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同

  近年來,勞務派遣在我國迅速發展,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企業所採用,又是怎麼一回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1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為了滿足乙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將本單位所需的安保人員交由甲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派遣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8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2 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1、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2、具體辦法按照已規定執行。

  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

  4、派遣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個人所得稅;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

  3、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4、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RMB 元標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務人數 人***共計 元***

  ***4***、乙方每月 10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5***、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 6***、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期為 一年,自2011 年6 月 13日起,至2012 年6 月13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範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