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學三年級上冊數學的日記

  數學日記可以成為兒童成長的樂園,使學生得到不同層次的發展,體驗到學習的快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僅供參考。

  篇一

  星期天上午,我和爺爺到藕塘的藥店裡買了兩盒藥片——胃爾舒兩盒藥一共44元,一盒22元,爺爺付給她一張50元,營業員找給爺爺6元。找好錢後,我用小數加、減法核算了一下。

  爺爺還可以這樣付:1、先給營業員40元,再付5元,找1元。2、如果爺爺有零錢,可以先付40元,再付4元。通過這次陪爺爺買藥,我知道了數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還有一次,我和妹妹一起去超市買東西。我買了一包牛肉乾、一瓶牛奶和一瓶汽水,一共花了10元。趙霖買了一盒餅乾和一瓶汽水,一共9元錢。我們給了店主20元錢。

  店主找給了我們2元錢,我們正要回家時,趙霖說:“我還想買10粒泡泡糖。”我就把錢拿了出來,發現店主多給了我1元錢。我們回了過去把多找的1元錢還給了他,店主誇我們是個誠實的孩子,我們聽了心裡甜滋滋的。

  篇二

  今天數學我沒有錯!不過,我還是要寫一下數學日記,總結一下我學比這一單元的知識。

  “兩個數相除有叫兩個數的比。比的基本性質是 比的前項和後項同時乘或除以相同的數***0除外***,比值不變。比的前項相當於除數中的被除數、分數中的分子,比的後項相當於除數中的除數、分數中的分母,比號相當於除數中的除號、分數中的分數線。”我將這一段話背給了媽媽聽,並說:“能約分的要約分!”

  媽媽語重心長地說:“數學不是語文,數學是要看你的靈活運用。語文·,才是你真正的需要去背、去記的東西。做數學題目時,要慢一些,將題目看清楚了再說,不會寫的先不寫,等題目全做完了再寫。”我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其實,媽媽的話也不是沒理。我每次考試十分都是因為時間太緊,搶著寫試卷,結果導致一些題目看錯了、算錯了,總是使滿分與我“拜拜”。想象就悲劇呀……

  正好,家裡還有一套“比”的單元測試卷,我將它做完了,而且是很認真很細心地做了,時間也沒有超過40分鐘。爸爸幫我檢查了,說:“不錯!全對。考試的時候也就像在家裡一樣,爭取考個滿分!”

  好啦,閒話不多說了,我得去複習、順便看看課外書嘍!

  篇三

  201X年X月X日 星期X 晴

  除夕放煙火,是我和哥哥姐姐早就準備好的活動。一到晚上,我們全家人一起熱熱鬧鬧地吃年夜飯,還沒吃完,我和哥哥姐姐就搶著下樓放煙火。

  一來到樓下,我們找了塊空地。哥哥點著了一個大煙火,只聽見“轟”的一聲,一簇紅色的煙火飛上了夜空,發出“叭、叭”的響聲。隨著響聲,煙火在空中形成五彩繽紛的禮花,又突然落下,像天女散花;有的像星星那樣散落在空中,像流星追月。等了好長時間,大煙火才放完。

  我和哥哥姐姐開始放各種各樣的小煙火。小煙火有的叫“櫻花”,有的叫“蝴蝶花”,還有的叫“魔棒”。“蝴蝶花”放出來會旋轉,我和姐姐有點害怕不敢放。我和姐姐喜歡放“魔棒”和“櫻花”。姐姐把點著的“魔棒”插在草地上,石頭的窟窿裡。“魔棒”點著引線後,不斷地發出“哧,哧,哧”的聲音。隨著響聲,落下了許許多多的小星星。我也學著姐姐的樣子,把點著的“魔棒”插在草地上,把“櫻花”拿在手中搖動。

  這些五彩繽紛的煙火,把除夕的夜晚點綴得十分靚麗。小煙火就像小星星、小火花在一起翩翩起舞,和我們一起迎接新年的到來。

  篇四

  201X年X月X日 星期X 晴

  今天,我放學回家,突然看見一家店前圍著許多人。我走近一看,原來店家在進行促銷活動,只要交一元錢便可回答一個問題,要是能在30秒內答對者可獲獎金30元。我看見其它人紛紛敗下陣來,便想:到底什麼題這麼難呢?便懷著好奇心的心理交了一元錢。

  我跟著老闆走進店內,他便開始提問:“小明去書店買書,買了17本99元錢的書,他一共花了多少錢?”他一說完,便露出了狡詐的目光,接著開始計時。時間一秒一秒的過去,我的汗水也一滴一滴地流下來,這99乘17不用豎式計算怎麼算得出來呢?就在這時,我靈光一閃,《口算速算天天練》裡有一頁不是這樣寫到:一個100以內的數乘99的速算方法是:用這個數先乘100,再減去這個數即可。想到這,我便脫口而出:“1683。”我剛說完,那位老闆差點摔倒在地,他一看計時器,才28秒,無可奈何地給了我錢。

  我拿著30元走出商店,望著別人那羨慕的目光,別提有多高興了。這時,我想:數學並不僅僅是1+1的計算,它在生活中用途也很廣,除了這件事外,買東西等事都用得到數學。所以,我再次想說:“數學,真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