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的黑白手抄報圖片大全

  青少年應當學法、守法,在法律的規則內處理相互的關係,懂得依法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法制手抄報你會做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法律的黑白手抄報圖片及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法律的黑白手抄報圖片欣賞

  法律的黑白手抄報圖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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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黑白手抄報資料1:法律伴我成長

  法律是神聖、神祕、威嚴、崇高的,它就像一個守護神,伴隨在我們身邊,時時刻刻保護著善良的人們;法律,就像天空中無數的星星,指引著人們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齊天大聖,用它那雙火眼金睛來明辨是非,扶善懲惡。法律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在那莊重的法庭上,在獵人們心中……

  今天,路上仍然是有條不紊,沒有一輛車、一個人闖紅燈,交通十分流暢。我走過馬路,心裡高興得想:寬敞的馬路上,人人都遵守法律,生活的安全就有了保障!

  當那莊重的法庭上傳來法官最後的判定,聽見的便是一個人的懺悔,一個人的欣喜。當法庭上坐著一個觸犯了法律的罪犯,那麼法律一定會嚴懲,而法律給他的這次教訓,也許會讓他開始重新做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從不冤枉好人,這是公正無私、懲惡揚善的法律。

  “不知榮辱乃不能成人”,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傳下來的至理明言。可見我們千萬不能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認為“現在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我以後不違法就行”,那就錯了!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在將來會釀成一次大的失誤,為什麼要等受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悔恨呢?所以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為的社會標準。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共行的道路吧!

  法律的黑白手抄報資料2:關於法律的故事

  著名前捷克作家伏契克在《絞刑架下的報告》一書的結尾寫出了這樣一句話“……生活裡是沒有觀眾的。幕已經揭開。人們,我是愛你的!你們可要警惕啊!”…… “王巨集春,男: 1987年出生,現年15歲,北疆縣城人。2001年12月18日,因犯搶劫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王巨集春自幼生活在這個北方的縣城,弟兄倆個,弟弟還小。父母文化不高,開了個體飯店,店面不大,贏利也不多,日出而做,夜深而息,小日子過得還算殷實。王巨集春從小還算聰明,上學後,小學三年級以前學習成績總是排在班級的前十名。四年級時他迷上了錄象片。男孩子天性就是愛舞槍弄棒,驚險刺激。朦朧中的孩童幻想著自己成為英雄武士的壯舉。香港的黑老大,美國《教父》黑社會的槍戰,影片“賭王”的風采,毒梟販毒的驚險刺激,這一切一切對王巨集春幼小的心靈形成強烈的衝擊。王巨集春在校的學習成績越來越差,終於書讀不下去了,五年級王巨集春輟學了。 2001年的一天早上,王巨集春幫家裡去賣豆腐,賣了三百元錢。路過遊戲廳門前,香港“賭王”的風采立刻跳進王巨集春的腦海。老虎機,擲色子,大把大把的賭錢那將是何等的刺激!王巨集春把持不住自己,闖進了遊戲廳,結果把叄佰元錢全部輸光。如何向家裡人交待?王巨集春想不出說服父母的理由。叄佰元對於小本經營的父母是個不小的數字,這要靠勞作許多天才能賺回來。情急之下,他拿出來拉豆腐的刀子,架在遊戲廳老闆娘的脖子上,說:給我點錢!老闆娘是個二十三歲的姑娘,她顫抖著指指抽屜說:你去拿吧。王巨集春怕遊戲廳老闆娘事後報案,動起了殺人滅口的念頭。他凶狠地朝老闆娘後背捅六刀,搶了300元錢就跑,老闆娘掙扎著喊他的名子。聽到喊聲,王巨集春又返回遊戲廳朝老闆娘補上五刀,面對著睜著驚恐、驚詫不肯閉上眼睛的老闆娘,王巨集春說:你要不認識我就好了。一個二十三歲花季年華的人,就這樣含恨離開了人世。王巨集春上午十一點作案,公安局很快就破了案。十一刀,父母無論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兒子竟凶殘到如此地步。面對著慘不忍睹的被害人,王巨集春的父母都哭了。

  點評:

  青少年社會閱歷少,辨別是非能力差,無法用正常的社會標準去衡量好與壞、對與錯,而會帶有一定的盲從性和模仿性。在面對渲染暴力、色情的影視作品、書刊等時,往往缺乏辨別能力,極易受到影響而染上不良習慣。有學者說,優秀的文化激勵人們不斷自我完善,提高道德修養,而異質文化、越軌文化則腐蝕人們的思想,毒害人們的靈魂,引誘人們違法犯罪。

  案主王巨集春的行為明顯是受到了影視作品中不良情節的負面影響而引起的激情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