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事項帶來的企業風險和風險控制論文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件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以下是今天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或有事項帶來的企業風險和風險控制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或有事項帶來的企業風險和風險控制全文如下:
 

  一、或有事項的基本特徵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件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主要特徵有:第一,由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第二,其結果具有不確定性。第三,其結果由未來事項決定。第四,證實或有事項結果的不確定事項不能完全由企業控制。常見的或有事項主要包括:未決訴訟或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承諾、虧損合同、重組義務、環境汙染整治等。或有事項與不確定性聯絡在一起,企業應當按照或有事項的定義或特徵來判斷或有事項。

  二、或有事項帶來的企業風險

  1.對企業的經營風險的影響

  或有事項的重要特徵在於不確定性,它表現為一種因企業過去的行為而引起的一種潛在的債務或損失,如果這種潛在的債務或損失一旦成為現實,很可能造成企業一夜之間因債務不能清償或因虧損而遭致經營損失甚至破產。如2012年4月6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佈了IPO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這家以生豬養殖為主業,沒有進行排汙及治理,相繼爆出的土地合同和環保,募投環保齊亮紅燈給公司IPO蒙上陰影。

  2.對企業財務風險的影響

  或有事項不確定性增加企業財務風險。或有事項確認入賬時,依據會計準則應採用確認入賬、註釋披露等會計處理方式,如果操作不正確,會使財務資訊失真;或有事項的風險釋放,則會引起現金流出,若沒有預提現金,極容易造成資金週轉失靈,導致企業陷入困境;或有事項也被某些人所利用,進行資產轉移,從而導致企業資產損失,進而影響企業對財務狀況的認識和對企業財務質量的評估。如2004年,中國銀行河南分行因貸款逾期未還,起訴河南服裝進出口集團案開庭。對於這個尚未判決的訴訟該公司沒有做出合理準確的估計,沒能對資金做出預留,認為銀行能展期,同時寄希望河南省政府、河南省商務廳出面同銀行進行協調,但均未能取得成功。這個在2003年完成進出口總額近1.3億美元,河南省最大的服裝外貿企業,2004年遭遇資金鍊斷裂,從頂峰跌入谷底,岌岌可危。

  3.對企業管理和信譽風險的影響

  或有事項的不確定性影響企業風險評估和防範,因此,企業在實施應對管理中很棘手。而將應集中披露的或有事項分散到報表的幾個部分披露,或對或有負債不披露,逃避投資者的分析,也會導致投資者經濟決策時會產生誤判,從而對企業的發展產生懷疑,企業的形象因此會大打折扣。如2001年,渤海集團因未公開披露相關的訴訟事項而被證監會處罰,進而使投資者喪失信心,導致股價下跌。

  三、或有事項產生風險的原因

  1.或有事項的不確定性

  市場的複雜性與或有事項的不確定性疊加在一起必然要求會計處理上的彈性,導致風險的產生。因為在不同的環境下,面對不同的不確定風險,要求企業完全採用相同的會計處理即絕對剛性是不明智的,所以在或有事項的會計處理方面,必須考慮到它的特點。

  2.會計人員的能力不足

  由於自身的素質差異,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對或有事項所涵蓋的內容認識也不清晰,並且對相關制度的理解會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很多時候從業人員對於或有事項的報告目標、確認與計量的理解偏差,使得輸出資訊偏離實際。也有的會計人員思想仍停留在會計核算,沒有意識到還要提供預防和分散風險的資訊。

  3.利益相關者盈餘管理動機

  或有事項風險存在利益相關者盈餘管理動機因素,有時甚至以會計人員能力不足來逃避追責。為了企業利益和管理者利益,無視對企業的不利事項的存在,人為降低或有損失發生的可能性,達到較高的會計利潤;或人為提高或有損失發生的可能性,使會計利潤較低,達到避稅目的。

  四、企業對或有事項應採用的風險控制

  減小或有事項對企業風險負面影響,可以從以下方面改進:

  1.嚴格會計工作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會計準則要求,充分揭示或有事項,還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事項進行分析、判斷,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對不利因素所造成的影響進行正確確認。同時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提高會計人員對或有事項認知能力、操作能力、分析能力。由於或有事項的不確定性給舞弊帶來了可乘之機,因此要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做好本職工作,提高會計資訊披露質量。

  2.建立或有事項風險預警機制

  建立一套完整的風險預警機制也是必要的。它包括責任劃分、處置方式、預警方法和違規處罰。企業應根據風險管理策略,針對或有事項風險制定風險管理解決方案,對各種可能產生或有損失的經濟事項進行嚴格的事前控制,避免短期行為和不利事項的發生。方案應包括風險解決的具體目標,所需的組織領導,所涉及的管理及業務流程,或有事項發生前、中、後所採取的具體應對措施以及風險管理工具。落實或有事項報告責任,確保資訊反饋到位,處理到位,對於違規操作或不作為的應追究其責任。

  3.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

  或有事項雖有極大的不確定性, 但某些程度上也取決於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落實, 要充分認識或有事項給企業帶來的風險, 建立起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公司應該嚴格執行內部審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財務報告進行檢查,提高或有事項資訊的透明度。完善企業內部管理,讓公司管理者有正確的價值取向,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對資金的使用及時公佈流向流量,防止把或有事項當成操縱利潤的工具。公司主管部門還應邀請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加強對公司或有事項資訊的監管和稽核,重點關注財務資訊中對或有事項的決策程式,防止資產轉移。

  總之,面對或有事項帶來的風險,企業要積極應對,規避風險,從而保障企業的正常執行,保證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