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我心中的手抄報樣板
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基礎性工作。法制手抄報能讓你更瞭解法律。小編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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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心中的手抄報的內容:法制名言
1*** 任何事情,只要與自然發顛撲不破的永恆要走向衝突,就是無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約束任何。
2*** 程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嶺。
3*** 以無情的目光論事,一慈悲的目光看人。
4*** 法律,在它支配著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場合,就是人類的理性。――孟德斯鳩***法***《論法的精神》
5*** 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康德
6*** 全部歷史就是利益的鬥爭,而法是那些佔了上風的利益的權威性的表現。――拉布里奧拉***意***《關於歷史唯物主義》
7*** 在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中,司法部門應得到人們的信任和支援。從這個意義出發,公信力的喪失就意味著司法權的喪失。
8*** 法律總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見的。――孟德斯鳩***法***《論法的精神》
9***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10*** 法律的目的是創造一個穩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動結構,在這個結構中個人能夠執行其計劃並多少意識到可能產生的結果。
法律在我心中的手抄報的資料:青少年法制案例
案例一
李某,男,16歲,漢族,在校學生,住陝西省王光馬崗鄉。李某向同學佘某索要錢物未成,佘某就告訴無業人員遠某等人,遠某得知後警告李某不要再向佘某索要錢物,如果再要就用武力。李某為此要“教訓”遠某。2009年6月12日下午,李某要求社會上的另一幫無業人員張某去教訓遠某,張某又叫了宋某持鋼管至太倉市某鎮新華橋,對遠某及遠某的朋友沈某、房某進行毆打,致遠某、沈某受輕微傷。
案例二
王某***男,20歲***、李某***男,21歲***社會青年,並有前科。結夥在校學生方某***男,18歲***、呂某***男,18歲***、吳某***女,18歲***於2009年4月一天下午,到某鎮一遊戲房玩。途中王某提出身上沒有錢,李某說問學生敲,方某、呂某無反對,吳某說夠刺激的,我要去看看。進入遊戲房後發現有3個學生正在打遊戲玩,王某叫呂某去將靠右面的學生叫出來,呂某沒有動,方某為逞能,即上去把該學生拖拉出遊戲房,拖至旁邊一條弄堂內,其他2名學生隨後也跟了出來,李某上去問被拖的學生要錢,遭拒絕,王某拔出事先攜帶的西瓜刀朝該學生背後肩膀部猛砍3刀,造成輕微傷。該學生即從褲袋內拿出50元,給了王某,其他2人怕吃虧也拿出106元給了呂某。贓款均被5人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