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委託合同通知書
委託合同是指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委託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高某某:
你與我所於2013年3月14日簽訂一份風險代理合同,合同約定你與XXX、XXX拖欠貨款糾紛一案,委託我所的律師代理。我所按照合同約定指派XX律師和XX律師承辦該案。
XX市XXX人民法院於XXXX年X月XX日受理了該案,並於XXXX年XX月X日開庭審理。在審理過程中,你於XXXX年X月XX日向法院申請撤訴,法院於XXXX年X月XX日裁定準予撤訴。但至今你都未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的規定,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九十六條規定,出現法律規定的情形,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根據以上規定,現特通知如下:我所決定解除與您簽訂於XXXX年X月XX日的《風險代理合同》,該《風險代理合同》自本合同通知書到達您之日即解除特此通知!
XXXX律師事務所
XXXX年XX月XX日
範文二
甲方:青島擔保有限公司
乙方:山東運策律師事務所
鑑於甲乙雙方於20xx年8月1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與青島食品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代理訴訟事宜,現因甲方未依約定支付代理費,甲乙雙方協商解除上述代理合同,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8月1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甲方委託的代理事務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3、本協議生效時,乙方已將甲方蓋章的授權委託書三份退還甲方。
4、雙方就委託事務再無爭議,互不追究對方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再無爭議。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主辦律師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範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10年12月23日簽訂《民事委託代理合同》,合同編號為:***2010*** 民委代字第 號 ,約定甲方因與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糾紛事宜,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業務。現由於情勢變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以及《民事委託代理合同》的約定,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10年12月23日簽訂的《民事委託代理合同》;
2、因解除合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各自承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結清,自此互不追究對方任何責任。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4、本協議的簽訂方式為:傳真會籤
甲方: 乙方:
年8月8日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