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精神病人有哪些病因

  精神病人是指各種有害因素所致的大腦功能紊亂,臨床表現為精神活動異常的人。那麼你對精神病人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精神病人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什麼是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是指各種有害因素所致的大腦功能紊亂,臨床表現為精神活動異常的人。具體表現為感知覺、思維、注意、記憶、情感、行為和意志智慧以及意識等方面不同程度的障礙。由於心理活動障礙,致使患者歪曲地反映客觀現實,喪失社會適應能力,或傷害自身和擾亂社會秩序者總稱為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的症狀

  精神病是由於人體丘腦、大腦功能的紊亂,而導致患者在感知、思維、情感和行為等方面出現異常。常見的精神病有多種型別,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礙、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等。不同型別的精神並具有不同的臨床表現,治療方法也各不相同。

  精神病多在青壯年時期發病,有的間歇發作,有的持續進展,並且逐漸趨於慢性化,複發率高、致殘率高,如不積極治療,可出現精神衰退和人格改變,不能適應社會生活,難以完成對家庭和社會應擔負的責任。但是,如果早期發現、及時治療,患者也可以完全痊癒疾病,正常地生活、學習與工作。

  大多數精神疾病患者病程遷延、病情波動易復發,需要持續規則的藥物治療以控制症狀和預防復發。眾多研究表明:提高精神患者治療的依從性是控制精神症狀,改善精神病預後的關鍵。儘管新一代抗精神病藥物和新型抗抑鬱劑療效肯定、副反應較少,已受到普遍歡迎,但精神患者對這些藥物治療的認知和依從程度仍然是目前精神科臨床治療和護理面臨的重要課題。

  精神病人的病因

  精神病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先天遺傳、個性特徵及體質因素、器質因素、社會環境因素等。許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覺、錯覺、情感障礙,缺乏自知力,不主動尋求醫生的幫助。常見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鬱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執性精神病及各種器質性病變伴發的精神病等。患者及家屬應和精神科醫生配合治療。

  還有不少人愛把神經病與心理疾病特別是精神病等同起來,總愛用嘲笑的口吻說:你有神經病。其實神經病是指中樞神經系統和周圍神經的器質性病變,並可以通過醫療儀器找到病變的位置。常見的神經病有:腦炎、腦膜炎、腦囊蟲病、腦出血、腦梗塞、癲癇、腦腫瘤、重症肌無力等。患者應去神經科尋求診治。

  精神病人治療問題

  精神病人享有接受妥善治療並受到監護的權利。精神病人的治療,同樣是以自願為前提。但是,鑑於多數病人在患病期內喪失了區別實幻與控制行為的能力,而且拒絕治療,故當其行為有可能造成自殘或有可能危及社會安全時,就有必要進行強制性的治療措施。執行強制性治療措施之前,須取得家屬、單位領導或有關社會監護人的同意。強制性醫療應有一定的時限,逾期未愈仍須住院者,醫師須向家屬或監護人申明需繼續住院醫療。

  精神病人涉法責任問題

  涉法,特別是因肇事構成刑事問題的精神病人,須經由司法程式提交授權的精神科專家,或醫師進行精神病醫學鑑定。其他人士或未經專業訓練的醫生不得受理鑑定案例。

  原則上講,肇事當時對自身行為喪失辨認能力和喪失控制個人行為能力者,可認定為無責任能力;反之為有責任能力。從精神病類別上看,現症重精神病患者,如患各型精神分裂症、躁鬱症、偏執性精神病以及嚴重精神發育遲滯者,可以考慮認定為無責任能力,但要做具體分析。以上幾種重精神病的緩解期則具有責任能力。對患有發作性的精神障礙者應進行健康調查與有關的檢查。確屬因疾病發作而肇事或存在意識障礙者應認定為無責任能力。但是一般的飲酒過量引致行為改變或慢性酗酒產生的一時性精神異常,通常不認定為無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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