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在生活中,很多婚姻關係破裂的夫妻都會選擇起訴離婚,但是,在法律上,對起訴離婚也有一定的條件規定。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起訴離婚的條件,希望能幫到你們。

 

  起訴離婚的條件

  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即結婚後,男女一方又和別人登記結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也就是說對家庭人員進行打罵、捆綁、捱餓或不管不問、丟棄。

  ***3***有賭博、***等惡習,在進行勸說後,還繼續有此行為。

  ***4***感情不和或在異地,兩年分居,沒有共同生活的情形。這兩年時間是持續不間斷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麼也不是兩年分居。

  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係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鑑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4、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三***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

  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

  2、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或跟母生活的相關證據。

  ***四***證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程式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6、如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但不能提供以上線索的,依法駁回申請。

  ***五***有具體的財產分割要求的,應提交主要財產清單。

  起訴離婚的程式

  1、可以聘請律師諮詢,也可以不聘請律師諮詢,前提是如果你的情況比較簡單。

  2、原告***提起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

  3、同意立案

  4、開庭審理

  5、判決離婚

  起訴離婚費用的法律規定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第三十三條的規定:“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十二條的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