假資格的新入職員工當年度年休假=***當年度剩餘日曆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
【法條規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規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例項解析】張三在a公司已連續工作2年以上,今年8月31日離職,9月1日入職b公司,張三在b公司剩餘日曆天數為122天。按照年休假條例的規定,張三年度休假天數應為5天。因其新入職b公司,則張三在b公司當年度的年休假天數應為***122÷365***×5天≈1.67天。由於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張三今年的年休假天數為1天。
【特別提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覆函,“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員工一入職就可折算享受當年度年休假。
公式二、離職時年休假=***當年度已過日曆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當年度已休天數
【法條規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款規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例項解析】李四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規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李四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時李四在單位工作了300天,公司當年度已安排休2天,那麼李四離職時應折算的年休假天數為:***300÷365***×5-2≈2.11天,因0.11天不足1整天,所以李四折算後的年休假為2天。
【特別提示】司法實踐中,離職員工享受年休假並不侷限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樣適用於上述折算方法。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費的月均工資÷21.75x200%x應休天數
【法條規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例項解析】這樣簡單的問題還用例項?你懂得!
【特別提示】公司在法定年休假外另給的福利年休假是否折算工資,可按公司制度執行。如公司安排員工休年休假,但員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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