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臺灣的歷史資料
臺灣有文獻記載且較能考證的歷史大約從1624年荷蘭進據臺灣開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
臺灣有文獻記載且較能考證的歷史大約從1624年荷蘭進據臺灣開始。但在文獻記載之前,臺灣就已有人類活動。臺灣迄今為止最早的人類化石是在臺南市左鎮區發現的,考古學家認為,左鎮人是在3萬年前從歐亞大陸遷來到臺灣,屬於舊石器時代。而較晚近的新石器時代,則有較多的考古遺蹟,這些遺蹟屬於南島語系民族,而臺灣也是南島語系分佈的最北端。
二
臺灣的地理位置介於歐亞大陸、日本與東南亞間,是各國船隻的停泊與貨物轉運站。在17世紀上半葉,荷蘭及西班牙分別在臺灣西南部及西北部進行殖民統治。之後荷蘭人將西班牙人趕走,統治臺灣西部的大部。1661年4月,鄭成功以“大明招討大”的名義,率兩萬五千名將士及數百艘戰艦進軍臺灣,迫使荷蘭在1662年2月1日簽約投降,臺灣進入鄭氏王朝時期。在此期間漢人開始大量移入臺灣。1683年,鄭克塽歸順清朝政府,臺灣進入清治時期。 1895年,由於中日甲午戰爭的爆發和《馬關條約》的簽訂,臺灣割讓給日本,成為日本的一部分。日本人征服居住於臺灣東部和中央山脈的原住民,成為第一個有效完全統治全島的政權。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戰敗。自該年秋天起,臺灣即為中華民國有效統治的領土、且為1950年起中華民國政府所實際管轄的主要國土。自1895年起的116年,臺灣與位於中國大陸的政府只有4年的政治關係,而與此有所聯絡的中華民國已於1949年12月將中央政府遷至臺北市。臺灣與澎湖、金門、馬祖四地公民自1991年起以選舉決定全數中華民國國會議員法定席次、1996年起即直接選舉產生中華民國總統。與臺灣從無實質行政關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稱擁有其主權。此外,臺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也是主權爭議產生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