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職場證明關係到你的權益
身在職場,發生勞動爭議的可能始終存在。一旦遭遇職場意外,勞動者需要依法維護合法勞動權益,而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是必需的。
因此,勞動者要提高依法維權意識,平時自己處處留心,及時儲存一些職場證明、證據,以防萬一!
同時,有些職場證明不僅關係勞動權益,還間接影響住房、出國、子女上學等生活事項,也得注意儲存!
1、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簽訂勞動合同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簽訂勞動合同有利於及時處理勞動爭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勞動者可能會在工資收入、工作時間、工作條件等方面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時,由於沒有證據而遭受損失。
如果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①工資發放記錄,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②考勤卡、工作證等;
③社保繳納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④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2、工資條
工資條不僅能反映員工每月工資總額,還能判斷是否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有沒有在工資中扣除員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所得稅。
根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依據這一款規定,企業不發工資條違法。
3、加班證明
身在職場,每個勞動者可能都需要加班。當然,勞動者也有權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依法保障自己的加班勞動權益。這時候加班證據就相當重要了。
單位領導用QQ通知加班,在內網上公佈加班人員名單,單位張貼書面加班通知,寫有作息時間的規章制度、考勤制度等,都可以作為加班證明。
此外,加班時的工作郵件或電話往來記錄、加班後向單位報銷出租車費及報銷理由的影印件等,都可以作為加班證明使用。
4、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年初又到跳槽旺季,這張小小的離職證明,其實大有用處!
離職證明不僅是用人單位錄用員工的“保險槓”,也是勞動者勞動權益的“證明書”。
首先,離職證明是社保部門判定是否支付失業保險金的關鍵性證明材料。
同時,它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有利於相關職位的應聘。
再次,辦理離職員工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轉移等手續都需要用到離職證明。
5、社保權益記錄證明
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是指以紙質材料和電子資料等載體記錄的反映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履行社會保險義務、享受社會保險權益狀況的資訊。
具體而言,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上包括參保人員及其用人單位的登記資訊、繳納社會保險費資訊,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及領取待遇的資訊,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資訊。
6、個人完稅證明
為方便個人所得稅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於年度終了後的3個月內,根據扣繳義務人明細申報資訊,為每一位納稅人按其上一年度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郵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生活中,出國辦理簽證、辦理居住證、申請政策性住房、汽車搖號、子女上學可能需要提供《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如果你要辦理房貸,《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就是個人收入狀況證明,同時也是對你還款能力的一種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