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舞臺燈光的介紹

  舞臺燈光是舞臺表演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那麼,你知道舞臺燈光的發展嗎?以下是有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舞臺燈光的介紹,希望能幫到你。

  舞臺燈光的發展過程

  早期戲劇曾有露天或半露天的演出史,都以日光為光源。但隨著演出場所搬進室內或夜間演出,開始出現了舞臺燈光,據文字記載,1102年後,中國北宋的汴梁,每逢元宵節都演出“百戲”,看臺樓下用坊木壘成舞臺,臺兩旁的垛樓上各掛燈球一枚,大有丈餘,內燃椽燭,這是中國人造光源之始。16世紀歐洲如在室外夜間演出,則用浸過樹脂的繩子製成篝燈作為光源。15~16世紀間,義大利佈景師進行了色光照明的試驗。17世紀初義大利人在演出中做過控制燈光驟暗的各種試驗。而法國古典主義演出中也做過如何表現一晝夜時間變化的嘗試。18世紀以來,演出時熄滅觀眾席場燈、只留舞臺燈光,已形成慣例。1755年德累斯頓劇院演出歌劇《耶奧》時,舞臺上點燃蠟燭達8000枝之多。19世紀以來,光源變化迅速。1808年倫敦蘭心劇場首先用上了煤氣燈。因為煤氣燈可以利用管道統一控制並可有明暗變化從而得以推廣。英國人H.德拉蒙特發明了石灰燈,在舞臺上能產生類似日光或月光的光色。1870年英國使用了石灰燈作為追光,後又以油漆塗在石灰燈的玻璃罩上獲得色光效應。1846年巴黎歌劇院第一次使用電弧光源,後又利用電弧光製作出彩色絲綢濾光片並創造了用5個連續的燈光變化來表現從日落至日出全過程的舞臺形象。20世紀初,鎢絲燈泡問世後,為舞臺提供了發光集中的聚光燈,併為表現舞臺空間、創造舞臺氣氛提供了有利條件。調光器的發明,燈光系統的統一管理以及濾色片的使用,都加強了舞臺燈光的表現力。1920年義大利人M.佛爾吐尼設計了一種柔光光線反射系統,利用從絲織品上反射出來的電弧光源來摹擬自然界的光色表現天空的幻覺。

  20世紀初瑞士舞臺美術家A.阿庇亞及英國導演、舞臺美術家戈登·格雷先後提出了燈光藝術造型理論,要求燈光表達出視覺雕塑感、音樂感和舞臺空間中的運動與節奏感。實踐證明它為燈光藝術開拓了廣闊的天地。在現代派的演出中,未來主義和表現主義的演出都很重視舞臺燈光的作用。如利用閃爍的燈光製造出動盪的舞臺氣氛;以切光代替閉幕,製造舞臺上的蒙太奇場面等。20年代德國導演E.皮斯卡託首先在舞臺上使用了電影手法。50年代中捷克斯洛伐克的舞臺美術家J.斯沃博達創造了多螢幕、多層次多角度的投映技術和不同的燈光塑形技術,從而豐富了舞臺燈光的造型語言,促進了燈光藝術的進一步發展。

  中國宋代以後,舞臺上就曾使用過人工照明,清代張岱的《陶庵夢憶》有文字記載,彩燈也始於宋代。劉輝吉在演出《唐明皇遊月宮》時就使用過燈光變化。清代後期,宮中和民間都在演出“燈綵戲”。光緒十年***1884***慈禧壽誕時,一次演出就用去蠟燭448枝,而民間演出的《牛郎織女》也用了許多喜鵲燈。辛亥革命後,中國劇場一般使用汽燈或電燈照明。從1933年上海上演《怒吼吧,中國!》時起,中國舞臺上開始建立了舞臺聚光投射系統。1954年後,先後建成了一些符合國際標準的劇場,引進並建立了中國自己的舞臺燈光系列,發展了中國獨特的幻燈表現藝術。

  舞臺燈光的功能

  ①使舞臺畫面更清晰:使觀眾能夠看清什麼或舞臺的某些角落不觀眾看見***現性***。

  ②加強舞臺表演的效果:符合劇情需要,使背景顯得自然,對劇情發展起到襯托、暗示和誘導作用、調節氣氛***演員、觀眾***。 舞臺燈光的使用原則:

  ①強度***指燈光的亮度***:必須有足夠的燈光,使觀眾能夠看到顏色、外表和細節。

  ②分配:包括燈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臺的方向分配,主體必須與配角和背景與明顯不同***顏色***可亮度區別。

  ③顏色:依靠色紙、電腦調色等方式來滿足劇情的需要。

  ④變化:依劇情需要,使燈光的顏色、亮度、運動進行變化。在舞臺燈光的具體使用過程中,在減少某一光源前,應做好增強下一光源的準備,除劇情的特殊需要外。盡是避免黑聲,以免影響演職人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