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複審答辯流程

  商標複審答辯有什麼流程?如何進行商標的複審答辯?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答辯的流程

  1、商標局在收到商標異議書件後,一般要經過必要的形式審查,對審查合格的商標異議書及有關材料在被異議商標異議期滿的一個月後,將商標異議書的副本轉交被異議人,被異議人在收到商標異議答辯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答辯。被異議人是否答辯由自己決定。

  2、商標局收到被異議人答辯,將根據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依法進行裁定,期滿仍未答辯的,商標局按未答辯依法進行裁定,裁定結果形成正式公文送達當事人。

  3、如果雙方當事人中任何一方對裁定不服,可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終局裁定。

  商標駁回複審資料有哪些

  申請複審的書件:

  ***1***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申請書,特別是要填寫充足的複審理由***;

  ***2***同時附送:蓋有商標局“駁回”印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原件;

  ***3***《商標核駁通知書》原件;

  ***4***商標圖樣***原圖樣10張***;

  ***5***商標局寄送商標核駁通知的信封***用以確定複審是否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

  ***7***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後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宣告,並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相同份數的證據材料;未在申請書中宣告或者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商標,商品、服務及所填寫的其它內容不能作任何改動。

  商標侵權如何處罰

  根據商標有關規定,對於商標侵權行為,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採取如下處理措施:

  ***1*** 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 收邀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

  ***3*** 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 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 如果採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利行為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燬侵權商品;

  ***6*** 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以根據情節處於一萬元以下的***。最後,其商標侵權行為也就是指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工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這類侵權行為可以具體分解為以下四種: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第一種行為是假冒行為,其餘三種是仿冒行為。

  假冒註冊商標是最嚴重的侵害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情節嚴重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