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伴成長的手抄報

  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基礎性工作。法制手抄報要怎麼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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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常識宣傳資料

  1、青少年應該用什麼樣的態度面對法律?

  1應該掌握最基本的法律知識,深入瞭解有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

  2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用法律武器武裝自己。

  3要具堅韌不拔的意志力,具有挫折意識。

  4要有勤奮的精神和執著的追求。

  5要具有堅強的自制力,具有健康的情感。

  2、青少年的法律概念是什麼?

  青少年的年齡界限定在13週歲至25週歲。它既包括一部分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法學界關於青少年犯罪是界定於此年齡段;也包括一部分19—25週歲的已成年人統計青少年犯罪率即界定於13—25週歲。

  3、開展普法活動對青少年有什麼意義?

  可以增加青少年對法律的認知,同時可以減少青少年犯罪率。因為青少年處於成長階段,對法律,對社會的認知感很模糊,所以可能會產生不健康的心裡,如果受 到不法之徒的誘使,還可能會導致犯罪!所以開展普法活動對青少年對社會都是很有意義的,因為這樣可以使社會更安定,而且還可以使青少年有良好的心裡素質。

  法制小故事

  因朋友與女友私奔沒有路費,為哥們義氣,法肓少年周某系未成年人幫助朋友羅某未成年人搶劫學生,共搶贓款200餘元。近日,河南省羅山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9月,因好友劉某與其女友外出務工沒有路費,為了哥們義氣,被告人周某便打起中學生的注意,夥同羅某已判刑竄至羅山縣一中學門口,攔住該校學生楊某等4人,向他們要錢無果後,便將4名學生挾持到學校後面的空煤場內,對其中三名學生拳打腳踢,並用撿來的木棍毆打三名學生,共搶走三名學生261元,後被告人周某逃離現場。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脅迫的手段強行搶走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被告人周某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案發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

  法院根據被告人周某犯搶劫罪的事實、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同時體現對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懲罰為輔、教育為主”的原則,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制名人名言

  1 假如沒有法律他們會更快樂的話,那麼法律作為一件無用之物自己就會消滅。——英洛克《政府論》

  2 警察是法庭的僕人。——英美法諺

  3 救濟走在權利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利。——英美法諺

  4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古羅馬法諺

  5 立善防惡謂之禮,禁非立是謂之法。——晉傅玄《傅子·法刑》

  6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礎。——英國伯克

  7 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戰國管子

  8 沒有絕對的平等,也沒有絕對的權力。人在天性上類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類。——巴爾扎克

  9 沒有哪個社會可以制訂一部永遠適用的憲法,甚至一條永遠適用的法律。——傑斐遜

  10 美國人生活中最顯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過於對法律的廣泛研究了。——法國托克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