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勞務派遣糾紛法律適用情況
如果勞務派譴公司將勞動者派譴到國外進行工作的,這叫作涉外勞務派譴。雙方需要對派譴時間、派譴國家進行明確約定,發生糾紛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救濟。下面是小編為你介紹涉外勞務派遣糾紛法律適用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我國憲法第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第8條規定:“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經濟組織以及中外合資經營的企業,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它們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
我國民法、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我國政府保護在中國境內 外國人的合法權益,外國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未經公、檢、法機關決定和執行不受逮捕。外國人的勞動、福利、受獎勵、受教育等權利受到保護。外國人在中國期間不享有政治權利,也不承擔服兵役的義務。同時,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必須遵循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此處的外國人是指一般外國人,即不享有特權與豁免的普通外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無國籍人。同樣地,我國自然人、法人,如在外國工作、投資也應遵循外國國家法律規定,受到外國國家法律的保護。
特別規定適用行為地法即勞務合同履行地國家法律
在涉外勞動關係的法律適用中,外國為了便利國家勞務管理和體現國民待遇原則,特別規定如發生涉外勞動爭議事宜,應按照涉外勞動者工作地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來進行處理。這樣有利於公正、公平、高效、減少訴訟成本費用。只有在按照地方法規處理涉外勞動糾紛顯失公平的情況下,才能選擇適用當事人本國法。如果選擇適用當事人本國法律處理涉外勞動紛爭和導致處理結果顯失公平,不能合情、合理、合法、有效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與權益,在此情況下,受案法院應採取折中的方法即依照兩國或兩國以上國家的法律規定,對涉外勞動糾紛作出的處理結果,更能體現保護人權和司法的公正。
***1***適用國際私法。適用國際私法中對涉外民事方面的法律規定。因為涉外勞動關係也屬於涉外民事關係的範疇。
***2***適用國際慣例。涉外勞動法律關係當事人在合同中若沒有其他協議,適用該勞務合同的法律應該是:無論僱員是否被暫時派往另一國,都可根據合同慣常從事工作地國家的法律。我國《民法通則》中對適用衝突規範的一般制度也有明文規定:第一百五十條:依照本章規定適用外國法律或者國際慣例的,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中國在《國際私法示範法》第九條[定性]中也有明文規定:“對國際民商事關係的定性,適用法院地法。但如果依法院地法不能適當解決的,可以參照可能被選擇適用的法律來解決。”
說明:定性亦稱“識別”。對國際民商事關係的定性,在國際實踐中,大多主張依法院地法進行,也有主張依國際民商事關係應適用的準據法進行,或者主張根據不同的案件採取不同的定性標準。本條原則上肯定了依法院地法進行定性,但同時規定在依法院地法不能適當解決定性問題時,可以參照可能適用的有關準據法來進行定性。
***3***適用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即意思自治***。
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下,適用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但是若涉外勞動關係當事人沒有選擇所適用的法律,其應該適用的必要法律條款對僱員不能給予有效的保護時,則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無效。
***4***適用最密切聯絡國家的法律。
在涉外勞動關係的法律適用的司法操作實踐中,如果根據工作性質的需要,僱員必須被派往不同的國家工作,若發生糾紛,本應適用招聘企業營業地所在國法律。但是,如果該涉外勞務合同與另一國家有更為密切的聯絡,則適用該另一國國家的法律。
***5***適用混合法。***即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法律時,揚兩國優點避兩國缺點的折衷主義。***
多個國家的法律對同一問題作了不同的規定,若在適用密切聯絡國家法律也不能適當解決涉外勞動關係當事人的勞務糾紛時,受案法院在實際操作上,可以採取吸收多個國家的有關法律條款而進行合併折中處理。這樣才能真正公平、公正、有效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是為了增加處理涉外勞動糾紛的靈活性,以利於減少和協調國際法律衝突的發生。
在涉外勞動關係的法律適用中,外國為了便利國家勞務管理和體現國民待遇原則,特別規定如發生涉外勞動爭議事宜,應按照涉外勞動者工作地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