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地下車位管理規定
結合小區地下停車位使用情況,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長期出***承***租
目前小區個別業主由於種種原因,車位一段時期內暫時空閒;個別有車業主,沒有車位停車,生活不便。針對這種情況,物業公司倡議“充分挖掘資源,有償租用車位”活動。方法如下:
1、計程車位利己利人
按照小區地下車庫車位管理規定,車位每月需要繳納一定管理使用費用,給暫時空閒車位業主造成一定經濟負擔。暫時空閒車位出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充分發揮資金效能,減輕車位使用成本。
2、承租車位方便生活
由於各種原因,個別有車業主沒有購買停車位。愛車停在地下車庫,方便生活。暫時租用他人空閒車位,解決當前停車急需,實乃上策。
3、物業公司牽線搭橋
針對以上問題,物業公司義務為需要計程車位業主找承租者。有出租需要的業主,近期到物業公司辦理出租登記,我們將給予熱情服務,感謝您為解決小區停車難問題給予的幫助。 車位出租承租價格由出承雙方協商而定,物業公司僅起牽線搭橋作用,促成出承協議成立,是物業公司的初衷,為此我們將盡最大努力。
二、中短期出***承***租
針對小區有車位業主短時間內車位空閒,如:車輛外出車位幾天空閒;有的業主親朋來訪,暫時需要車位問題。我們推出“車位最佳效能”活動,方法如下:
1、短時出租
一日以上,幾日內以下,空閒車位業主,在小區物業辦公室辦理登記,將車庫出入卡交物業辦公室,物業辦公室將給予封存保管。
2、短時停車車位
物業公司根據空閒車位天數,在小區傳達室門口給予公示***不記名***。作為短時停車位使用,出租金額70%返還車位業主,30%獎勵物業車位管理相關員工。
3、短時停車位承租
需要短時承租車位的業主,根據車位出租要求,辦理車位承租手續,物業公司按照承租天數,發放車庫出入證。
三、定期出***承***租
1、針對有規律停放車輛車位業主,如一日內幾小時內車位空閒。空閒業主可以到物業公司登記***也可以電話告知***,明確說明今日車位空閒時間段,物業公司將此車位作為備用臨時停車位使用,並給予一定報酬。
2、需要每日有規律停放車輛的業主***幾小時***,同時不具備臨時停車位使用資格車輛,可以到物業公司辦理一日內幾小時臨時停車手續,按照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車庫閒置情況,是否准予車輛停放地下車庫。
3、使用定期出***承***租車位,需要繳納一定費用,2元/小時***暫時規定***,收入車位出租人與物業公司車庫管理員工五五分成。
四、本倡議書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規定。今後小區地下車庫只准駛入業主車輛以及與業主生活有關的車輛。其他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小區車庫。
五、物業公司保證
1、儘快解決業主車輛停車難問題,是我們物業公司管理小區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此,目前我們保證在小區停車位管理中盡到我們工作職責,決不在停車位管理中盈利。
2、為挖掘小區停車位資源,收取的各種物業管理費,以維持車位管理最低要求開支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