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詐騙和解協議書

  指的是詐騙人和受騙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關於刑事詐騙和解事宜上協商一致所簽訂的協議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的模板,希望對大家有用。

  篇一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20XX年X月XX日簽訂於XX市XX區。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鑑於:

  1、20XX年X月XX日X時許,甲方於XXX附近用餐,因XXXXXXXXXX,因言語不和,甲方與乙方發生爭吵並於爭執過程中造成乙方受傷;

  2、甲方的過錯行為,已經給乙方造成了身體上的創傷及財產損失,對此,甲方深表歉意並決心悔改。

  有鑑於此,現甲方與乙方就本案的賠償等相關事宜,經過誠懇、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協議,以茲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1、甲方對自己的違法行為給乙方造成的損害,深感歉意,並致以誠懇的道歉,請求乙方予以寬恕。

  2、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財產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合計人民幣X萬元大寫:XXXXX整。

  3、甲方應在本協議經公證處公證並取得公證書之日付清上述賠償款項。甲方付清上述賠償款項後,甲方與乙方因本案糾紛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全部終止。乙方也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民事責任。乙方在此之後發生的任何後果包括但不限於日後因此出現的後遺症、複查等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負責。

  4、上述款項支付後,乙方不再要求XXXXX。

  5、乙方本著化解矛盾的態度,對甲方的行為給予諒解,並同意請求公安機關對本案作調解處理,不再請求公安機關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

  6、若甲方支付上述款項後,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相關之規定包括繼續要求對傷情進行鑑定、以任何方式主動要求公安機關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等情況,乙方應將上述款項退還甲方。

  7、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呈交

  區公安局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篇二

  刑事和解協議書

  甲方:張某,身份證號碼:

  乙方:李某某,身份證號碼:

  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願意一次性賠償甲方各項損失共計12萬元。賠償數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物品損失等全部費用。該賠償款共計12萬元。其中,包括某省建設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為乙方已經墊付給張某的賠償款6萬元和中介公司為乙方已經墊付給張某的賠償款3萬元。甲方保證以後不再就本案再行向李某某要求任何賠償。甲方在此以後所發生的任何後果,包括後遺症、複查、傷殘等均與李某某無關。

  2、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二日內,通過某市公安局某派出所,退還給某省建設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為乙方墊付給張某的賠償款6萬元和中介公司為乙方墊付給張某的賠償款3萬元。另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再付給張某賠償款3萬元。實際乙方共計賠償甲方各項損失共計12萬元。甲方本著化解矛盾的態度,對乙方的行為給予諒解。乙方在付清上述賠償款項後,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任何賠償和刑事責任,並請求公安機關對乙方不再追究刑事責任。甲方向公安機關提交書面諒解書

  3、若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後,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相關之規定包括以任何形式主動要求公安機關對乙方追究刑事責任等情況甲方應將上述款項退還乙方。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或代理人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公安機關。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篇三

  甲方:***,男,漢族,*年*月*日生,戶籍地及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男,漢族,*年*月*月生,戶籍地及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簡要案情:

  *年*月*日*時左右,在*地因瑣事甲方與乙方發生爭執和廝打,乙方將甲方打傷,經法醫鑑定甲方身上傷已構成輕傷。

  因雙方當事人請求和解,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法院認真聽取了甲、乙雙方的意見,對雙方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證明和解系雙方自願併合法,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法院依法主持了和解。

  甲、乙雙方在自願、合法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乙方深感歉意,向甲方賠禮道歉,請求甲方予以諒解。

  二、乙方於本協議簽訂後一次性賠償甲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損失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

  三、乙方向甲方切實履行本協議一次性支付上述全部賠償費用以後,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甲方希望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對乙方從寬處理。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持調解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法院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主持調解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法院印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