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有哪十大傳統習俗

  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是春節後第一個重要的傳統節日,在這特別的日子裡,不同的地方都有著不一樣的習俗,各有各的特色,但有些習俗是必不可少的,也是至古流傳下來的,那麼究竟有什麼習俗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推薦元宵節的幾個習俗,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十大習俗

  一、吃“元宵”

  正月十五吃元宵,是在中國由來己久的習俗,元宵即“湯圓”,它的做法成份風味各異,但是吃元宵代表的意義卻相同。代表著團團圓圓和和美美,日子越過越紅火。俗語有句話叫和氣生財。家庭的和睦以及家人的團圓對於一個完整的家庭來講是多麼重要的因素。因此,在元宵節一定要和家人吃上“元宵”。

  二、“送花燈”

  “送花燈”簡稱為“送燈”,其實質意義就是送孩兒燈。即在元宵節前,孃家送花燈給新嫁女兒家,或一般親友送給新婚不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為“燈”與“丁”諧音。表示希望女兒婚後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女兒懷孕,則除大宮燈外,還要送一兩對小燈籠,祝願女兒孕期平安。

  三、耍龍燈

  龍是中華的圖騰,中華民族崇尚龍,把龍作為吉祥的象徵。正月十五舞龍燈,載歌載舞的喜氣氛圍,流傳於很多的地方。

  四、舞獅子

  舞獅,又稱“獅子舞”、“獅燈”、“舞獅子”,多在年節和喜慶活動中表演。獅子在中國人心目中為瑞獸,象徵著吉祥如意,從而在舞獅活動中寄託著民眾消災除害、求吉納福的美好意願。

  五、猜燈謎

  每逢元宵節,各個地方都打出燈謎,希望今年能喜氣洋洋的,平平安安的。因為謎語能啟迪智慧又饒有興趣,所以流傳過程中深受社會各階層的歡迎。唐宋時燈市上開始出現各式雜耍技藝。明清兩代的燈市上除有燈謎與百戲歌舞之外,又增設了戲曲表演的內容。

  六、踩高蹺

  高蹺會一般由群眾自發串連組織起來的。正月十一、十二開始踩街,寓意告知人們在眾多的民間花會中,今年掛個號。正月十五正式上街,一直到十八方告結束。

  七、祭門、祭戶

  古代有“七祭”,這是其中的兩種。祭祀的方法是,把楊樹枝插在門戶上方,在盛有豆粥的碗裡插上一雙筷子,或者直接將酒肉放在門前。

  八、走百病

  “走百病”,也叫遊百病,散百病,烤百病,走橋等,是一種消災祈健康的活動。元宵節夜婦女相約出遊,結伴而行,見橋必過,認為這樣能祛病延年。

  九、迎紫姑

  紫姑也叫戚姑,北方多稱廁姑、坑三姑。古代民間習俗正月十五要迎廁神紫姑而祭,占卜蠶桑,並佔眾事。每到迎紫姑這一天夜晚,人們用稻草、布頭等紮成真人大小的紫姑肖像,與夜間在廁所間豬欄迎而祀之。真實地反映了勞苦民眾善良、忠厚、同情弱者的思想感情。

  十、逐鼠

  逐鼠在農曆的正月十五舉行。養蠶的人家在正月十五熬上一大鍋粘糊糊的粥,有的還在上面蓋上一層肉,將粥用碗盛好,放到老鼠出沒的頂棚、牆角、邊放嘴裡還邊唸唸有詞,詛咒老鼠再吃蠶寶寶就***。傳說這樣做,本年的老鼠就不會吃蠶寶寶。

  古代的習俗

  據《神異經》載:西方山中有山臊,犯之則令人寒熱。但它怕竹子爆聲,於是人們燒竹來趕走它。唐代詩人來鵠詩云:“新曆才將半紙開,小庭猶聚爆竿灰。”宋代王安石詩:“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在火藥發明之後,人們在春節仍然燃爆竹。

  宋代已用名片拜年,稱為“飛帖”。各家門前貼一紅紙袋,上寫“接福”,即承放飛帖之用。清代《燕臺月令》也形容北京“是月也,片子飛,空車走。”現代的賀年片、賀年卡,可以說是其遺風。

  《武林舊事》等載:“以絹燈剪寫詩詞,時富譏笑,及畫人物,藏頭隱語,及舊京諢語戲弄行人。元宵佳節,帝城不夜。春宵賞燈之會,百戲雜陳。詩謎書於燈,映於燭,列於通衢,任人猜度;所以稱為燈謎。”好謎者更組織有謎社。

  謎社在清代亦極為流行。如光緒年間有竹西后社、射虎社、萍社等燈謎組織,其間謎手雲集,每以茶館酒肆,或在自傢俬宅作為燈謎活動場所,或研究探討,或張燈懸謎,招引猜射,娛樂民眾。謎燈有四面,三面貼題簽,一面貼壁,此燈又名彈壁燈。猜中者揭籤,獲小禮品留念。

  在古代,漢族人還有在元宵節偷菜求子、偷菜求婿的習俗。至今,在貴州省黃平一代的苗族中仍保留著在每年的正月十五偷菜傳情的習俗。這天,姑娘們會去偷非本族人家異性的青菜,希望能“偷”得一段好姻緣。

  正月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故稱“元月宵夜”。道家以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早在漢代已有慶賀元宵之俗,至唐規模更為盛大。

  唐睿宗時元夕作燈樹高二十丈,燃燈五萬盞,號為“火樹”。“金吾不禁夜”是說京城破例取消夜間戒嚴,允許市民逛燈三整夜,又稱“放燈”。

  “走百病”,又稱“烤百病”“遛百病”“散百病”。舊時,每當正月十五元宵節夜晚,特別是正月十六一整天,婦女們便三五成群,結伴出遊,她們一邊賞燈散步,一邊遛彎兒“走”除百病。這是一種消災祈健康的活動。

  發展

  元宵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早在2000多年前的西漢就有了,元宵賞燈始於東漢明帝時期,明帝提倡佛教,聽說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觀佛舍利,點燈敬佛的做法,就命令這一天夜晚在皇宮和寺廟裡點燈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掛燈。以後這種佛教禮儀節日逐漸形成民間盛大的節日。該節經歷了由宮廷到民間,由中原到全國的發展過程。

  在漢文帝時,已下令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漢武帝時,“太一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馬遷建立“太初曆”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大節日。

  另有一說是元宵燃燈的習俗起源於道教的“三元說”;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燃燈。

  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充套件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裡才落燈,整整十天。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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