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我心中的手抄報資料
我國開展了全面的普法宣傳工作,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作為經常的重要任務。做法制教育手抄報,普及法律知識。小編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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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心中的手抄報的內容:法制名言
1*** 刑罰的嚴厲程度應該只為實現其目標而絕對必需。所有超過於此的刑罰不僅是過分的惡,而且會製造大量的阻礙公正目標實現的坎坷。
2*** 官不私親,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所在。
3*** 在忽視正義的地方,在作為正義核心的平等在成文法條款中不斷遭否定的地方,那裡的法律就不僅僅是“不公正的法律”,而是完全失去了法律的本性。
4*** 法治概念的最高層次是一種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礎,應該是對於人的價值的尊重。——陳弘毅
5***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種預測,即對公共權力通過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動產生影響的預測。——***美***霍姆斯《普通法》
6***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過一場冗長的官司。
7*** 法律的調整物件是行為,而所謂社會關係不過是人與人之間的行為互動或互動行為,沒有人們之間的互動行為,就沒有社會關係。法律是通過影響人們的行為而實現對社會關係的調整。
8*** 法者,天下之儀也。所以決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縣命也。――管子***戰國***《管子·禁藏》
9***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話,全部藏書就會變成廢紙。 ——基希曼
10***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
法律在我心中的手抄報的資料:青少年法制案例
案例一
1998年1月20日,臨時工劉某下夜班後,到某歌廳玩,吃了水果,喝了一瓶洋酒,服務小姐催他結賬,劉某卻說“我沒錢!”被保安人員拖出歌廳。劉某對此不滿,早7時,他撥打110稱:“有4名男青年持刀搶走我人民幣7000元、手機一部。”公安機關查明事實後,以撥打110取樂,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將其拘留。
案例二
蘇某在工廠浴室洗完澡後,忘記把自己的進口名牌手錶帶走。當他想起來再去找時,手錶已經不見了。經向當時一起洗澡的林某瞭解,證實手錶被本廠朱某拾獲 。蘇某要求朱某歸還拾到的手錶,朱某卻說:“拾到的東西就是我的。”經本單位領導調解夫效,蘇某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經過調查,認為朱某拾獲手錶據為己有的情況屬實,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判決朱某限期歸還手錶,否則賠償蘇某損失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