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法律關係的概念是什麼
在拍賣交易完成了形成了拍賣的法律關係,但是什麼是拍賣的法律關係,有什麼特徵,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拍賣法律關係的概念與特徵,歡迎閱讀。
拍賣法律關係的概念
拍賣法律關係是指由於法律的調整,而在拍賣當事人之間所形成的特殊的法律關係。例如,某國家機關要將依法罰沒的財產委託某拍賣行拍賣,為此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締結了委託拍賣合同,這樣就在國家機關和拍賣行之間,圍繞拍賣這一行為,建立了權利義務關係。又如,某拍賣行按拍賣公告的內容進行公開拍賣時,某甲根據公告的條件來參與競買,通過叫價、應價程式,最終成為拍賣標的的買受人,因此在拍賣行和某甲之間形成了權利義務關係。
拍賣法律關係的特徵
1、拍賣法律關係均建立在合同基礎之上,雙方當事人根據合同或法律本身互為給付,權利均指向對方當事人。當拍賣法律關係出現問題從而引發糾紛時,通常定性為合同糾紛或侵權糾紛。
2、拍賣法律關係是相對複雜的法律關係。拍賣法律關係中既有委託人與拍賣人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又有拍賣人與買受人之間的買賣關係。拍賣是一種較為複雜的買賣方式。在拍賣關係中,委託人是真正賣方,競買人或買受人是真正買方,但交易並非如一般買賣那樣在買賣雙方間進行,而是通過拍賣人這一中介來完成。因此,拍賣是在各方當事人之間,分為委託程式和拍賣程式兩個相對獨立的程式進行的。
3、拍賣法律關係以拍賣人的權利義務為核心。拍賣人在拍賣法律關係中地位突出,其權利義務既可對應於委託人的權利義務,也可對應於競買人或買受人的權利義務。例如,保留價確定以後,拍賣人必須依照保留價規則出售拍賣標的,其中的權利義務既針對委託人,也針對競買人或買受人。說拍賣人的權利義務是核心,還表現在拍賣人的相關行為可以不涉及委託人,或者不涉及競買人或買受人,但必須涉及拍賣人。
拍賣法律關係的構成的條件
拍賣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即法律關係的主體、客體和內容,分別稱為主體要素、客體要素和內容因素。
***一***主體要素。拍賣法律關係的主體極其廣泛,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和國家。
作為拍賣法律關係的主體必須具有行為能力,或稱參與拍賣的行為能力。主體的型別不同,法律對其行為能力的要求也不同。如自然人和法人,法律對其行為能力的要求就不同,主體在拍賣關係中扮演的角色不同,法律對其行為能力的要求也有異,如委託人、拍賣人、競買人各自有其資格標準。拍賣行為能力也可以用一定的權能來衡量,如是否擁有處分權、經營權、管理權等。
與拍賣法律關係主體相近的一個概念是拍賣法律關係的當事人。法律對當事人的界定是指與某法律事實有直接關係的人,他們不僅參與某一法律關係,而且通過他們的行為直接創設、變更、消滅某一法律關係。從其在拍賣中扮演的角色分類,拍賣法律關係的當事人可分為三方,即買賣的雙方加上中介人,習慣上成為委託人、拍賣人、買受人***競買人***。
拍賣人。拍賣人是拍賣法律關係中最主要的主體,其在法律關係中的地位是委託人、代理人,其行為由被代理人負責。但拍賣人又具有相對獨立性,既受制於委託拍賣合同,又受制於拍賣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