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無牌無證摩托車處罰標準
無牌駕駛,是指機動車沒有牌照而駕車行駛的情況。那麼你知道酒駕無牌無證摩托車怎樣處罰嗎?以下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關於,希望對你有用。
無牌駕駛處罰標準
一、未攜帶駕駛證的無牌駕駛:***2000元、扣留機動車、拘留15天。駕駛無牌車輛:***200元,暫扣車輛。
1、***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2、扣車***依據:***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25條第1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3、扣分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附件3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5條第5項:“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4、及時歸還車輛依據:***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28條:“對扣留的車輛,當事人接受處理或者提供、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經核實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退還。”
5、扣車最多10-15天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28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實的時間不得超過10日;需要延長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至15日。核實時間自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車輛合法來歷證明,補辦相應手續,或者接受處理之日起計算。”
二、有證駕駛無牌車輛:行政***20-200元;可以扣車最長到10天;駕駛證扣6分,還要支付扣車時可能產生的拖車費停車費。
1、違規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2、申請臨時行駛車號牌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36條第2項:“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二***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後尚未註冊登記的;”3、臨時行駛車號牌有效期限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37條第2款:“屬於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屬於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九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4、***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5、扣車***依據:***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25條第1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6、扣6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2條第10項:“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十***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
摩托車酒駕該怎麼進行處罰
摩托車與轎車同屬於機動車,摩托車“酒駕”將與轎車“酒駕”一同適用於公安部的“四個一律”:對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法律法規規定有***處罰的,一律從重處罰。
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要求,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暫扣駕駛證半年,並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終身不得增駕A、B照;只要有酗酒和***史記錄的駕駛員,一律禁止駕駛學校校車。
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鑑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於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資料,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鑑定結論。
酒後駕駛事故如何處罰
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是按血液中酒精濃度的不同來區分的。按現行標準,血液酒精濃度在0.2—0.8mg/ml***不含0.8***之間,屬於酒後駕車,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酒後駕駛事故如何處罰如下:
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飲酒駕駛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再次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駕駛運營機動車的。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