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出入管理規定

  物業小區出入的管理規定是什麼?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非小區住戶不得隨意進入小區,來訪者須在門衛處登記,經同意後方可入內。

  2、裝修施工人員憑物業管理處發放的臨時出入證進入小區。

  3、小區住戶的機動車輛實行髮卡、登記制度;自行車停放在指定位置。機動車輛不得停放在小區內,住戶車輛按規定只能停放在小區地下停車場。

  4、住戶搬家如有大件、貴重物品搬出時,必須要有住戶親自陪同方可搬離出小區,並配合保安員記錄有關物品數量、名稱、住戶地址等以便日後查核,如住戶確實無法陪同,必須以書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稱、數量、業主房號、身份證號碼以及委託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並簽名確認同意,方可將物品搬出。

  5、小區發生治安、消防、交通、醫療衛生等方面的突發事件時,物業管理員和住戶都有義務積極配合,維護小區的安全穩定。及時採取措施,維護現場秩序,通知有關部門,並做好善後工作。

  6、遵守小區和物業管理處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不遵守制度的住戶進行勸阻和制止。

  7、住戶應“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範意識。

  8、住戶要勇於制止、舉報破壞小區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隱患的人、事。

  9、小區的經營戶須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政策、法規,服從物業管理處的管理,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