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任職的決定

  按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方法》的規定,決定是“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的公文。任職也有任職決定書。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僅供參考!

  範文篇一

  本院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有關規定,由本院院長提名,經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並報請上級法院稽核,同意任命:

  陳xx同志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李xx同志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高xx同志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院長:聞xx

        二○xx年六月五日

  範文篇二

  關於劉喜山同志任職的決定

  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劉喜山同志任監察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試用期一年***。

  20xx年10月19日

  範文篇三

  關於酒店總經理的任命決定各部***室***:

  經XX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會研究,董事長批准,決定任命XX先生/女士為XX大酒店有限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酒店日常管理,行使總經理權利,並履行總經理義務。

  特此任命!

  XX大酒店有限公司

  二〇一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