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心理學結課大學論文

  從心理學角度上看,幸福是個人的一種自我主觀體驗或主觀幸福感。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幸福心理學結課論文,希望大家喜歡!

  幸福心理學結課論文篇一

  《尋找幸福》

  摘要:幸福是什麼?我們無時無刻的不在探索著這個問題。有人說,幸福就是貓吃魚,狗吃肉,奧特曼打小怪獸;還有人說,幸福就是有人陪伴一生。每個人心目中對幸福的定義都是不同的。本篇論文將用幸福心理學概念進行闡釋作者心目中關於幸福的定義。並向大家展示作者對於幸福的理解。

  關鍵詞:幸福 概念 定義 理解 心理學

  幸福是什麼?

  尼采說:幸福就是隨著權力的增加,阻力被克服了的那種感覺;英格麗〃褒曼說:幸福是有健康的身體和易忘的記憶;盧梭認為:幸福是銀行有豐厚存款,家中有美食佳餚,加上良好的胃口;哲學家羅素認為幸福存在於心靈的寧靜與淡泊;蕭伯納與雨果則認為幸福來自於與他人真正的分享;亞里士多德與奧古斯丁認為幸福是一種美德的體現。

  職業經理人認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在我的手裡,把公司做成一個世界品牌。”小學老師覺得: “幸福就是我的學生都能成才,我的兒子將來有所作為。”工人說:“幸福就是工資再高一點,加班的時間少一點,能和妻子、女兒散散步、逛逛公園。”起早摸黑的農民說:“我的牛越長越壯,奶賣得越來越多,就能給兒子娶媳婦了,這就是我一輩子的幸福。” 一名井下工作的礦工說:“幸福就是馬上要出井的時候。”不同個體對幸福的理解各不相同。

  而我心目中的幸福就是簡簡單單的生活。家人健康,朋友安康,生活美滿。這就是我小小的幸福。

  我始終認為幸福只是一種來源於心裡的一種感覺。一種滿足感。當你滿足的時候,你就會感覺到一種幸福感。但,人人往往是不滿足的。有了房子,就還想買車子;有了賢惠的老婆,就想我的老婆為什麼不能再漂亮一點;有了會賺錢的老公,就想我的老公為什麼不能再帥氣一點。於是,剛剛誕生的一點幸福感,就被“為什麼不能再”的這種東西給消磨殆盡了。於是,我們又開始不幸福。其實只要我們要求的少一點點,貪心少一點點的時候,我們就會很幸福。

  曾經我小的時候,看上了一款特別好看的玩具,我就央求我媽媽給我買那款玩具。那時我們家還不是很有錢,我媽就不想給我買那個玩具。我不幹了,坐在地上撒潑打滾。媽媽拗不過我,就給我買了那個玩具。我覺得特別高興,特別幸福。可是,當我走出超市的時候,旁邊的那個小孩比我拿的玩具還高階,還好看,我當時就覺得我的玩具一點也不好玩了。那一點點的幸福感也消失了。只要當時的我不是那麼的貪心,容易滿足一點的話,我就能感覺到巨大地幸福了。

  所以,其實只要你自己容易滿足一點,能感到幸福的途徑是很多的。戀愛時,愛人的一句小小的晚安就是最甜蜜的話語,能夠讓你幸福的進入夢鄉。家人的一句“天冷,記得加衣”也許就是你這一天的動力,讓你覺得幸福百倍。有的時候,在街上撿到一毛錢這種事也有可能是你幸福的源泉。所以,一切看你怎麼想了。你想幸福,你就能幸福。善於發現身邊的小事,其實幸福離你很近。

  再說說我對於幸福的理解吧。我認為幸福之源可以是多種多樣的。金錢,權利,亦或是才智。但,我認為最根本的幸福還是來源於情感。像我小的時候,我家很窮。沒什麼錢能讓我揮霍。但在我的記憶中那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時光。爸爸媽媽不用這麼經常出差,加班,一家人可以經常地在一起,即使逛商店的時候只逛不買,只要一家人在一起都是幸福的。這種幸福無關金錢,無關權利,只是單純的情感。我認為人最深處的幸福一定是來自情感的。親情,愛情,友情,這裡的任何一種情感都可以深深地打動你,讓你跌入一種無可附加的幸福裡。

  幸福其實並不難。也許幸福需要客觀基礎,但是客觀基礎不是幸福本身。幸福最主要的還是來源於自己的內心。我的幸福其實很簡單,家人健健康康的,有沒有房有沒有車都無所謂。找個人結婚,那個人我愛不愛或愛不愛我都無所謂。結婚了以後有沒有房有沒有車都無所謂。反正自己租房子住,擠公交也是可以的。自己在找個合適的工作,這不能無所謂,我想找個在離爸媽住的城市較近的地方的工作。最好在爸媽住的城市裡。然後一家人倖幸福福生活在一起。其實無所謂也沒什麼不好的,這樣心裡的期待小了,比較容易幸福。

  這就是屬於我的小小的幸福。

  參考文獻

  1、《幸福心理學》,肖永春,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

  2、《愛爾蘭咖啡》,蔡智恆,知識出版社,2004

  3、《幸福的方法》,泰勒〃本—沙哈爾,當代中國出版社,2008

  4、哈佛大學幸福學視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