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精神病精神病的危害
精神病指嚴重的心理障礙,患者的認識、情感、意志、動作行為等心理活動均可出現持久的明顯的異常,那麼你對精神病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精神病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精神病的簡介
首先,需要明確一點,精神病人是一種以精神無能,行為異常為主要特徵的疾病,無論採取任何辦法,精神病人始終無民事能力,也就無法成家立業,越來越多的研究認為,精神分裂症和抑鬱症是出生前與生俱來的疾病,是遺傳因子***基因***發生了改變而引起的神經疾病,遺傳因子為什麼會發生改變,有研究認為可能是受精卵著床至形成脊椎時嚴重缺乏營養所致。
由於先天多基因發生改變而引的丘腦、大腦功能紊亂及病變而發生的感覺、記憶、思維、感情、行為等方面表現異常的疾病。所以藥物只能治標不能治根,藥物根治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疾病的主帥是基因。
精神病的症狀
精神病是由於多基因缺失或重疊而引起的丘腦、大腦功能的紊亂,而導致患者在感知、思維、情感和行為等方面出現異常。常見的精神病有多種型別,如精神分裂症、抑鬱症、情感性精神障礙、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等。不同型別的精神病具有不同的臨床表現。
精神病多在青壯年時期顯病,有的間歇發作,有的持續進展,並且逐漸趨於慢性化,致殘率高,難以完成對家庭和社會應擔負的責任。但是,如果早期發現、及時就醫,患者可以在藥物的輔助下,能勉強地生活、學習與工作。
《精神衛生法》立法工作的學者卓小勤先生說:所謂“精神病人殺人不犯法”,其實是人們認識上的一個誤區,法律並沒有這樣規定。根據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只有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時實施的行為,才不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精神病人在非發病的狀態下,打人殺人同樣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大多數的精神病人是出生缺陷和先天遺傳、個性特徵及體質因素、器質因素是其中一少部分。
鑑別心理問題與精神病
心理障礙幾乎是人人都可能遇到,如失戀、落榜、人際關係衝突造成的情緒波動、失調,一段時間內不良心境造成的興趣減退、生活規律紊亂甚至行為異常、性格偏離等等,這些由於現實問題所引起的情緒障礙,成為心理障礙。像這些問題大多數人往往自我調節或求助父母、親朋、老師等幫助來調節,假如通過這些調節方法仍無效果時,就需要找心理諮詢醫生尋求幫助。
此外,心理諮詢也適用於神經症,包括強迫症、焦慮症、恐怖症、疑病症、神經衰弱以及人格問題等,還適用於心理生理障礙***即心身疾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引起的心理障礙、兒童情緒障礙、學習障礙、各種智力發育異常等。
精神病指的是大腦機能活動發生率亂,導致認識、情感、行為和意志等精神活動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的總稱。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先天遺傳、個性特徵及體質因素、器質因素、社會性環境因素等。許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覺、錯覺、情感障礙、哭笑無常、自言自語、行為怪異、意志減退,絕大多數病人缺乏自知力,不承認自己有病,不主動尋求醫生的幫助。***普通人也存在不承認自己有病現象,所以不能把缺乏自知力和不承認自己有病作為確定精神病的依據***。
常見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執性精神病及各種器質性病變伴發的精神病等。患者及家屬應和精神科醫生積極配合,及早到醫院治療。
還有不少人總愛用嘲笑的口吻說別人:“你有神經病”。其實,神經病是指中樞神經系統和周圍神經的器質性病變,這些病變往往有明顯疼痛、麻木、感覺喪事、癱瘓等症狀或/和神經系統定位的體徵,並可以通過醫療儀器如腦CT、MRI等找到病變的位置。常見的神經系統疾病有:腦炎、腦膜炎、腦囊蟲症、腦出血、腦梗塞、癲癇、腦腫瘤、重症肌無力等。患者應去神經內科或神經外科尋求診治。
心理問題分為一般心理問題與嚴重心理問題,在嚴重心理問題之上還需要判斷區分嚴重心理問題和精神病區別,其中若是屬於精神病範疇需要由具有處方權的心理醫生或精神病醫生提供專門的治療,特別是藥物治療。
在心理學界與精神病學界有普遍公認的判斷病與非病三原則,即:
第一、是否出現了幻覺***如幻聽、幻視等***或妄想;
第二、自我認知是否出現問題,能否或是否願意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
第三、情感與認知是否倒錯混亂,知、情、意是否是統一,由此社會功能是否受到嚴重損害***即行為情緒是否已經嚴重脫離理智控制***。
重點在於對幻覺妄想與情感是否倒錯混亂兩個方面,對於是否有自我認知的判斷應是在這兩個重要判斷基礎之上。
精神病的危害
被害妄想:這是所有精神病人最常見的症狀之一,多數病人採取忍耐、逃避的態度,少數病人也會“先下手為強”,對他的“假想敵”主動攻擊。對此,最重要的是弄清病人的妄想物件,即:病人認為是誰要害他。如果病人的妄想物件是某個家裡人,則應儘量讓這位家屬遠離病人,至少不要讓他與病人單獨在一起。
抑鬱情緒:精神病病人在疾病的不同時期,可能出現情緒低落,甚至悲觀厭世。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有相當一部分自殺成功的病人,是在疾病的恢復期實施自殺行為的。病人在精神病症狀消除以後,因自己的病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不能正確對待升學、就業、婚姻等現實問題,感到走投無路,因此選擇了輕生。對此,家屬一定要防患於未然,要儘早發現病人的心理困擾,及時疏導。
極度興奮:病人的精神症狀表現為嚴重的思維紊亂、言語雜亂無章、行為缺乏目的性,這類病人也可能出現自傷或傷人毀物。由於病人的興奮躁動是持續性的,家屬有充分的思想準備,一般比較容易防範。家屬要保管好家裡的刀、剪、火、煤氣等危險物品,但最根本的辦法,是使用大劑量的、具有強烈鎮靜作用的藥物來控制病人的興奮。
藥源性焦慮:抗精神病藥的副作用之一是可能引起病人莫名的焦躁不安、手足無措,並伴有心慌、出汗、恐懼等。這些表現多是發作性的,多數發生在下午到傍晚時分,也有的病人在打長效針以後的2到3天內出現上述表現。這種時間上的規律性,有助於家屬判斷病人的焦慮情緒是否由於藥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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