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的黑白手抄報
依法治國,實現法制社會是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根本標誌。青少年要加強自己的法律知識。做法制手抄報可以讓你更加了解法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關於法律的名人名言
1、在個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執法從來不能疏忽。
2、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愛戴和尊重為轉移的,而這種愛戴和尊重是以內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為轉移的。——羅伯斯庇爾《革命法制和審判》
3、法律又是什麼?法律就是取得勝利、掌握國家政權的階級的意志的表現。——列寧《社會民主黨在1905——1907年俄國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綱領》
4、一項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裡以惡行為前提,那麼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魯赫
5、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莊嚴的表現。
6、法是一套權威性的審判指南或者基礎。——龐德《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法律的任務》
7、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就象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
8、法律的真諦,就是沒有絕對的自由,更沒有絕對的平等。——我國著名法學家郭道暉
9、如果我們的法律只是自然規律的幼芽,它毫無疑問是好法律。這樣的法律可以抑惡揚善。——大仲馬《馬希裡選集》
10、全部歷史就是利益的鬥爭,而法是那些佔了上風的利益的權威性的表現。——拉布里奧拉《關於歷史唯物主義》
圖一
圖二
圖三
關於法律的故事
王某出生在東北一個偏遠的小山村, 2歲時,母親因病離他而去,年幼的王某一直與父親相依為命。由於家境貧寒,王某小學三年級時就輟學在家,幫助父親料理農活。然而,只靠地裡那點微薄的收成,遠遠改善不了家徒四壁的光景。
隨著時光的流逝,王某漸漸長大了。王某思忖著,別人能出去打工掙錢,我為什麼不可以?我也要幫父親撐起這個家。那一年3月,16歲的王某來到某市一家鐵件廠打工。由於文化水平不高,他只能幹一些粗活,但他從不偷懶耍滑,老闆分配的活,他都盡最大努力去幹。他想,只要自己聽老闆的話,老闆讓幹什麼就幹什麼,總會得到一份收入。但每到月底,鐵件廠的老闆都會找出各種藉口推脫搪塞,不發給王某工資,這種情況持續了半年之久。在此期間,王某不但不能給家裡的老父親匯去一分錢,反而不得不從老鄉那裡借錢維持生活。王某也清楚,老闆並不是沒有錢,他幾次看到老闆一擲千金,還揹著自己的老婆偷偷把女人帶到工廠的辦公室鬼混。現實生活使王某無計可施,老闆拖欠工資的不良用心,終於激怒了王某““你不給我工錢,我也不讓你好好活。”他決定報復老闆。
同年8月,王某設計了一個計劃。他知道老闆每個週末都要在廠裡的辦公室睡覺,而且只要是沒有女人在,他晚上睡覺是從來不鎖門的。一個週日凌晨一點,王某悄悄推開老闆辦公室的門,乘老闆熟睡之機,將電閘開關上的一根電線纏繞在老闆的胳膊上,當他回頭準備合上電源開關時,慌亂中碰倒了一根鐵棍。老闆驚醒後,立刻叫來人將王某扭送到派出所。
王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刑,直到這時,他才覺得自己缺了一樣東西: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
點評:
法律和社會道德規範是我們黨治理國家的武器和手段。缺了哪一點,國家都不會穩固。法律是保護人民、懲治犯罪的武器;道德是教化和規範人們思想行為的武器。本案中,老闆惡意剋扣工錢首先是違法行為,對待違法行為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令人遺憾的是,王某不懂法,更不懂得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稀裡糊塗地犯了罪,進了監獄還不知道為什麼。這是王某的悲哀,也是不懂法的悲哀。
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正在進一步完善,法制程度越來越高,不論你將來從事什麼職業,你的生活、工作處處都離不開法。這時,如果你是一個不知法、不守法的人,你將在法治社會中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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