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飾設計照明的作用以及基本原則

  室內設計師在進行室內設計時主要精力往往用在空間重新組織、空間介面處理和內建物設計等方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室內裝飾設計照明的作用

  室內照明除了能夠提供視覺所需要的光線外,還有以下幾個作用:

  ***一***組織空間。在一個大的空間內,照明方式、燈具種類不同的區域,各有一定的獨立性。有些區域範圍比較明確,界線比較清楚,就可形成虛擬的空間。

  ***二***改善空間感。照明方式、燈具種類、光線強弱、光的顏色等,可以明顯地影響空間感。一般地說,直接照明時,燈光比較耀眼,容易給人以明亮、緊湊的感覺;間接照明時,即燈光照射到頂棚、牆等介面之後再反射回來,容易使空間顯得更開闊。暖色的燈光,可以使室內具有溫暖感;冷色的燈光,則使室內具有涼爽感。吸頂燈或鑲嵌在頂棚內的燈具,可使空間顯得高一些;吊燈、特別是體量較大的吊燈,則可使空間顯得低一些。暗設的規則燈糟與發光牆面可使空間更具統一感;過多的壁燈、吊燈、檯燈則可使空間顯得很雜亂。從物體側上方來的燈光可使物體更有立方體感,大片的頂部照明則可使整個空間平平淡淡,缺乏層次和生氣。

  ***三***渲染氣氛。照明既能形成靜謐舒適的氣氛,也能烘托歡快、熱烈的場面;能夠產生莊嚴、肅穆的效果;也能製造豪華富麗的氣氛。燈具和燈光有形有色。一盞盞水晶吊燈可以使門廳、客廳等顯得十分富麗豪華;一排排整齊的日光燈可以使教室、會議室等顯得分外簡潔大方;旋轉變化的燈光可以使空間撲朔迷離;外形簡單的新型燈具能使人體驗到科學技術的進步;採用動植物外形的燈具,能使人感到輕鬆活潑;燈光角度配置得當,會使內部景物更加生動;變化燈光角度,有意形成一些非常的陰影,則可能使環境變得奇特。

  室內裝飾照明設計的基本原則

  ***一***舒適性。室內照明設計首先應該有利於人們在室內進行生產、工作、學習、生活和從事其它活動。燈具的型別、照明的方式、照度的高低、光色的變化等,都應與使用要求一致。照度過高,不僅浪費能源,還會損害人的視力;過低時,無法正常工作和學習,也會影響人們的健康。閃爍不定的燈光可以增加節日氣氛,但容易引起視覺疲勞,只能用於節日及某些氣氛熱烈的場所。一般工作和生活的環境,需要穩定、柔和的燈光,以便人們能夠長時間的工作和安逸地生活,而不產生倦意。燈光的顏色要符合環境的要求,使傢俱、陳設由於燈光的照射而更加美觀。

  ***二***藝術性。室內照明應有助於豐富空間的深度和層次,明確顯示傢俱、裝置和各種陳設的輪廓,要表現材料紋理、質感的美,使色彩、圖案更能體現設計的意圖。在一般情況下,燈光的角度應使傢俱、裝置和各種陳設更有立方體感。陰影的大小、明暗的差別都要仔細推敲,力爭產生良好的效果。

  ***三***統一性。這裡說的統一性,主要指照明設計要與空間的大小、形狀、用途相一致,要符合空間的總體要求,而不能孤立地考慮照明問題。燈具本身是一件絕好的藝術品,如果配置不恰當,就成了與環境格格不入的累贅。要使照明與空間環境相協調,就要正確決定照明的方式,光源的種類,燈具的多少、大小、形式與光色,使照明在改善空間感、形成環境氣氛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四***安全性。現代照明一般都用電源,因此,線路、開關、燈具的設定都要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在危險之處設定標誌等。

  室內裝飾照明設計的主要內容

  照明設計的主要內容有四項:決定照度的高低,確定燈具位置,明確照明範圍,選擇燈具的型別。

  ***一***照度的高低。為使人們能夠正常地工作、學習和生活,室內照明要有合適的照度。照度的標準由國家統一規定和頒佈。

  ***二***燈具位置。正確的燈具位置應按照人們的活動範圍和傢俱的位置來安排。例如,供人們看書、寫字用的燈具應該與桌面保持恰當的距離,具有合適的角度,並使光線不刺眼。直接照射繪畫、雕塑的燈具,應使繪畫色彩真實,便於觀賞,使雕塑明暗適度、立體感強。

  視野中的發光體或反射體表面亮度很大時,會因耀眼使人感到很不舒適,這種耀眼的現象就是所謂的眩光。眩光的強烈程度與發光體相對眼睛的角度有關。角度越小,眩光現象越強,照度損失越大。

  ***三***投光範圍。投光範圍在照明設計中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有些房間如大型的會議室、辦公室和教室等,需要均勻的光線。但是,更多的空間則需要通過控制投光範圍使室內光線形成一定的明暗對比,分為明暗不同的區域。在劇院中將燈光全部集中到舞臺上,會烘托表演的氣氛,還能把觀眾的注意力吸引到舞臺上。如果把觀眾廳的燈具全部開亮,那就不僅會分散觀眾的注意力,還會沖淡甚至破壞舞臺照明,大大影響表演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