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的軍事制度是什麼

  正 在魏、蜀、吳三國鼎立時期,由於戰爭頻繁,軍事制度發生了許多重大變化,軍事機構和軍事職官的設定也很紛繁複雜。那麼三國時期的軍事制度是如何的?下面小編分享了三國時期的軍事制度,一起來了解。

  三國的軍事制度

  魏***220~265***、蜀***221~263***、吳***229~280***三國的軍事制度。東漢末年,鎮壓黃巾起義過程中出現的武裝割據勢力,經過混戰兼併形成了魏、蜀、吳三國;鼎立的三國又不斷為一統天下而爭戰。頻繁的戰爭,促進三國軍事制度在兩漢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但各國因建立過程和地理差異,又有不同特點。

  軍事領導體制

  三國形成時期,起兵或王,都打著漢王朝旗號,親自領兵,以其幕府為軍事指揮機構。曹丕稱帝后,魏軍權集中於皇帝,置尚書、中書二官為軍政輔佐。尚書省之下設五兵尚書曹,為處理日常軍事要務的專門機構,並分置中兵、外兵、都兵、別兵和騎兵五曹郎,分理不同軍隊事務。凡有徵伐,皇帝臨時命宗室重臣為大或都督中外諸軍事,參戰諸軍。後置而不廢,成為全國最高軍事統帥。末期,魏國軍權旁落司馬氏,司馬昭相府實為最高軍事機構。蜀國建立後,劉備廢大司馬,親掌軍權,並統兵征戰,以諸葛亮任丞相的丞相府為統御全國軍政的最高機關。劉禪當政後,諸葛亮掌軍政大權,總攬全軍。末年,則以大司馬主管軍政,以大加都督中外諸軍事為最高軍事統帥。吳國軍政大權決於孫權,以左、右大司馬掌軍事行政,大或上大為最高統帥。孫亮即位後,置大司馬為最高軍事統帥。其後,通常以大冠督中外諸軍事或領中外諸軍事總掌全國軍務。此外,三國設軍師參議軍務,或協助將帥統軍。曹操於建安***196~219***初年設軍師,他任司空後又設軍師祭酒,繼有中、前、左、右軍師。後來,外軍中也設定軍師,如徵南、徵東軍師。曹丕稱帝后,高階武官下皆設軍師,如太尉軍師、大司馬軍師、大軍師、撫軍大軍師等。蜀國早期有軍師中郎將、軍師,既當參謀又有指揮權,後來設中、前、後軍師,也多為兼任。吳後期所設左、右軍師,一般以左、右大司馬兼任。

  地方軍事機構,三國承漢,實行州郡領兵制。州刺史***州牧***或冠號,或以持節都督兼任,為轄境最高軍政長官。郡太守加號者領郡兵,並置都尉專管。

  軍隊構成

  三國形成時期之初,各起兵將領以親自統軍,兵力較少,並集中使用,實各為一支軍隊。赤壁之戰奠定三國鼎立基礎後,曹操同時要對付劉備、孫權,其中央軍分為集中機動與分割槽鎮守兩部分:一部分集中於中央所在地,擔任宿衛兼出征,稱中軍;另一部分由中央派遣,分別鎮守京外,尤其是與蜀、吳鄰近地區的軍事要點,稱外軍。中外軍體制隨之形成。當時,孫權、劉備仍以或王開府***設立機構***,統掌軍政大權,實行中、前、左、右、後五軍制。蜀、吳統治者相繼稱帝后,同魏一樣,軍隊分中央軍和州郡兵,中央軍分為中軍、外軍。

  中軍。魏初,主要由曹操相府親軍轉變而來的武衛、中領、中護、中堅、中壘等五營組成。正副統帥為中領軍和中護軍。後期,司馬氏為準備代魏,擴充中軍,兵力遠強於外軍。蜀中軍的宿衛軍主要有左、右羽林郎和虎步營、虎騎營,長官稱部督或監。其他中軍統帥不固定,有監軍、都護、護軍等稱。吳中軍以宿衛軍為主,稱羽林、武衛、虎騎等,首領稱督或。

  外軍。指由在京外各都督統領的軍隊。魏主要置於沿邊諸州,由朝廷委宗室貴戚出任都督,統掌一方軍事。有的還兼領太守、刺史,視其資望,加四徵***徵東、徵西、徵南、徵北***、四鎮***鎮東、鎮西、鎮南、鎮北***或四安***安東、安西、安南、安北***、四平***平東、平西、平南、平北***稱號;有的同時轄兩三州駐軍。其許可權有使持節、持節、假節等。蜀、吳外軍將領,一般將駐地名冠於都督或督前為稱號,如永安都督、江陵督等。

  州郡兵。即地方軍,基本以刺史、太守私人部曲為基礎增募組成。擔負本州郡守備,有時也奉命配屬或協同中外軍征戰,其長官由刺史、太守兼任,多帶稱號。魏在未置外軍都督的各州,設監軍1人,稱監某州軍事,以控制地方兵。

  三國軍隊,有步兵、騎兵、弩兵和水軍等兵種。水軍以吳最強,步、騎以魏為盛,弩兵以蜀最著名。三國總兵力,最盛之時約達80萬~90萬:魏40萬~50萬,蜀10多萬,吳20多萬。

  兵役制度 三國形成之初,沿襲東漢,主要實行募兵制。至建安年間,因長期戰亂,逃兵增多,人口減少,募兵困難,曹操、劉備、孫權都開始逐漸實行不同名目的世兵制,以確保兵源。曹操將士兵家屬集中居住,作為人質,並從中獲取後備兵員。其兵稱士,以服兵役為終身義務;其家稱士家或兵戶、軍戶。士家另立戶籍,與民戶分離,子孫世代為兵,士兵叛逃罪及家屬。同時,規定士家女子不得外嫁,士死後寡妻遺女仍配嫁士家,以繁衍士裔。吳還實行世襲領兵制,將帥世襲,所統之兵亦世代相襲,家屬隨軍營居。三國時期,除世兵制外,又用招募、收降、徵兵補充軍隊。還以多種手段,從少數民族中獲得大量兵員。如魏的烏桓兵、涼州兵,蜀的南中飛軍、叟兵,吳的山越兵等。

  三國沿襲漢制,建有撫卹制度。如士卒死亡,要收殮葬埋,魏曾規定送至其家,官為設祭。對傷殘將士,免徭役,授土地,給耕牛,分米穀等。

  管理與訓練制度 各國注重以法治軍,定有管理、訓練一系列制度,並嚴明賞罰,以確保其施行。曹操頒佈的《論吏士行能令》、《軍令》、《敗軍抵罪令》等,魏軍一直奉為治軍的法令、制度。其主要內容有:行軍、列陣、攻守、駐營和戰船停發等,均得按指揮訊號行動,違令者斬;戰場上士兵緊隨本隊旗幟,不得亂位,臨陣逃脫者,一律斬首;家屬隱藏逃回士兵逾一日不報,同罪;行軍不得損壞莊稼等。還規定諸將出徵,敗軍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三國的將領出徵或鎮邊戍守,皆以家屬為人質。魏、吳還設校事,監察軍民隱事。軍隊有輪休制度,魏、蜀休假人數常為五分之一。各國都較重視軍事訓練,建有訓練基地,諸葛亮在成都附近以八陣圖演練軍隊,曹操作玄武池培訓舟師,孫權利用江湖大練水軍,收效顯著。魏在每年立秋後舉行閱兵,號曰“治兵”。

  後勤保障制度

  三國軍隊補給,主要由政府籌辦。軍糧、軍費依靠租調和屯田收入,其中屯田收穫的軍糧比重很大。屯田有民屯和軍屯。魏國軍屯又分軍隊屯田和軍戶屯田。軍隊屯田,主要由駐守與吳、蜀臨近地區的外軍擔任,按建制由各級軍官管理,且耕且守,耕戰結合。軍戶屯田,由軍事系統的農官度支中郎將、度支校尉和度支都尉管理。蜀軍屯主要在與魏接壤的漢中地區,有時與農民雜錯墾耕,但原建制不變,由當地長官擔任督農,指導屯田。吳的軍屯多是士兵和家屬一起耕作。吳還實行奉邑制,賜給統兵將領若干縣邑,用其租稅收入供給部曲及所統之兵,奉邑多少根據官職大小和領兵數量而定。

  武器裝備,由官府作坊製造,設軍官監造。相傳蜀諸葛亮曾改制成一發十矢的連弩,裝備部隊。各國均有造船基地,吳國在武昌***今湖北鄂州市***所造“長安”號,可載士兵千餘人。物資運輸,主要靠牛馬騾驢和車乘,傳說蜀用“木牛”、“流馬”運輸,提高了山區補給效率。

  另外,三國襲用漢時邊防烽燧制度,建有守望、報警和其他通訊設施,溝通京城與邊防、督將與部屬間聯絡。軍事文書由驛站傳遞,魏還定有在急信上插雞毛的制度。

  三國軍制突出的特點是:中央軍建立中外軍體制、普遍實行世兵制和大興軍屯。這是當時政治和經濟的產物,與軍事鬥爭相適應。但後來外軍勢力膨脹,至東晉,中央已無法控制、指揮。世兵制有較強人身依附性,對後世士兵地位低賤化和門閥制度的形成有直接影響。

  三國時期東漢時的軍事制度

  一、權力機關:從西漢起太尉就是管理各郡國常備軍的大員,但是常被皇權壓制或乾脆不置。到了東漢因為各州郡侯國的兵力被取消所以職權反而得到擴大。位列三公之首而且九卿中的太常、光祿勳、衛尉受其管轄。甚至權力大時可以控制尚書檯。實際上東漢的具體軍事權力機關是尚書檯,東漢制“雖置三公,事歸臺閣“,尚書檯有著參與軍事方面各項決策的權力。但是因為地位較低所以成了一個皇帝,大,太尉誰勢力大聽誰的執行機構。在具體作戰時就由各,中郎將,校尉等領軍作戰.

  二、中央軍:東漢的朝廷直接控制的部隊主要是宿衛軍即西漢時的南軍;都城的警備和機動部隊即所謂的北軍.

  1、宿衛軍:分兩部分,一部由光祿勳所轄,作為皇上的警衛部隊。即所謂虎賁郎、羽林郎、羽林左、右騎。屬官有五官、左、右、虎賁、羽林中郎將及羽林左、右監。另外一部分由衛尉所轄,負責宮內的警衛巡視及宮門的守衛.

  2、北 軍:也是兩部分,一部由執金吾所轄,擔任都城的防衛及皇帝出巡時作衛隊和儀仗隊;另一部是北軍的主力設五營由屯騎、越騎、步兵、長水、射聲五校尉統領。他們由全國最精銳的士兵組成負責防衛京師,有時也作為主力出征。到了東漢未年又在北軍五校外設立了西園八校尉,分為典軍、上軍、中軍、下軍、左軍、右軍、助軍左、右校尉,歷史上有名的如曹操、袁紹等都在西園軍中任職。這一部隊在東漢晚期成為京城一支重要的軍隊.

  3、地方軍:因為劉秀要省兵減政,所以將西漢時的郡國都尉、邊郡吏卒、郡國的材官、樓船、騎士等常備軍都取消了。但是後來為了應付戰爭叛亂不得不在各地方駐軍。而且東漢未年為了鎮壓日漸加劇的民眾反抗不斷授於地方剌史太守等官員軍事權力,又重用州牧的職務,地方剌史太守們完全擁有領兵,發兵,募兵的權力,“內親民事,外領軍馬”掌握軍政全權。使軍隊日漸軍閥化,成為私人力量。成為三國時代軍閥混戰的一大前提.

  4 兵 源:東漢建國後廢除了秦以來的徵兵制改為募兵。郡國不設常備軍,有戰事就臨時募集士兵。募集的物件有農民,商人、少數民族;募集辦法主要是用錢財、免賦、免役的辦法。在戰亂時也有以募為名強抓壯丁的。這一制度導到了臨時徵募的士兵未經過訓練,戰力遠低於秦西漢的徵兵制下的士兵。而且地方官員普遍招募士兵,到東漢未年軍閥勢力大量招募人員並編成私人軍隊成為自己的部曲、家兵,建立私人武裝成為東漢未群雄爭霸的根源之一.

  三國時期各國的軍制都對漢代的軍制有一定的繼承。但因為各國的地理環境和條件不同又各有特點.

  三國時期魏國的軍事制度

  一、權力機關:三國是個戰亂時期,軍隊在很大程度上帶表了一切,所以往往最高權力者都直接掌握著軍隊的大權。所以魏的最高軍事統帥一直是國家的最高權力者。如在曹操之世他的大幕府,相府,王府一直是完全掌握軍政大權的機關,由其本人作為最高統帥。先後設有領軍,護軍,軍師祭酒,司馬等職務掌管軍務。在曹丕時代因為已稱帝,任命宗室大臣任大掌管軍務。如夏侯墩、曹仁及後來的曹爽等。在外有各和加都督諸軍事號的官員領兵作戰.

  二、中央軍:魏的中央軍隊分為中軍和在外的駐軍,全部由出任大、大司馬等加都督中外諸軍事的大臣所轄.

  1、中 軍:這一部分部隊駐紮在京城,是全國軍隊的精銳所在,由曹操的親軍虎豹騎等發展而來。這支部隊作為禁軍負責京城的防務、宿衛;而且還是全國的戰略機動力量,是出征作戰的主力,設有中領軍,中護軍作為統帥。並分為武衛、中領、中護、中堅、中壘五營,其中武衛營負責擔任宮廷的警衛,其早期的統領就是虎將許褚任武衛。另外在名義上東漢時北軍的長水、屯騎等五校營也還保留著,但僅僅轄有數百人.

  2、外駐軍:他們也由朝廷直接控制,但是為了戰事的需要駐紮在外地。當時三國紛爭,為了防備吳蜀及北部少數民族,魏在各邊州駐紮重兵任命大將統率並授於徵、鎮、平、安等號都督諸軍。如前期曹仁,張遼等。為了避免這些大將們與州郡的守牧們發生權力衝突,發展到文武互兼,軍政合一,或讓州郡守牧加上號統兵,或讓外鎮的大將兼任守牧之職。這一制度到兩晉南北朝時期日益普遍,導致其後的數百年手握軍權的大將造反的例子常常發生,直到宋朝才進行了根本的改革。不過也成為北宋的軍隊戰鬥力低下的原因之一.

  三、地方軍:當時各地的守牧都有部曲,及一定的州郡所招募的軍隊。魏國又實行給客制,往有把屯田戶變成部曲的,加上有號掌軍權的地方大員又控制了中央的外地駐軍,使地方勢力十分強大.

  四、兵 源:東漢未年的割據戰爭極大的破壞了社會生產,人口急劇減少,各地軍閥豪強紛紛聚集宗族,招募流民成為部曲,曹魏的軍隊最早就是這些部曲組成的。如曹操討董卓時招的五千兵馬,許褚、李典等都是地方豪強,帶著一千多甚至數千家的宗族部曲來投效。另一重要來源就是軍戶制。也即士家或兵家,這些人單獨設立戶籍,世代當兵,平時屯田,戰時作戰,是一個穩定的來源。除此之外還使用招募、強徵、收降等辦法來擴充兵源.

  五、特 點:魏國地大人多,擁有三國中最強大的軍隊,最多時高達五十萬人之多。以陸軍為主,水師為輔。因為地處北方,及一些其他因素於吳、蜀相比軍隊有其獨有的特點.

  1、騎 兵:曹操是指揮騎兵出身,善於步騎協同作戰,而且居於北方,部下騎將也多:如夏侯淵、曹仁、曹純等。所以魏有三國最強大的騎兵。曹操一直十分重視騎兵的建設,還在黃河以南發展時就從司州購馬組織騎兵部隊,麾下有名振天下的精騎虎豹騎。滅烏桓後收編大量少數民族善騎射者,壯大了魏的騎兵隊伍,吳蜀兩國騎兵均無法與之爭鋒。所以吳將呂蒙就說如果打徐州是鐵騎所至之地得之也無法守.

  2、軍 法:曹操主張以法治軍,制定了嚴格的軍紀,賞罰分明。自身就有割發代首嚴正軍紀的行為.

  3、屯 田:這一作法自古就有,三國時曹操為了保證軍事上大量的用糧,在早年就開始屯田,分民屯和軍屯,民屯按是否用官牛,收成老百姓和官府按比例分成,軍屯之糧全部歸國家所有多用於軍事,曹操的這一作法收效很大,於許下屯田當年就得谷一百萬斛。是“積穀以徵四方“成為曹操成就霸業的基礎。後來夏侯敦,鄧艾等都多次行屯,對征戰用糧起了巨大的作用.

  4、軍 戶:魏國人口較多,所以曹操對人口進行劃分,分為民戶,屯田戶,軍戶三部分,其中軍戶要世代為兵,社會地位很低.

  5、質任制:為了防止士兵和將領逃亡或叛國,曹魏採用了質任的制度,兵將的家人都集中安置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區作為人質,如果發生逃亡、叛國之類的行為時就會使家人受到株連,也有一些將領為了表示忠心也自己送人質,如李通就自己把宗族都送到鄴都去,得到了曹操的稱讚.

  三國時期蜀國的軍事制度

  一、權力機關:蜀國也和魏國相似,劉備在世未稱帝前,他的左幕府、漢中王府是最高軍政機關,設定軍師,司馬等管理軍務。稱帝后皇帝為最高軍事長官。諸葛亮當政時相府成為蜀國實際上的統治中心,諸葛亮在相府設立長史,司馬,參軍等管理軍務。其後蜀國軍權交由蔣琬、姜維等任大掌管。設監軍,護軍等協助管理軍務。具體作戰時有驃騎、車騎及各雜號統兵作戰.

  二、中央軍:蜀的中央軍分禁軍和外駐軍。由丞相、大及中央任命的各,都督所轄.

  1、禁 軍:其任務性質如同魏的中軍,也是負責皇帝的警衛,都城的防禦等。有左、右羽林軍設都督管轄;虎步營、虎騎營設虎步監、虎騎監管轄。禁軍的統帥由蜀漢的皇帝任命親信兼任,不單獨設立職位。同魏國一樣東漢的北軍五校營在名義也保留著.

  2、外駐軍:同魏的外駐軍一樣,駐防在漢中、白帝等邊防要地。主將由朝廷任命。許多人也是由都督兼任地方牧守,或由地方牧守兼,都督.

  三、地方軍:蜀的地方各牧守均以一定的部曲兵和州郡兵為基礎組成.

  四、兵 源:最初也是招募和收降而來,許多是將領的私人部曲,家兵。佔領益州後設立徵兵制。蜀漢人口少,無法實行軍戶制,所以除了將領的部曲兵為世兵外,在全國編戶齊民,所有適齡男子都要服兵役。並將一些不在編戶內的流民編為軍戶補充兵源的不足.

  五、特 點:蜀國地小而人口少,居於多山險要的蜀地,據漢中天險抗魏。步、騎不如魏,水軍不及吳,所以劉備,諸葛亮根據自身的條件創立了一支有自身特色的軍隊.

  1、弩 兵:蜀國主要同魏作戰,為了對抗魏國優勢的步騎兵,特別是騎兵,蜀國建立了一支近萬人的弩兵。其中大量使用雲貴一帶的少數民族,有較強的戰鬥力。並裝備有諸葛亮發明的連弩:“謂之‘元戎’,以鐵為矢,矢長八寸,一弩十矢俱發。”這種連弩火力極強但射程較短,再配合射程遠的蹶張弩***用足踏才能開的重型弩***有很強的火力。這些弩兵,輔以少量車兵和步兵配合用戰,對抗魏國的鐵騎.

  2、運 輸:蜀國多山,道路艱險,為了轉運困難,北伐時諸葛亮製造了木牛、流馬,***好象也有說是蒲元做的***以車代步節省了人力和消耗.

  3、訓 練:因為蜀軍人力有限,所以諸葛亮作了八陣圖用來訓軍隊協同作戰的能力,據分析八陣圖即是蜀軍演練士兵的各種陣法的總稱,也有說是一種用步,騎,車,弩各兵種聯合組成的戰陣用以對抗魏的突騎.

  三國時期吳國的軍事制度

  一、權力機關:同其他兩國相似,吳在孫權稱帝前以幕府作為最高軍政機關,設軍師,長史,諸曹掾管理軍務。稱帝后皇帝為最高統帥,以下由相或大、上大之類的高階將領加“都督中外諸軍事“號掌管軍務。作戰時由各、都督領兵作戰.

  二、中央軍:吳的中央軍也稱中軍,主要就是禁軍,宿衛軍。職能與魏的中軍、蜀的禁軍相似。有羽林、武衛、虎騎等營,士兵主要是孫氏宗族的部曲組成,由孫氏宗室子弟但任指揮,一般稱為督或。同樣吳也保留了東漢的五校營,設一個五營***校***督統領.

  三、地方軍:吳國地方守牧也是軍政合一,而且不兼領軍事的也有自己的部曲兵並且世襲。在三國之中地方勢力最為強大.

  四、兵 源:吳國軍隊最初基本由部將和江東大族的部曲、私兵,以及一部分招幕和收降的士兵組成。後也建立了世兵制,入軍籍單立戶籍,世代為兵。另外為了補充兵源不足,孫權殘酷的對待江南的少數民族。如其年年對山越用兵就是為了俘虜人口,強壯用來當兵,體弱的用於耕作。所以吳軍的步兵主要是山越人組成的。孫權派衛溫等去夷州***今臺灣***目的之一也是為了多俘虜人來當兵.

  五、特 點:吳軍地處江南水鄉澤國,水軍十分發達。江東各豪族有很大的勢力,是吳國統治的基礎,所以吳國與魏、蜀相比有其獨有的特色.

  1、水 軍;吳國地處江南,有長江作為對魏的防禦線,所以有一支強大的水軍。陸軍在吳國是作為水軍的輔助力量。吳國為了武裝水師在侯官***今福建閩侯***設有大規模的造船廠,造出的運輸船大的可載糧萬斛;戰船最大的上下五層,能容戰士三千。並在濡須、西陵設有塢。***即水軍的基地***這支水軍在對魏的作戰中多次獲勝,當曹丕統大軍南下時也不得不面對長江感嘆“魏空有武騎千群,無用武之地。“這樣的局面直到蜀滅後才被打破。晉王睿在蜀治水軍近十年,以樓船水師東下打敗吳軍水師.

  2、江 防:吳國為了加強長江的防守在長江沿線設立了烽燧,有守望,報警,通訊設施。據《太平御覽》中說“引烽火以炬,置弧山頭,皆緣江相望,或百里,或五十里,三十里,寇至則舉,一夕行萬里。孫權時,令暮舉火於西陵,鼓三竟,達吳郡,長沙。”以此可見孫吳長江的防禦體系是十分完備的。關羽也在沿江設了屯侯,守望備吳,只是沒有如此完善罷了.

  3、世襲制:吳國主要依靠大士族的力量建立,許多部將開始都是帶著部曲私兵來投靠,為了保障他們的特權,吳國就有了世襲領兵的制度。這些將領的軍隊,實際上就是私人的軍隊,而且用國家的名義賞給他們,並子孫世襲。並且為了讓他們能養得起私兵,還賜給他們奉邑。導致吳國士族力量極為強大,連孫權也不能輕易得罪他們,如陸家,朱家,顧家等皆為江南豪門。這些私人部隊父死子繼,出則為戰士是軍隊的主力;在家則是僕從做主家的奴隸。吳國許多人年少就領有勁兵,加上孫權的縱容,成了一些驕橫不法的無能之輩,最典型的就是周瑜的兒子周胤,韓當的兒子韓綜。到了孫權稱帝后為了加強集權,保證以後兒子順利繼位,對各豪門進行了無情的打擊,連重臣陸遜因此憂死,此後世襲領兵和奉邑制度漸漸衰落.

  4、官 稱:這其實只是一種習慣而已,吳國領兵的將領喜歡稱督,如統領的大將往往稱大都督,地方守備以地名冠之,如公安督、西陵督等,負責京城防備的京下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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