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要如何辦理離婚證呢

  很多夫妻因為異地,感情慢慢變淡,最後走向了離婚的道路,那麼,你知道在異地離婚的辦法是什麼嗎?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制常識,希望能幫到你們。

  異地辦理離婚證的方法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四、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辦離婚證辦理的程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辦理離婚證需要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