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承包合同
物業是指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裝置、設施和場地。物業可大可小,一個單元住宅可以是物業,一座大廈也可以作為一項物業,同一建築物還可按權屬的不同分割為若干物業,怎麼寫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範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業,為xx工作提供綜合性的勞動服務;乙方系以xx為主的獨立勞動者合夥組織,為社會提供勞動服務。 甲方為了更好的為xx提供優質的服務,促進xx事業的發展,甲方將xx物業管理工作承包給乙方,乙方同意集體承包該物業的管理工作。 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承包xx物業管理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的內容、面積、地點 甲方將位於 共計 平方米的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乙方負責該物業的管理、日常維護等全部工作。詳見工作內容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包期滿,雙方無異議可以順延,但需在承包期滿前一個月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條 承包費的金額與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費人民幣 元;
2、承包費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 元; 200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 元;
5、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認為乙方安排的人員不適合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換管理和日常維護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甲方為乙方購買賠償最高金額為人民幣100,000元的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受到意外傷害可以享受賠償。
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管理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員在承包管理期間,要自覺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在工作中注意安全,並應當遵守甲方制訂並公佈的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若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手則與規程,經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單方權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條 獎勵與處罰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對承包的物業管理效果的好壞,對乙方進行適當的獎勵與必要的處罰。獎勵與處罰的幅度不得超過承包金總額的25%。
3、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的、指導、管理與監督,甲方有權單方宣佈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變賣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及日常維護工具、設施等,違者除給予沒收非法所得外,並應按實物折價金額3倍賠償,情節特別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業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員承諾: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員與甲方為承包與發包關係,而不認為與甲方存在勞動關係,或者是甲方的員工,並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2、若乙方的成員需要委託甲方代買社會勞動保險或者醫療保險的,甲方可以提供協助,但所有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或者授權甲方從承包費中直接劃扣。
3、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員 支付勞務費人民幣 元; 支付勞務費人民幣元;向 支付勞務人民幣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此授權甲方直接從應當支付乙方的承包費中扣除上述費用。
4、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
5、 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範文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承包給乙方對古藺縣葫蘆山小區實行相對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四川省古藺縣古藺鎮金蘭路7號國稅局對面;
佔地面積: 約2500平方米;
建築面積: 約8800平方米;
其中住宅: 約6300平方米;
物業型別: 低層商住樓。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基礎等、戶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及其執行的維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供氣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綠化、道路等。
三公共環境衛生。
公共環境衛生是指公共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生活垃圾、灰塵、淤泥等的收集、清運。
四治安防範。
1、內容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小區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消防的監控等,對進入本小區的可疑人員進行詢問和盤查。
2、責任
1制止本小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發生,制止無效的,應立即通報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2制止本小區內危害公共安全和個人安全的行為發生,制止無效的,應立即通報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3協助政府部門調查處理本小區內火災、盜案、和人身傷害等突發事件。
五交通秩序和車輛停放。
1、對車輛的行駛和停放秩序實施有效有償管理;
2、對本小區內亂停亂放的車輛實行統一規劃管理;
3、有權對不遵守本小區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和認為有危險的車輛謝絕停放。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業主的房屋裝修及小區內的各項與房屋結構和涉及公共部位、公共設施的大小施工或專案,應立即通報甲方,甲方認可後方能與第三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辦理相關施工手續,再開始施工。工程完畢後,需通知甲方共同檢查認可後,第三方才能使用。
七每月抄水電錶,計算、開票並代業主轉交水電費。搞好物業管理、收集、儲存好物業管理的相關檔案、資料。
八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