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業務操作流程圖

  進出口業務,是指與外國當事人通過締結契約進行買賣商品,包括勞務、技術等的一系列具體業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進出口業務管理制度

  1目的

  2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進出口業務操作所涉及的程式。

  3一般貿易進出口業務

  3.1出口業務 為了明確進出口業務的程式,規範進出口業務操作,促使進出口業務的順利開展和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

  3.11業務部門向客戶寄發樣品或客戶寄樣,要求憑樣生產。客戶確認樣品後,雙方簽訂合同;

  3.12合同的付款方式,若是採用信用證付款,業務人員必須要求客戶在規定時間內開出信用證;

  3.13接單人員必須根據合同下達生產訂單給生產部門,並明確貨物完成期限、質量標準、裝箱等貿易資料。

  3.14接單人員在生產部門要求的時間內,提供包裝資料給生產部,提供特殊的質量要求給質檢部,並提供運輸資訊與要求給銷售部;

  3.15生產部應根據生產訂單,評審無誤後根據交貨期和生產能力合理安排生產,編制生產任務書下發給相關車間;

  3.16質檢部必須對產品品質進行控制,在生產過程中進行抽檢,把握出貨產品質量;貨物備齊後,如需法定商檢的產品向商檢局申請報驗。

  3.17銷售部在合同要求的出貨時間前3天應提供以下資料:銷售合同、該合同下的信用證、貨物明細表。

  3.18單證員根據貨運委託書向船運公司或貨代訂艙,單證員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取得訂艙資訊,若不能訂到艙位或目的港不能確認的,要在當天通知業務員,以便及時通知客戶。

  3.19定好船期後,要發裝箱通知單給成品倉庫;集裝箱拖走後,相關人員要向成品倉庫索取發貨清單。

  3.110據實際發貨情況填制報關檔案,報關檔案包括:

  A、出口***

  B、出口裝箱單

  C、出口報關單

  D、商檢通關單或換證憑單

  E、報關委託書

  F、其他特殊檔案

  3.111以上報關資料蓋好公司在海關備案的法人及法人代表章或報關專用章連同備案後的核銷單寄給相關單位。

  3.112製作好整套議付單據,在開船後五個工作日內遞交整套議付單據。

  A、在L/C結匯方式下,若議付行對單據有異議時,單證員必須耐心解釋或及時更正,需要擔保時,認真出具擔保書。

  B、在D/P或D/A結匯方式下,要向客戶取得準確的國外代收行詳細地址,並提供給委託行。

  C、在T/T結匯方式下,要求一律要等收到財務部的貨款到帳通知後,再將正本單據寄往國外客戶。

  D、在任何一種結匯方式 下,若客戶有要求扣款或減價時,必須取得銷售經理的批准後方可放單。 E、業務員對單據要跟蹤查詢,直到單據安全到達對方手中。

  F、任何正本單據在交接過程中都要做好登記和簽收工作。

  3.113議付單據送交銀行的同時,根據報關單內容製作“稅務”出口專用發票。

  3.114出貨後一個月內,要做好核銷單及退稅單的退單工作,退回的核銷單有收匯後及時到外管局核銷。

  3.115所有單據副本,要做好歸檔工作。

  3.2進口業務

  3.21由採購部與國外出口商簽訂合同,財務部根據進口合同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

  3.22進口貨物涉及進口許可證的,採購部需事先辦妥有關手續,並領取許可證後,方可組織貨物進口。

  3.23貨物到港後,委託報關行報關,繳納海關稅款後,及時將進口貨物拉回工廠投入生產。

  4加工貿易進出口業務

  4.1進口業務必須由專門操作員向外經貿局和國稅局審批有關手續,到海關申請辦理進口手冊並獲得批准才可操作;

  4.2保稅貨物到港和單證收集後,由報核員委託進口港當地報關行向有關主管單位辦理進口報關、清關、拖櫃和商檢等事宜;

  4.3報核員進出口報關時必須控制好手冊的使用,手冊執行完畢後核銷結案並建立完整的加工貿易合同檔案。

  4.5保稅貨物入庫後,倉庫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加工貿易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出售經海關特准進口的保稅貨物。

  4.6其他進出口業務管理及手續依照3.0

  5採購人員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合法途徑採購進口貨物,不得非法收購走私進口貨物。

  6公司不得違反國家進出口管理法規,擅自無證進出口貨物。

  本制度自發文即日起生效,任何人違反應追究行政或法律責任。

  報關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範報關管理,使報關業務更加有效,準確與符合法規要求

  2範圍

  適用於企業貨物進出口報關業務。

  3公司屬自理報關企業,僅為本企業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手續,由於出口口岸的限制,一般通過口岸的代理報關企業代為辦理手續。

  4貨物出口時報關業務員必須在貨物裝船前一或二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除外***進行報關業務。

  5報關業務前必須做好以下單據:

  5.1出口業務:出口報關缺乏委託書,出口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出口商檢委託書,出口商檢換證憑條或憑證,出口核銷單。如涉及加工貿易業務的必須提供手冊報關。

  5.2進口業務:進口報關委託書,進口發票、裝箱單、提單和其他特殊單證,如手冊、進口許可證、無木質包裝宣告等。

  6報關業務管理

  6.1出口業務

  6.1.1業務員必須在貨物出運至少7天前製作好出口報關單證;

  6.1.2報關資料須經公司單證稽核員複核,尤其在產品規格、數量、金額、港口等方面進行嚴格檢查,並作好複核合格率的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6.1.3出口業務操作員在報關日至少2-3個工作日前,寄全套報關資料給報關行/報關公司,並做好交接手續,同時要求報關行/報關公司回傳交接單;

  6.1.4報關行/報關公司必須在報關日向海關申報並遞交所需的報關資料;

  6.1.5貨物出運二個月內,報關行/報關公司須將海關簽發的核銷單、報關單退回企業。

  6.2進口業務

  6.2.1業務員先取得進口貨物正本單據。

  6.2.2貨物到港口後,業務員必須將進口發票、裝箱單、提單、報關委託書及其他特殊單證寄往指定報關行,委託當地報關行辦理進口成本清關手續。

  6.2.3海關等有關主管部門一經放行,業務員應及時安排拖櫃並通知公司指定倉庫做好卸貨準備。

  6.2.4貨到公司後,業務員應及時報告海關和檢驗檢疫部門前來查驗,不得擅自開箱卸貨。查驗合格後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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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入生產使用。

  7進出口業務操作人員必須做好進出口各種報關單據及記錄的留檔。

  8企業必須每次在海關備案滿三年前參加年審工作。

  9本制度隨相關的新出臺的政策和法規作相應調整,未盡事項參照海關有關規定。

  外匯核銷管理制度

  1目的

  外匯核銷是進出口業務重要組成部分,直接影響企業進出口業務的進度以及退稅是否按時到位。按國家政策法規制定該制度是為了完善外匯核銷工作,加快業務流程,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為。

  2.範圍

  適用於本企業出口外匯核銷管理

  3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外匯核銷工作,操作員必須接受外匯管理局培訓並取得核銷員資格。

  4出口核銷

  4.1核銷員必須通過企業向外匯核銷主管單位申請,取得外匯核銷員資格,電子口岸IC卡後才可上崗操作。

  4.2核銷員必須通過電子口岸,在網上申請外匯核銷單的申領。

  4.3外匯核銷主管單位同意申請後,憑核銷員證和電子口岸IC卡到當地外匯管理局領取紙質核銷單。

  4.4核銷員必須在空白核銷單上蓋好公章和企業名稱+程式碼章,並作好空白出口核銷單登記工作。

  4.5出口業務操作員在寄發出口報關資料時,必須向核銷員領取核銷單,並在登記本上詳細記錄。

  4.6核銷員必須根據登記表上的出口口岸,在電子口岸作好相應出口港口的備案。

  4.7核銷員必須在出貨後1-2個月內,負責核銷單位的催退工作。

  4.8收到報關後的核銷單及報關單後,核銷員應及時進行網上交單。

  4.9公司財務部門在出口收匯後,應儘快將正確的出口收匯水單遞交外匯核銷員,並作了交接手續,同時核銷員必須作好水單登記工作。

  4.10核銷員必須在規定地核銷期內,整理好整套核銷資料,包括出口外匯核銷單、出口報關單核銷專用聯、出口發票、出口收匯水單等,如有特殊情況,則根據要求提供特殊的單據。要在五個工作日到當地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手續。

  4.11核銷員核銷後,必須整理好稅務資料,遞交財務部。

  4.12核銷員作好已核銷登記,把已核銷的核銷退稅聯及報關單退稅聯移交財務部,並作好籤收登記。

  4.13核銷員在出口外匯核銷過程中遇到問題與困難,要及時向部門主管反映。

  5進口外匯核銷工作制度

  5.1核銷員必須在遠期信用證付款到期日,將進口合同項下的金額通過銀行付匯,並根據要求填寫《付匯核銷單》;

  5.2核銷員及時持進口報關單、進口發票、進口裝箱單、提單、進口合同、付匯核銷單到當地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

  6.企業對進出口核銷單、報關單及進出口以票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在核銷過程中有任何單據內容不符合,核銷員必須按外管局要求,寫出詳細說明並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據。

  6.1對於不能在外管局要求的時限內收匯的,要提前報告外管局並取得有效的解決方案。

  6.2核銷單在傳遞過程中一旦遺失,要及時向外管局報告,並配合外管局做好掛失工作。

  7核銷員必須做到檔案內容完整、裝訂齊全、統一編號、歸檔齊全。保管工作必須責任到人,具體按《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8本企業核心銷員變更,要及時報外管局備案。

  9未盡事宜參照《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執行。

  出口退稅管理制度

  1目的

  出口退稅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避免對跨國流動物品重複徵稅,以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

  2 範圍

  本公司出口貨物已繳的增值稅或消費稅等間接稅稅款。

  3 財務部指派專人負責出口退稅事務,出口退稅辦稅人員應符合稅務部門的要求。

  4 辦稅員應嚴格按照稅務機關對出口退稅的要求進行操作。

  5公司出品的貨物應嚴格區分自產貨物出口、進料加工出口。

  5.1自產貨物出口,每月應統計當有月的出口總值並記錄每一張出口發票的外幣FOB價,計算當月的進項增值稅金額並據此填制納稅申報表及進行納稅申報;同時應及時整理相應的一票二單,做到票單相符,如票據不齊全的應建立跟蹤檔案並提醒相關人員及時提供各種單證。

  5.2對於收購的出口貨物,除作好相應的銷售額統計及填制申報納稅申報表外,要特別注意購發票及專用繳款書的商品名稱、數量等內容是否與出口發票一致,同時應與相應的出口報關單進行核對,報關單位未及時退回的應查詢網上報關資料,如發現差異的應及時查明原因並做好相應補救措施。

  5.3每月應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及時做好各類稅務報表並及時上報,對於出口單證未及時獲得的,要建立跟蹤檔案並每月進行檢查。

  6辦稅員應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聯絡,及時瞭解國家有關出口退稅政策,如發現有政策變動的應及時作相應調整並及時彙報領導,對稅務機關退回的稅款應及時通知出納作好接收工作。

  單證議付管理規定

  1目的

  單證議付是出口業務中至關重要的環節,直接影響到收匯的及時與否。為了規範出口業務單證議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進出口業務單證議付操作

  3內容

  3.1信用證及客戶議付要求資料的分析和傳遞;

  3.2合同的管理及傳遞

  3.3議付單證的稽核

  3.4議付單證的交付及管理

  3.5議付單證的留存

  4操作制度

  4.1要求貿易部門在出貨前一個月提供合同、信用證***如是其他付款方式,則提供客戶要求和銀行資料***及生產部門的生產任務書

  4.2客戶開立信用證,收到銀行到證通後,單證議付操作員必須到通知行取證,並作好到證登記。

  4.3單證員及時根據合同、形式發票對信用證進行核對分析,列出不符合項及軟條款專案,反饋給國際貿易部門和生產部門

  4.4生產製造部門與國際貿易部門根據信用證或合同中規定的出貨條件,確認是否對出貨前一系列工作計劃的安排作適當調整

  4.5單證員必須在貨物出運前一週,根據信用證或合同條款稽核出口單證,並作好單證稽核記錄,同時根據信用證規定,做好其他單證的準備工作

  4.6貨物出運後,單證員應督促單證操作員取得海運單據及各類議付單證

  4.7單證備齊後,單證員應重新進行稽核,嚴格根據“單單一致,單證一致”的要求:

  4.8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和有效期限內,單證員應及時將規定提交的單證交到議付行進行議付,並請銀行在議付登記本上作好相應的單證交接手續。若議付行對單據有異議時,單證員必須耐心解釋或及時更正,需擔保時,彙報主管出具擔保書

  4.9在D/P或D/A結匯方式下,單證員要向業務員取得準確的國外代收行詳細地址。並提供給委託行

  4.10在T/T結匯方式下,單證員一定要收到財務部的貨款到帳通知後,再將正本單據寄國外客戶或業務員

  4.11在任何一種結匯方式下,若客戶有扣款或減價要求時,必須取得銷售副總以上的批准方可放單。

  4.12議付單據送交銀行的同時,根據報關單內容製作出口專用發票。銀行稽核單證無誤後,將單證寄往付款行

  4.13單證員對單據要跟蹤查詢,直至收匯或單據安全到達對方面的手中。

  4.14任何正本單據在交接過程中都要做好登記和簽收工作。在規定期限內,收到付款;

  4.15出貨後一個月內,要做好核銷單及退稅單的退稅工作,退回的核銷單在收匯後及時到外管核銷 5本制度未盡事宜,在工作中不斷補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