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人口城鎮化特徵分析論文

  人口城鎮化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衡量經濟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人口城鎮化特徵分析相關論文。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閱讀與參考: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人口城鎮化特徵分析
 

  “小康社會”是由鄧小平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規劃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藍圖時提出的戰略構想。隨著中國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的不斷髮展,其內涵和意義得到了豐富和發展。在20世紀末基本實現“小康”的情況下,中共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共十七大報告在此基礎上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中共又進一步提出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巨集偉目標;2013年12月召開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更是強調城鎮化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即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據相關統計資料顯示,2012年我國人口城鎮化水平為52.57%,這是數千年來城鎮人口首次超過農業人口,達到50%以上;這是中國城市化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標誌著我國開始進入以城市社會為主的新成長階段,繼工業化、市場化之後,城市化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引擎。

  按照城鎮化的基本理論可以認為,我國在2012年已經基本實現了人口的城鎮化,而甘肅省2012年城鎮人口的比重僅為38.75%,遠遠滯後於全國的平均水平。本研究主要擬對甘肅省全面小康程序中的人口城鎮化進行比較研究,就這一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使人口城鎮化真正成為實現新型城鎮化的助推力、全面小康的主要渠道和擴大內需的主要載體。

 

  一、人口城鎮化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

  人口城鎮化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衡量經濟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其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從以下幾個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一人口城鎮化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途徑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途徑是城鎮化。城鎮化主要是伴隨著現代工業發展和分工細化而產生人口向城市集中的過程。這其中包括兩部分人口,一部分人口在行政建制的市和鎮生活以及向這些地方遷移,另一部分人口脫離了直接農業活動向集鎮的流動。這種遷移和流動,勢必要求整個社會健全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健全的城鎮居住、公共服務和社群服務等功能,並同時加強城鎮生態建設和汙染綜合治理,改善城鎮環境,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而所有的這些,都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

  二人口城鎮化是推進城鎮化戰略、推動城鄉協調發展的基本要求

  統籌城鄉發展,加快推進城鎮化程序,走新型城鎮化道路,是縮小城鄉差別、改善人居環境的迫切需要,有助於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推進城鎮化程序,有助於實現“城鎮人口的比重較大幅度提高,工農差別、城鄉差別和地區差別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難點和重點在農村,“三農”問題始終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要富裕農民必須減少農民,要繁榮農村必須推進城鎮化。

  推動城鎮化程序有助於打破現存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促進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合理轉移,提高城鎮人口比重,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縮小工農差別與城鄉差別,促進區域經濟的均衡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三人口城鎮化是推動經濟增長、釋放內需潛力的重要途徑

  人口的城鎮化蘊含著巨大的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遲福林2012教授認為,未來10年左右,通過徹底打破城鄉二元結構,人口城鎮化率有望達到50%以上,城鄉居民消費需求將有望達到45萬―50萬億元左右,居民消費率將達到50%左右,最終消費率達到60%左右。這樣,將基本形成以消費為主導的經濟增長格局。
 

  二、甘肅省全面建設小康中人口城鎮化現狀及特徵分析

  城鄉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鎮、鄉村地域上的人口。這裡所謂的城鎮和鄉村是按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2012年,甘肅省城鎮人口為998.80萬人,佔38.75%,參照全面小康≥60的標準,其實現程度為64.58%;與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城鎮人口所佔比重的24.01相比,城鎮人口比重上升了14.74個百分點,實現程度由2000年的40%上升到2012年的64.58%。目前,甘肅省人口城鎮化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徵。

  一人口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

  21.31個百分點。

  二人口城鎮化水平低於全國平均水平,與全國差距進一步擴大

  2012年,全國人口城鎮化率為52.57%,甘肅省人口城鎮化率為38.75%,低於全國13.82個百分點;從縱向來看,甘肅省的城鎮化水平與全國的平均水平差距進一步擴大,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與全國平均水平相差12.21個百分點,到2012年,與全國的平均水平相差擴大到13.82個百分點,與全國的差距進一步擴大。

  三人口城鎮化水平低於西部平均水平,在西部地區排名靠後

  甘肅省人口城鎮化水平低於西部平均水平,2012年比西部平均水平低5.51個百分點,比西部12省市中人口城鎮化水平最高的內蒙古低18.99個百分點,比最低的西藏高出16.00個百分點,在西部12省市中僅高於貴州和西藏,排名倒數第三位。   四各市州人口城鎮化水平差異較大,實現程度參差不齊

  甘肅省各市州的人口城鎮化水平,在14個市州中人口城鎮化水平最高的嘉峪關為93.37%,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4.62個百分點,其全面小康人口城鎮化的實現程度為100%;人口城鎮化水平最低的隴南市其城鎮人口所佔比重僅為23.37,比甘肅省平均水平低15.38個百分點,比最高的嘉峪關低70.00個百分點,全面小康城鎮化實現程度僅為38.95,差異較大;另外,在全面小康該指標的實現程度上,14個市州中,位於全省平均水平之上的僅僅有5個,即嘉峪關、蘭州、金昌、酒泉和白銀,其餘的9個均處於平均水平之下,可以看出,各市州人口城鎮化水平差異較大,實現程度參差不齊。
 

  三、全方位提高人口城鎮化水平,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

  報告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推動資訊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促進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2013年12月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指出,“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正確的方向就是新型城鎮化,把發展質量擺在突出位置,把握以人為本、優化佈局、生態文明、傳承文化等基本原則,才能不斷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

  “十二五”是甘肅省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關鍵時期,甘肅省的區域發展戰略中也要求要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作用,打造隴東、河西兩大能源基地,突出產業優勢,構建各具特色的組團式發展格局,全面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加快人口城鎮化程序,推進全面城鎮化,促進全面小康的實現。
 

  一優化城鎮空間佈局,發揮中心經濟區“增長極”作用

  根據2012年統計資料顯示結果,2012年,甘肅省有城鎮人口超過100萬人以上的大城市2個蘭州市和天水市,人口50萬―100萬人的中等城市8個天水市,人口50萬人以下的小城市4個,大中小城市的比例為2:8:4,無特大城市。

  根據實際情況,甘肅省的城鎮化建設要繼續採取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鎮四個層次城鎮體系協調發展的道路,在“一體兩翼”區域發展戰略的指導下,繼續實施“都市圈帶動”戰略和“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突出發揮“蘭白經濟區”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帶動作用,以小城鎮建設為依託,使其成為轉移農村人口的主渠道,努力構築起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農村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

  二進一步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注重城鎮化“質”的內涵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最基本的是要做好三個平等,即身份平等、機會平等和發展平等。在繼蘭州市取消農業戶口之後,有規劃、有步驟、分割槽域地取消農業戶口限制,實現農業轉移人口身份的平等;注重城鎮化“質”的內涵,做好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政策的平等化,重點保障農民和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和公共就業機會以及社會保障權、自由遷徙權,儘快把農業轉移人口納入所在城市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之中,真正的將“農民”變為“市民”,實現“同城人同待遇”。

  三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用設施投資運營,加強城市化建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人口的城鎮化必然要求有相配套的城市公用基礎設施。據相關資料顯示,未來3年我國城鎮化建設資金缺口約為11.7萬億元[7],所以,僅靠政府的投資遠遠不足。對於甘肅省來講,應在充分運用開發性金融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投融資支援的同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用設施投資運營,拓寬城市建設資金來源渠道,加強城市建設;同時,以人為本,突出城市的“人性化”管理,堅持可持續發展,提高城市用地的集約化水平,弘揚城市文化,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法律體系,保證城市管理的科學化和法制化,真正提高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