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鳥精選書法作品欣賞

  在江鳥先生的書法作品中,我們能夠看到一個什麼樣的書法世界?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江鳥精選書法作品,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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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鳥人物簡介

  江鳥,是 沈鴻根的別號與筆名,1943年12月26日出生,上海中華書法協會副會長,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硬筆書法天地》網站高階顧問。

  江鳥的硬筆書法從唐楷入手,上溯秦漢篆隸,繼而攻"二王"行草,旁及"顛張醉素"和"宋四家",後又學習魏碑和漢簡,書風高古雄放而又清麗流暢。在風格表現上其楷書多現骨力,有晉唐遺風;而行草書,尤其是 大草書,又能體現恢弘氣勢,大氣磅礴,字勢雄放而不野,在精神上取自古人,但在揮運時又自書我心了。

  江鳥先生硬筆行草書得王羲之之三昧:"動"、"道"、"潤"。所謂"動",主要表現在單字如劃上十字格,很少平直對稱,大多呈現或大或小地左右搖曳之姿,上下竄動之態,妙處在於不穩。所謂"遒",主要表現在用筆常令筆鋒在點畫中行,行筆取澀勢,只在轉折頓筆處,才中鋒輔以側峰,雖筆畫粗細變化不甚大,但起到執行自然,每每入木三分,力透紙背,少外露,多內含,有彈性,有力度,有韻味;加上字的結構,往往內緊外鬆,成團包狀,組成一種團結不散的結構力,含筋抱骨,勢圓力遒,耐人尋味。所謂"潤",主要表現在筆滋墨潤。

  書法中的執董狐之筆寫什麼

  寫歷史啊,秉筆直書的精神啊,董狐,春秋晉國太史,亦稱史狐。周大史辛有的後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據說今翼城縣東50裡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秉筆直書的事蹟,實開我國史學直筆傳統的先河。

  《左傳》宣公二年記載,晉靈公夷皋聚斂民財,殘害臣民,舉國上下為之不安。作為正卿的執政大臣趙盾,多次苦心勸諫,靈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殘害。他先派人刺殺,未遂,又於宴會上伏甲兵襲殺,未果。趙盾被逼無奈,只好出逃。當逃到晉國邊境時,聽說靈公已被其族弟趙穿帶兵殺死,幹是返回晉都,繼續執政。

  董狐以“趙盾弒其君”記載此事,並宣示於朝臣,以示筆伐。趙盾辯解,說是趙穿所殺,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說:“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意思是他做為執政大臣,在逃亡未過國境時,原有的君臣之義就沒有斷絕,回到朝中,就應當組織人馬討伐亂臣,不討伐就未盡到職責,因此“弒君”之名應由他承當,這是按寫史之“書法”決定的。

  當時的史官與後世大有不同,他們既典史策,又充祕書,即協助君臣執行治國的法令條文。傳宣王命,記功司過是他們的具體職責,兼有治史和治政的雙重任務,實際就是具有褒貶臧否大權的文職大臣。當時記事的“書法”依禮制定,禮的核心在於維護君臣大義,趙盾不討伐弒君亂臣,失了君臣大義,故董狐定之以弒君之罪。對此,孔子大加讚揚,稱董狐為“書法不隱”的“古之良史”,後世據以稱之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這是因為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時期,權臣掌握國命,有著生殺予奪的大權,以禮義為違合的書法原則,早已失去了它的威嚴,堅持這一原則,並非都能受到讚揚,而往往會招來殺身之禍。齊國太史就因寫了權臣崔抒的“弒君”之罪,結果弟兄二人接連被殺。董狐之直筆,自然也是冒著風險的,因此,孔子讚揚他,後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堅持原則的剛直精神。這種精神已為後世正直史官堅持不懈地繼承下來,成為我國史德傳統中最為高尚的道德情操。

  當然,隨著時代的發展,直筆的含義逐漸擺脫了以禮義違合為內容的書法侷限,從司馬遷開始,賦予了它“不虛美、不隱惡”的實錄精神,具備了唯物史觀的實質。這一傳統為後代進步史學家弘揚發展,編著出許多堪稱信史的著作,是我國史著中的精華。其開啟之功,實源於晉太史董狐不畏強權,堅持原則的直書精神。可惜唐代以後就漸漸喪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