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企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企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月領取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參保人員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 × 全部繳費年限×1% 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儲蓄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企業退休工資的計算標準

  一、退休工資怎麼算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2、“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二、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發放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注:具體的變動情況應以當地的社保機構後文件為準。

  企業退休的年齡依據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