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服務委託合同書

  物業管理合同則是要式合同、格式合同,必須依照物業管理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招標投標的方式來確定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管理合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委託乙方實行甲方指定範圍內的宿舍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員工宿舍 坐落位置: 臨時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務內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時宿舍管理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如下:1. 為本服務專案配置宿舍管理人員名2男2女,實行兩班兩運轉的模式工作兩個白班、兩個夜班,白班時間:7:00-19:00、夜班時間:19:00-7:00。 2. 其中宿舍管理員年齡為50週歲以下,懂得電腦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員按照雙方約定人數和人員單價計算。 2. 負責看管公共區域設施裝置及巡視,以免發生外來人員侵入偷竊或損害財物;對上崗服務時間內進出管理區域的人員做好接待登記工作,謝絕無關人員進入管理區域。

  3. 遵守甲方相關宿舍管理制度並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在崗期間嚴

  禁與甲方員工發生任何衝突。

  第三章 合同服務期限

  第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12 個月。自 2012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務質量。

  2.與乙方密切合作,處理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甲方有關的事項。

  3.按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4.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起止日辦理交接手續。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所和宿舍。

  6.每月組織一次入住人員對宿舍管理員的評價;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負責招聘、培訓和管理為本專案服務的宿舍管理人員。

  2. 為宿舍管理人員提供必要的技術裝備和技術支援。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員的薪資福利。

  4. 乙方應定期、不定期對本專案宿舍管理人員服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並做必要的記錄。

  5. 除檢查和緊急處置需要外,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動用甲方所屬的任何裝置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場所。

  6. 經證實因乙方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職或過錯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7. 對甲方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有效給予解決。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八條 宿舍管理服務費

  1. 含稅,摺合每人每月人民幣元整。

  2. 乙方於當月末提交發票,甲方於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服務費用。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需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的服務費為違約賠償金,如出現第十三條的規定,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過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從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應收款0.3%的滯納金,但乙方延期提供發票導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條 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規定,負責乙方員工的勞動保護和工作安全,並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員工繳納五險和購買相關商業保險,乙方員工發生生病、事故、傷殘、死亡和勞動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為一般過錯,乙方應立即給予糾正,提交檢討報告,並更換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員,如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給予賠償。

  1、無正當理由在工作時間內不經許可脫離宿舍管理範圍,導致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員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者有其他玩忽職守行為者;

  3、由於工作上的疏忽,未執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規定製度的;

  4、宿舍管理員在工作中遇到問題不請示、聯絡、彙報,給甲方造成較重損失;

  5、宿舍管理員在工作中對甲方員工進行威脅、恐嚇的;

  6、對進出宿舍內相關人員不盤查、不驗證,鬆懈怠慢,未造成嚴重影響者。

  7、有其他與上述各項規定程度相關的行為。

  第十三條 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有重大過錯,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的規定承擔相關的連帶賠償責任。同時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故意損壞、盜竊甲方或其他員工的財物,性質惡劣,已經經公安部門報案認定的;

  2、在宿舍範圍內動手打人或鬥毆的;

  3、脫崗時間較長4小時以上,給甲方造成較重損失者。

  4、由於工作的玩忽職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災或者其它危害、造成嚴重損失者的。

  5、有其他與上述各項規定程度相關的行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前30日內,雙方可商談本合同續約事宜

  第十五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約定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八條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甲方關廟市場四樓物業管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物業管理委託服務合同,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託物業服務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物業服務範圍及服務內容

  ㈠XXXX公共區域的水、電、消防、衛生和秩序等管理。 ㈡信件、報刊、包裹的收發。㈢完成由甲方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物業服務費每月包乾總價3500元大寫:叄仟伍百元整

  四、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及質量標準

  ⑴治安秩序維護

  XXXX設治安秩序維護員2人年齡在48歲以內,白班1人,夜班1人;著統一服裝、裝備,配證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標準的動作和優質的服務展示企業形象;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紀錄,做到上交下接清楚無誤、責任明確;維護責任區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種不安全事件發生;巡視責任區內各種危及安全的情況,防止人為破壞行為,防止丟失,發生異常及時上報;禮貌接待客戶,認真回答客戶或來訪者提出的問題,對與自己不明白的問題不可亂講,可聯絡相關工作人員;對管區內的可疑人員要加以監視,禁止外來人員亂貼亂畫宣傳資料等;制止外來人員在服務區域內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時間開、關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根據消防部門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間嚴禁飲酒。

  ⑵辦公區域及公共設施管理

  每月定期對營業廳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裝置檢查一次,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告知甲方。

  ⑶水電管理

  負責XXXX的水電維修、維護,保證正常安全執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30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如因水、電等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責任。維護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記工時費,並負責水、電公司的協調和聯絡工作。

  ⑷公共環境衛生管理

  清潔員設定1人每日對營業廳走道、樓梯、扶手、廁所等打掃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潔一次。營業廳環境、地面無雜物垃圾,不留衛生死角,每日清運垃圾外出,清潔工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衛生質量標準達到天花光潔明亮,無蛛網、積灰;牆面整潔美觀,公共燈具定期擦拭;清潔工實行全天侯保潔。

  ⑸消防管理

  根據消防的要求,必須經過培訓,熟練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測消防裝置,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和消防部門彙報情況,並協助業主與消防部門的聯絡工作。

  ⑹安全責任

  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工作人員為甲方服務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⑺違約責任

  ⒈甲方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⒉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違反約定,或服務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減服務費20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減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①維修維護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報刊丟失,每次扣20元;

  ③影響正常的辦公秩序,發生擾亂辦公事件,秩序維護員又未及時勸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員失職導致公共財物不含現金及其它無法界定的財物被損壞、盜竊,由乙方照價賠償,如乙方不賠償,甲方將從乙方所交的服務保證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保證金2000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不計息。在合同期滿不發生遺失問題,甲方如數歸還,否則按違約金額扣款。

  ⑻合同期間,乙方應每月將代繳甲方水電費,並將明細和繳費憑證交甲方辦公室備案。

  ⑼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從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洽談合同續簽事宜。

  ⑽未盡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範文三

  委託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伊犁好管家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巴什庫勒克小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寧市解放西路。佔地面積:17940平方米,建築面積:3900平方米。

  二、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樓內消防設施裝置。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地。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5、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漕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三、負責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代收電費、車輛、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裝修垃圾清運費。

  4、其它有償服務的費用。

  四、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為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和報司法公安部門處罰等措施。

  五、委託管理期限為一年,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預算及決算;

  5、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車場2個,澡堂1個,其租金收入歸於全體業主,經業主大會審議後再確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辦公室1間,清潔工更衣室1間,放工具雜物1間,無償使用但產權屬甲方。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決。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的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及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月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

  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在合同期內慚方為改善服務條件進行的投入施設、裝置,如合同期滿後,更換物業服務公司時,甲方應予以行當作價給予補償。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場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七、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服務費用:

  1、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活寶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實施服務專案另附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

  2、物業綜合服務費和電費每兩個月收取一次,具體要求如下:

  1本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0.33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情訴訟,並追繳每日5‰的滯納金。

  3車位使用費,由業委會按照州發改委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由承租人執行。

  4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專案,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制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本合同期滿,合同延期終止與否或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均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本合同自行延續有效。

  6、本合同自2011年8月1日開始實施,經業主代表大會視物業服務情況表決通過後即生效。

  甲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

  委託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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