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的啟示解讀及教學設計
《釣魚的啟示》是美國短篇小說家兼建築家詹姆斯·勒菲斯特所寫的一篇短篇小說,接下來小編為你整理了,一起來看看吧。
釣魚的啟示解讀
讀《釣魚的啟示》一文的題目,便可猜讀出文章大概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敘事,講述釣魚的經歷;另一部分是感悟,講述獲得的啟示。由此看來,這是一篇敘事說理文。
一篇文章,通過起、承、轉、合的過程,基本形成一篇文章的主題、立意。最吸引讀者眼球、吊起讀者胃口的莫過於情節上的“突轉”。《釣魚的啟示》中的“突轉”,便是介於“釣魚”與“放魚”中那一句不引人注意的句子:父親划著了一根火柴,看了看手錶,這時是晚上十點,距離開放捕撈鱸魚的時間還有兩個小時。
這也正是父親讓孩子必須放掉那條鱸魚的唯一理由。由此,故事情節發生了突轉──必須把魚放回湖中;人物心情發生了突轉──由“得意”轉為“急切”“難過”“乞求”“不捨”。直接影響孩子心情的,便是父親說的那兩句話,父親沒有用“必須”而用“得”;沒有據理力爭而是安慰孩子。這兩處語言描寫帶給讀者的是,同一個意思──必須把鱸魚放掉;同一種情感──自然地流露出了對孩子的愛。這種愛既包含了一位父親對孩子嚴格的要求──無論何時何地何種境遇,都要無條件地遵守規則,還包含了他對孩子無盡的理解與期待。父親僅說的兩句話,便成了全篇中最精彩的描寫。
文中的孩子之所以如此不情願地放掉鱸魚,細細咀嚼文字,便會發現至少有四條理由──從未見過、來之不易、無人知道、只差兩小時。
難道說真的“無人知道”嗎?文章中三次描寫“月光”,多麼美的月夜!月光下拋竿、月光下垂釣、月光下欣賞鱸魚、月光下放回鱸魚。環境本身就是具體內容中的一部分,作者藉助環境烘托人物心理和渲染氣氛。更重要的是,父子倆的一舉一動被美麗的月光緊緊地注視了,這三次對月光的描寫,也呼應了這篇文章的原題──《做得對與做得好──天知地知》。“月光”所表現的意象,所傳達的意味,所起到的作用,耐人尋味。
正是因為孩子如此不情願地放掉到手的鱸魚,所以父親發出了這樣的感嘆:道德只是個簡單的是與非的問題,實踐起來卻很難。三十四年前的那天晚上,孩子躺在床上,輾轉反側,依然在體會著父親的話語;三十四年來,孩子常常體會著父親說的這句話;三十四年來,每當孩子再次遇到本該不屬於自己的利益的時候,他就想到了父親說的這句話;三十四年來,他對童年釣魚的經歷也有了自己的體會──把釣到的大鱸魚放回湖中,一個人要是從小受到這樣嚴格的教育的話,就會獲得道德實踐的勇氣和力量。
當我們翻開“語文課程標準”,在第三學段中,會看到這樣的學段目標:
能聯絡上下文和自己的積累,推想課文中有關詞句的意思,辨別詞語的感情色彩,體會其表達效果。
在閱讀中瞭解文章的表達順序,體會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領悟文章的基本表達方法。
閱讀敘事性作品,瞭解事件梗概,能簡單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場景、人物、細節,說出自己的喜愛、憎惡、崇敬、嚮往、同情等感受。
依據文字特點,依據“語文課程標準”,在本課的教學中,教師要抓住文字中的細節,讓學生體會“我”的心情變化和父子之間的矛盾衝突;讀懂父親曾告誡孩子的話及孩子從釣魚這件事中所獲得的啟示;感悟篇章結構,領悟將事與理融為一體的寫作方法,提高表情達意的能力。
學生喜歡閱讀故事性極強的文章,《釣魚的啟示》中的“突轉”情節易於其走進文字。他們能夠獨立讀懂文字內容,從描寫作者語言、動作、神態的語句中體會人物心情,但體會這則故事背後的“啟示”,對於學生來說,由於年齡、閱歷所至,是個難點,也是教學中的重點。
通過幻燈片,教師出示父親告誡孩子的那句話:道德只是個簡單的是與非的問題,實踐起來卻很難。學生理解這句話有一定的難度,前一分句說“道德是個簡單的問題”,後一分句又說“實踐起來很難”,只有讓學生在第一分句前添上三個字“說起來”,這樣學生再讀這句話,很容易理解其意思了,當然,也不會再引發前後分句間的自相矛盾了。
這僅是初步理解了這句話的意思,教師還要深入引領學生體會這句話的含義。教師要引領學生抓住重點詞語“是”與“非”,這是顯而易見的,學生知道“是”就是對的,“非”就是“錯”的。但教師要再次引領學生瀏覽全文,聯絡前文所講的“釣魚的過程”,說說怎樣做是對的,怎樣做是錯的。
這是在全篇的背景下,引導學生前後聯絡起來深入思考問題,這樣的閱讀教學過程才能提高高段學生的閱讀能力。
學生通過閱讀,一定能說出“把鱸魚放掉是對的”“把鱸魚留下是錯的”,顯然,學生讀懂了這篇課文。但是,他們在表達上是有欠缺的,缺少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前提條件。要再一次引導學生表達出“當沒到開放捕撈鱸魚的時間,釣上來的要放掉,就是對的”,培養學生縝密的思維,準確的表達。
繼而再聯絡前文,體會從哪看出來“道德實踐起來卻很難”?再通過教師聲情並茂地引讀,加深學生對這一句的深刻體悟。這樣一來,就突破了教學中的第一個難點。
“感悟篇章結構,領悟將事與理融為一體的寫作方法”,是教學中的第二個難點與重點。說它是難點,是因為這是學生獨立閱讀所不能的,需要教師的閱讀引領與點撥;說它是重點,是因為在第三學段中,要引領學生“初步領悟文章的基本表達方法”,“課標”中強調的是在這一學段中要引導學生領悟謀篇的方法,而不是寫句的方法,更不是造段的方法。
在這篇文章中,謀篇的方法上可謂有三:一是釣魚與放魚間,在情節上發生了“突轉”,看似不經意的一筆,卻造成了事件的波折性,給人事情急轉直下的感覺;二是環境描寫與敘事相結合,環境描寫有三次,前兩次可謂烘托人物心情,而第三次增加了鱸魚對我的誘惑力,也是對父親是否依然堅持原則提出了嚴峻的考驗,更是對凸顯文字的主題起到了有力的背景支援,其烘托作用可謂大也;三是事與理之間,巧妙地連線在一起,這對於敘事說理文來說,決定著整篇文章的成敗。
語文教學是一門捨得的藝術,三種寫法選擇哪一種作為教學內容?這要依據教材特點,哪一種寫法是這篇文章所獨有的,就選擇哪一種。這樣一比較,教師應確定課堂上要引領學生感悟事與理之間,是如何巧妙地連線在一起的。
通過幻燈片,教師出示第十自然段。
轉眼間三十四年過去了,當年那個沮喪的孩子,已是一位著名的建築設計師了。我再沒有釣到過那樣大的魚。但是,在人生的旅途中,我卻不止一次地遇到了與那條鱸魚相似的誘惑人的“魚”。當我一次次地面臨道德抉擇的時候,就會想起父親曾告誡我的話:道德只是個簡單的是與非的問題,實踐起來卻很難。把釣到的大鱸魚放回湖中,一個人要是從小受到這樣嚴格的教育的話,就會獲得道德實踐的勇氣和力量。
這一段一共四句話,作者表達了三層意思。第一句是第一層,講的是“人”;第二句是第二層,講的是“事”;第三層是第三句和第四句,講的是“理”。
製作幻燈片時,教師可將每一層設定一種顏色。這樣引導學生反覆朗讀這一段時,通過顏色的變化,很自然地瞭解了段落層次。再通過問題引領,進一步指導學生細讀:在這三層中,哪些是講三十四年前的內容?哪些是講釣魚以後的內容?這時,學生一定會恍然大悟:原來,在每一層中,都是先寫三十四年前的,再寫釣魚以後的。然後,按照人、事、理的順序交織在一起。
當我們的學生掌握了若干篇謀篇的方法,學生筆下的作文一定會新穎別緻,恐怕難見“起因、經過、結尾”這樣三段式的作文了。
課至尾聲,教師可告訴學生:三十四年過去了,文中的“我”長大了,成為著名的建築設計師。他,就是詹姆斯·蘭費蒂斯。他還驕傲地把這件事告訴他的朋友們和他的子孫後代。有兩句話,他會印刻在子孫後代的心裡。此刻,齊聲朗讀父親告誡我的話和我若干年後體悟出的那句話。這兩句話也一定會深深地印刻在學生的心中。
在這一課的教學中,教師通過引導學生自主閱讀,誘發感悟,探求表達之祕妙,做到得意,得言,得法,得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