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煤礦發生事故時,會導致很嚴重的後果,那麼,我們該怎麼做好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縣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災難擴大,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煤礦職工人身安全,促進煤炭工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忻州市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偏關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偏關縣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產事故防範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實行“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資源共享,協同應對”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2各有關部門和煤礦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機制,依法規範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加強礦井安全監控等基礎管理工作,及時排查、消除各類隱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產。

  4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救援裝備,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二、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及職責

  縣人民政府及縣屬各煤礦企業設立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和本企業內煤礦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一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縣人民政府設立縣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安全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煤炭工業服務中心主任、縣安監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監察局、縣總工會、縣衛生局、縣交通局、縣勞動保障局、縣財政局負責人為成員。

  縣應急指揮部設在縣煤炭工業服務中心,由縣煤炭工業服務中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絡電話。

  二縣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縣應急指揮部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煤礦事故應急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及時向上級煤礦事故應急指揮部彙報工作;領導、組織、協調和指導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釋出煤礦事故重要資訊;審議批准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

  2、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辦公室設定及人員組成:

  主 任:常建軍 縣煤炭工業服務中心主任

  副主任:董志軍 縣煤炭工業服務中心副主任

  成 員:山西焦煤集團正興煤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山西焦煤集團正仁煤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縣煤炭工業服務中心煤炭糾察隊隊長張曉軍。相關人員職位變動後由接替人員替補。

  辦公室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急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按照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程式、工作細則,開展具體工作;研究和協調解決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具體問題;檢查、督促和協調各成員單位和應急處置各專業組的工作;指導煤炭企業制定和完善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專家進行審查,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及時向市煤礦事故應急指揮部、縣政府及縣煤礦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釋出煤礦事故有關資訊;完成縣煤礦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 、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煤炭工業服務中心:負責縣煤礦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應急預案和救災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收集資訊,分析動態,預測趨勢;指揮調動全縣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醫療隊伍和資源;開展煤礦事故應急救援的宣傳、教育和預案演練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

  縣安監局:參與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的制定、實施,協助、指導事故救援行動,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控制事故責任人,指揮、維護礦區及事故關聯地區的交通秩序、治安保衛和社會穩定,保障應急救援順利進行。

  縣監察局:監督檢查政府、部門和有關工作人員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縣衛生局:負責急救醫療體系建設。組織和協調醫療救治,使傷員得到及時有效治療。

  縣交通局:保障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運輸暢通等工作。

  縣檢察院、縣勞動保障局、縣總工會、縣財政局分別參與煤礦事故調查、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置等工作。

  三專業工作組

  事故救援組:負責組織、指導事故救援方案的制定,在全縣範圍內協調、排程礦山救護隊和救援所需的裝置、物資,聘請技術專家。由縣政府負責人擔任組長,縣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成員由縣煤炭工業服務中心、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交通局等部門人員及特聘技術專家組成。

  事故調查組:按照《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負責對事故原因和經過進行全面調查,寫出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醫療救護組:制定救護方案,協調醫療救護,負責組織專家和衛生防疫部門,救治受傷人員並開展衛生防疫工作。啟動縣級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縣衛生局局長擔任組長,縣應急指揮部指導、協調相關工作。

  後勤保障及善後工作組:負責維護礦區穩定和生活保障及死難人員的撫卹、親屬的安撫等後勤保障工作。由縣人民政府負責人擔任組長,縣應急指揮部指導、協調相關工作,成員由事故煤礦企業及縣煤炭工業服務中心、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縣勞動保障局、縣財政局、縣總工會等部門人員組成。

  四救援現場指揮部

  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事故搶救方案,對搶險救災的人、財、物進行統一排程使用,下達搶險救援命令,批准救援人員入井。

  指揮長:煤礦發生事故,由事故煤礦礦長擔任指揮長,事故煤礦礦長不宜擔任指揮長的,由縣人民政府負責人指定人員擔任指揮長。指揮長負責組織實施事故搶救方案,積極營救遇險遇難人員,下達救災命令,防止事故擴大;根據預案和現場實際需要指定副指揮長及其他指揮部成員,明確分工,各司其職。

  第一副指揮長:由事故煤礦總工程師擔任,事故煤礦總工程師不宜擔任副指揮長的,由指揮長指定事故煤礦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組織制定營救遇險遇難人員方案和事故救援計劃,組織編制保障搶險救災工作正常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經指揮長批准後實施。

  機電副指揮長:根據計劃,在企業範圍內及時調集事故救援所需的裝置、物資,提出需外購或外單位支援的裝置、物資清單;組織對主要提升機、通風設施、變電所、主要排水泵等主要裝置的執行狀況進行有效監控,確保正常執行。

  通風副指揮長:根據計劃和指揮長的命令,對礦井風流進行監控和排程;對井下通風、瓦斯、煤塵及其他有害有毒氣體、火情等情況進行監控。

  後勤副指揮長:根據救援計劃,為搶險救援工作調集足夠的人、財、物;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傷員救治、家屬安撫等後勤保障工作。

  救護副指揮長:根據救援計劃,全面領導指揮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與其他礦山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成立礦山救護聯合作戰部,由礦山救護大隊隊長擔任作戰部指揮長,組織協調各礦山救護隊協同行動。

  五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救援區域劃分

  轄區內煤礦事故搶險救援依託礦山救護大隊。按照各煤礦與救護大隊簽訂的救護協議,由救護大隊負責縣屬煤礦事故搶險應急救援工作。年產15萬噸以上的企業,按照規定必須建立煤礦輔助救護隊,煤礦輔助救護隊,主要配合專業救護隊,在專業救援隊的指導下開展相關工作。

  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三、預防預警機制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方針,做好各類事故災難的預防預警工作。

  一建立和健全煤礦企業安全資訊網路,收集並登記井下安監員、瓦檢員及煤礦職工提供的各種安全資訊。

  二縣煤炭工業服務中心負責轄區內煤礦的監測監控。根據本區域實際,確定監測點,明確各時間段的具體監測專案,落實監測人員,配備必要設施、裝置,對事故事件進行全天候監測。特別是本區域的重點隱患進行定期分析,及早防患,預測可能出現的緊急重大情況,及時排除隱患。發現問題果斷採取有效應急措施進行處置,並及時上報。

  三健全完善安全隱患公佈及排查制度。由煤礦企業負責定期把獲取的安全資訊同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提供的資料、各類安全隱患進行綜合分析,制定出安全隱患排查情況表,明確整改措施、負責人和完成時間,並在煤礦井口和排程室張貼,公之於眾。

  四煤礦企業對井下進行探放水的地點和時間,受水害威脅地點工作人員的通知辦法和安全撤退路線要在井口和排程室預警預報欄公佈。

  五各煤礦企業要加強與當地氣象站、地震、水利以及供電部門的聯絡。一旦得到災害性天氣、地震、洪水、地質災害及停電事故預報,必須提前通知礦區職工家屬,停止生產,人員不得下井。

  六各煤礦企業要制定以下11種事故災難的預防、預警措施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瓦斯爆炸事故、礦井火災事故、礦井水害事故、礦井頂板事故、衝擊地壓事故、煤塵爆炸事故、提升運輸事故、電氣安全事故、爆破器材庫爆炸事故、地面原煤生產系統事故、極端自然災害事故。

  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四、應急處置

  一報告制度

  1、事故上報程式

  1縣屬煤礦發生死亡事故,要立即報告忻州市煤監局及縣煤炭工業服務中心,同時通報縣公安局。

  2縣煤炭工業服務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縣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縣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報告分管煤礦安全工作的領導,同時向市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