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的借條具備內容及注意事項

  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出現借錢還錢的現象,借錢這一行為可以口頭承諾,也可以以書面形式,當然,如果是以書面形式承諾借和還,這種書面形式叫借條。那麼,當雙方約定以借條形式來進行借錢還錢,就要注意借條應具備的內容。怎樣寫借條才是合法合規的呢?寫借條要注意些什麼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供你參考。

  規範的借條具備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借條注意事項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係,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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