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無證駕駛摩托車處罰標準
我國法律規定,無論是臨時牌照還是正式牌照,機動車必須有牌照才能上路。那麼你知道是怎樣的嗎?以下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關於,希望對你有用。
無證駕駛怎麼處罰
一、未攜帶駕駛證的無牌駕駛:***2000元、扣留機動車、拘留15天。駕駛無牌車輛:***200元,暫扣車輛。
1、***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2、扣車***依據:***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25條第1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3、扣分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附件3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5條第5項:“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4、及時歸還車輛依據:***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28條:“對扣留的車輛,當事人接受處理或者提供、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經核實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退還。”
5、扣車最多10-15天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28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實的時間不得超過10日;需要延長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至15日。核實時間自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車輛合法來歷證明,補辦相應手續,或者接受處理之日起計算。”
二、有證駕駛無牌車輛:行政***20-200元;可以扣車最長到10天;駕駛證扣6分,還要支付扣車時可能產生的拖車費停車費。
1、違規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2、申請臨時行駛車號牌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36條第2項:“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二***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後尚未註冊登記的;”3、臨時行駛車號牌有效期限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37條第2款:“屬於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屬於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九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4、***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5、扣車***依據:***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25條第1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6、扣6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2條第10項:“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十***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
酒駕的處罰標準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將被降級,暫扣機動車6個月,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A1照5年後領取增駕,A2、B1照3年後領取增駕。
2、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領取駕駛證,10年內不得增駕A、B照;
3、飲酒駕駛營運車的:處15日拘留,5000元***,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領取,10年內不得增駕A、B照。
4、飲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禁駕;飲酒駕車一次記12分將降 級,失去原最高準駕車型資格,重新學習、考試。一旦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均不得增駕A、B照。
5、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領取駕駛證;
6、醉酒駕駛營運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領取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不得領取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
提醒:因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需要提醒的是,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申請駕駛證。
酒駕撞車怎麼處理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並出具傷勢鑑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後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辦***申請重新認定。
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發票、票據、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8、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等、嚴重致殘的還加帶家屬情況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證明材料。
9、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如若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託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託代理的證明手續。
10、 經調解達成協議後雙方簽字後結案。並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字據。
11、調解期滿、經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後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