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籤合同的具體流程
買房籤合同幾乎是所有購房者都要經歷的過程,合同既是購房者購房憑證,也是未來購房者維權的法律依據。那麼,在簽訂購房合同時,需要走哪些流程呢?下面由小編為你提供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購房合同簽訂的流程
一、認真閱讀合同當中的內容
拿到購房合同後,購房者先不要著急簽定合約,應該仔細閱讀合同中的內容,如果對其中的部分條款和專業術語不理解或不清楚,可以向對方諮詢,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後才開始簽約。
二、認準簽約主體
認準簽約主體,避免“一房多售”或騙取房款後攜款潛逃的現象發生。
三、檢查合同中是否包括以下內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裝置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許可權;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裝置標準等。
四、籤購房合同流程後的溫馨提示
1、對開發商提出、而自己不明白的地方,要詳細詢問清楚; 2、對雙方有分歧的地方如何與開發商進行溝通; 3、對於開發商提出的"霸王"條款,如何與之談判,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4、簽定完合同,不要忘記了自己拿一份。
簽訂購房合同時的注意事項
1、開發商違反法律法規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2、開發商存在欺詐、脅迫購房者簽訂合同
對於開發商誤導導致購房人產生重大誤解,或者開發商脅迫購房者違背真實意思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但是購房者需要進行舉證來申請法院和仲裁機構予與變更或者撤銷。
3、交付房屋的套型和設計不符
開發商私自變更設計包括戶型、面積朝向等事先沒有經過購房者同意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購房合同無效。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開發商實際交付的房屋實測面積與合同該約定的建築面積或者套內面積誤差值超過3%,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購房合同無效。
5、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房屋主體結構指的是承重牆、樑、柱等,經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核驗,確屬主體結構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購房合同無效。
6、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房屋再次抵押
簽訂買賣合同後,出售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房屋抵押給第三方,合同無效。或者一房多賣的行為,購房合同是無效的。
7、開發商隱瞞事實出售拆遷安置房
開發商將拆遷安置房出售給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
8、延期交房超過合理期限
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能履行交付房屋任務的,購房合同無效。
9、出賣方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10、與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民法通則》第十二條規定: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第十三條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刑法中的限制行為能力人是指,年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的人。
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房屋買賣均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簽訂合同,他們不能獨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屬無效合同。這種情況在二手房交易中,比較常見。
11、產權主體無資格導致的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產權人。非產權人出賣他人的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的同意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12、房地分離出賣
由於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產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
13、侵犯優先購買權
房屋產權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產權人出賣出租房時,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有優先購買權。
海外購房申請貸款的時間
1、賣家出價前申請預審批
在國外貸款購房需要銀行預審批,拿到銀行的預批函後才有向賣家出價的資格,否則,如果以貸款購買人的身份向賣家提供正式的出價函,但沒有銀行的預批函,賣家是不予理會的。
銀行拿到申請人的資料後,會在很短的時間內給予反饋。
2、籤合同後向銀行正式提交貸款申請
在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後,購房者需攜帶銀行要求的貸款申請材料、房產買賣合同,向銀行正式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