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問題論文免費範文
30年來,我國全面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並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人口問題仍是當前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我國人口結構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所謂人口紅利,是指一個國家的勞動年齡人口占總人口比重較大,撫養率比較低,為經濟發展創造了有利的人口條件,整個國家的經濟呈高儲蓄、高投資和高增長的局面。在此前的三十年裡,我國經濟得到迅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便是享受到了人口紅利。我國實行的計劃生育是中國社會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當下的中國人口發展呈現出前所未有的複雜局面,預計在21世紀上半葉,將迎來總人口、勞動年齡人口和老年人口高峰。隨著我國人口結構由金字塔形向倒金字塔形逐漸轉變,總撫養比越高,人口紅利越低。而伴隨撫養比的上升,全社會用來撫養的壓力增加,GDP構成中消費率上升,儲蓄率降低,投資高速減少,進而降低經濟的速度發展甚至阻礙經濟常規發展。人口紅利消失之後,隨之而來的是巨大的挑戰。
一、問題引出與分析
一年輕人數量減少引起的內需減少
從表面上看,與老年人相比,勞動適齡人口在消費的慾望和消費能力更強,這也就意味著,當我國當代的年輕人的數量在不斷下降,年輕人佔總人口比例越來越低的時候,我國的內需也就越來越弱。從經濟發展的角度觀察我們會發現,當今的中國經濟一直處於產能過剩的狀態,換句話說,我國面臨的最大的經濟問題不在於如何提高生產效率,而在於如何解決內需不足、消化已有產能上。
從理論上分析,根據生命週期消費理論,每個個體都可以平穩的度過自己的一生,而不會今朝有酒今朝醉,所以當人們在進入壯年和中年之後,由於收入日益增加,這時收入就會大於消費,而此時,雖然青壯年的收入增加了,但是同時也會償還在青年時期欠下的債務,更重要的是可以積蓄錢財以備養老。政府一再強調提振內需,可是卻沒看到內需不是靠短期政策可以提振的,那是由長期的人口趨勢所決定的。由於現在的人口結構已經定型,註定中國內需會越來越低,導致經濟持續低迷甚至下滑。
二年輕人數量減少導致壓力過重
眾所周知,競爭不僅能夠激發人的創造能力,使人思想敏捷、反應靈活;而且在競爭的緊張情緒狀態下,個人的潛力可以更好地發揮出來,古人所說的“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就是這個道理。然而現實卻是,處於最富有創造力的年齡段的年輕人數量一旦下降,同輩之間的競爭激烈程度必然就會同時下降。當一個國家失去了創造力,那麼這個國家必然會變成一潭死水。沒有高精尖技術的支撐,一國經濟的發展也只能停留在一個較低的層面上,國家財政也無力為科技創新提供足夠的人力物力,因此惡性迴圈便形成了。
與此同時,在計劃生育的國家政策下,隨著我國二孩政策的放開,我國大多數的家庭結構是四個老人、兩個年輕人和兩個孩子。年輕人少意味著每個年輕人的養老負擔更重,撫養孩子的責任更大,當一個年輕家庭要負擔雙方4個老人和2個孩子時,面對如此巨大的壓力,年輕人能否全身心投入到學習工作、生產中去尚且不說,又何談創新?何談發展生產力?
三老年人數量增加,社會淨創造財富值越低
從某種程度上看,如果通過撫養兒童,人們還可以在兒童長大後獲得回報,那麼立足當下,老年人所創造的財富已成定值,社會撫養老人將會是一筆基於現有財富的淨支出。由於我國老齡化的加劇,勞動力會形成短缺並老化,工資持續上升,經濟競爭的勞動力紅利下降,而產品中所含的養老成本將急劇上升。由勞動力短缺,勞動力工資上漲,產業成本急劇上升,出口競爭力大幅度下降。我們在人口增速會自然降低下來的變化趨勢上,又人為地強制推行了計劃生育,結果必然是“未富先老,未強先衰”。從未來變化推測,這樣的經濟衰退,可能是長時間的,並且幅度有可能較大。
中國人口結構的轉變以及中國人口的深層次變化引起了包括勞動力數量下降、社會負擔增加、經濟失去活力、儲蓄率降低等一系列的問題,針對這些由中國人口結構引起的經濟社會問題,我國深化體制改革刻不容緩。
二、問題解決
一調整人口政策,規避人口紅利消失帶來的影響
自從2012年中國15-59歲勞動年齡人口在相當長時期裡第一次出現了絕對下降之後,政府更加註重對人口結構的調整,通過開放生育政策,實現對經濟增長的刺激。一方面,嬰兒數量的增加會加大對醫療、婦產、兒童用品、文化教育的需求上升,為社會上更多人提供就業創業的契機,同時刺激了兒童監護人工作的積極性;另一方面,結合發達國家的人口增長情況來看,即便是政府鼓勵生育,人口增長速度也很緩慢,究其原因還是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和養孩子的成本的增加。更重要的是,放開人口生育更有利於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確保中國始終佔據充足的國際競爭力。
二提高勞動者素質從而彌補勞動紅利的消失帶來的問題
雖然我們的人口紅利逆轉下行,但是,改革開放以來的教育和海外留學,使中華民族積累了規模巨大的人才和人力資本。加快改革高等和職業教育體制和內容,培養創新型人才和製造業服務業升級需要的高素質勞動力;改變我們各行各業不利於創新創業的體制、機制和潛規則環境,吸引留學生歸國創業創新。
三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解除人們的後顧之憂
針對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障制度仍存在的問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與發展方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必須從理念設計上改變當前存在的不公平現象,其次,合理處理養老保險隱性債務問題。再次,加強政府監督確保養老保險基金規範運營,最後,強化企業年金的強制使用範圍,充分發揮企業年金作為養老保險補充作用的功能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
篇2
試談中國城鎮貧窮人口問題
摘要:貧困是世界各國普遍存在的一種社會現象,消除貧困是全人類的共同願望。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經濟成份、經濟利益、就業方式、以及社會組織形式的多樣化,使社會群體、利益格局和分配機制發生了顯著變化。在人民群眾生活在總體水平不斷提高的同時,收入差距也在拉大,一部分人率先富裕起來,同時也出現了相當數量的城市貧困人口。本文將對關注這一群體並對其所處困境進行分析,試圖找出解決這一困境的方法。
關鍵詞:城鎮貧困人口、城市化、對策研究
一、造成城鎮人口貧困的原因
隨著改革開放帶來的經濟發展,城鎮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於國家人口基數過大,以及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種種問題,大多數城鎮居民的生活仍然處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從收入分佈的情況來看,大致呈橄欖形,即收入很高和收入很低的人群在城市人口中都是少數,大多數人的收入介入二者之間,屬於中等水平。社會上中等收入的群體所佔比重越大,社會的穩定程度越高。這是我國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基礎。隨著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深化,平均主義和“大鍋飯”式的分配方式逐漸被“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所取代,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局面初步形成。特別是近些年來,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報酬,使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拉開,加之一些壟斷行業不合理分配造成的高收入和一些人或多或少的“灰色收入”,出現了一定數量的高收入人群。
與此同時,由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城市中一些弱勢群體的生活卻沒有改善或改善很少,從而處於相對貧困狀態。一些城市由於主導產業為煤炭、森工、有色金屬等弱勢產業,加之產業結構過於單一,國有經濟成分比重過大,又處於產業結構調整的過程中,形成了低收入人口相對集中的貧困區。這部分人不僅是收入很低,而且生活的安全感比過去大為降低,導致不同程度的心理失衡,其中年齡較大、文化程度較低、技能單一的人對前途缺乏信心。進入九十年代後,貧富差距逐漸拉大,據中國國家統計局提供的資料,1997年20%的最高收入戶的人均收入是20%最低收入戶的3.1倍,1998年擴大到3.3倍;1997年城鎮居民10%的最高收入戶的人均收入是10%最低收入戶的4.2倍,1998年擴大到4.4倍。貧富差距的另一個側面是地區差別,東部和西部的經濟地區差距越來越大,容易導致地區歧視的產生,不斷擴大的貧富差距導致人們“相對貧困”感的增強,對社會心理造成很大沖擊,也是當今中國社會的一個極重要的不安定因素。同時,由於中國城鎮人口與單位制的結合相當緊密,個人完全依附在單位之中,因而使單位企業經營狀況對退休人員的收入產生最直接的影響。九十年代以來,為解決這個問題,政府開始推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新的養老保險方案,近年來,政府更是將“社會化管理”作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點來抓,但是由於一些企業確實處於很糟糕的經營狀況,無力支付,同時近年來下崗人數激增,所以養老保險的問題迄今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應當指出,在城市貧困人口中,大多屬於相對貧困狀態,真正處於赤貧狀態的人為數較少。
二、城鎮貧困人口的規模估計
中國的城市貧困群體規模究竟有多大?在中國政府和學界,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種認為中國城市貧困人口有3100萬;一種認為,有1500萬。但這些數字都是單靠估算得來的。目前最科學也最有權威意義的資料是2001年由亞洲發展銀行組織國內外的專家共同進行了“中國城市貧困問題”的課題研究並披露的:根據國家統計局城市調查總隊提供的1998年的統計資料1480萬人。據有關人士透露,上述意見已經被政府有關部門所接受,併成為今後進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依據之一。
面對城市貧困的問題,我國實行了“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從1993年上海率先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1999年在全國各城市陸續普遍實行以後,取得了顯著的效果。據《中國民政統計年鑑•2001》統計,到2000年年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數增加到402.6萬人,發放最低生活保障資金27.2億元。到2001年9月,從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會捐助工作會議上再次傳出訊息:這兩年,政府將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擴大最低生活保障的覆蓋面,全力解決“應保未保”問題,使所有符合條件的城市困難人口都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到2001年年底,全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數已達1100萬。
三、解決城鎮貧困問題的可行性方案
1、下崗職工、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費和退休金的足額發放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行在緩解城市貧困問題上效果顯著,切實解決了城市貧困人口的生存問題,截至2002年4月,全國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1938萬城鎮居民中,共有1393萬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
2、“就業保障”是積極的就業脫貧手段
1加強對貧困人口的免費職業培訓,提高其素質和市場競爭能力,促進其實現就業
建議政府把職業培訓作為貧困人口脫貧的重要措施,加大對職業培訓的資金投入,免費對貧困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通過充分利用現有的勞動力市場資訊系統,對市場需求資訊進行蒐集、分析和傳遞,指導培訓機構有的放矢開展對貧困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從根本上提高職業培訓的實際效果。尤其要加強對貧困勞動者中有創業意識者的“創業培訓”,他們的創業可為其他貧困人口創造再就業機會。要幫助貧困勞動者進一步樹立創業意識和競爭意識,掌握創業所必備的工商、稅務、金融、勞動和企業經營等方面的相關知識,瞭解國家對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開辦企業的優惠政策,增強經營管理能力和市場決策能力。
2做好對貧困勞動力的免費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使就業機會變成現實
在保持穩定的招聘資訊來源的基礎上,逐步將職業介紹資訊網路連線到街道和居委會,為貧困人口提供更為便捷、免費的職業介紹服務。因為他們中的不少人已經沒有承擔“交通費”的能力了。要建立一支責任心和業務能力強的職業指導員隊伍,加強對貧困勞動力的職業指導,幫助他們正確認識和評價自己,提高適應市場就業的能力,儘快實現就業。大力推行“就業服務承諾制”,對經過職業指導、技能培訓合格、身體適合、不挑不揀的貧困人員,保證其迅速上崗。
社群服務業比較適合貧困人口這一特殊群體的再就業。它具有就業空間大、投資少、對從業人員素質要求較低、女性佔有優勢和居民願意本地人提供服務的特點。目前,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就業准入問題。允許貧困人口以非正規勞動組織的方式就業,減少就業准入的成本;二是解決居民的信任問題。通過社群組織貧困勞動力從事社群服務業,提高居民對從業人員的信任程度。
4幫助貧困人口自謀職業和創業,為其創業的小企業的發展提供小額貸款
政府要簡化工商註冊手續,並幫助貧困人口中的創業者進行工商註冊。要通過建立社群再就業中心、自立市場、再就業基地、社群生產自救勞動組織、街道家政服務部等形式,幫助貧困勞動力解決創業場地和組織問題。建立小企業融資支援體系,提供小額貸款。實踐證明,在城鎮實施小額信貸,有利於貧困戶脫貧。要利用政府產業政策和經濟政策中支援小企業發展的政策進行政策性融資。要建立信用擔保體系,建立健全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公司和協會,形成相對完善的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發揮其信用擔保功能。
5政府直接創造就業崗位
在整體缺少就業崗位,以及其它政策措施對解決貧困人口的就業作用有限的情況下,由政府出面直接創造就業機會不失為一項有效的措施。由政府直接創造就業機會安置貧困人口的辦法,其成本大大小於給予貧困人口一年的最低生活保障,而且操作性很強。實際上,已經有一些城市進行了探索。比如上海市就通過購買公益就業崗位的辦法,解決了大量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再如,瀋陽市為解決貧困人口的再就業問題,免費為全市2500名特困人員安裝了公用電話亭,為其解決了再就業問題。
隨著國企改革的不斷深化,下崗職工的人數不斷增加,貧困問題成為中國以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如果這一問題得不到有力的解決,相當一部分的城市居民由於長期處於相對貧困的境地,不平衡心理產生,再加上整個社會對於貧困的歧視性看法,久而久之就會對社會產生仇視心理,從根本上不利於社會的穩定,而穩定是一切得以發展所必需的前提條件。只要每個人都將貧困作為整個社會應付的責任,而不是由於那些處於困境中的人群自身的原因,那麼貧困問題的解決就會進入到一個良好的階段,事實上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貧困問題才能真正解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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