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技術畢業生論文開題報告範文
軟體技術是一個發展變化非常快的行業,那麼軟體技術畢業生論文開題報告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軟體技術畢業生論文開題報告範文,歡迎閱讀。
篇1
工資管理系統的目的和意義
在中原大化儀表公司是一家省屬大型企業分支單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該公司下在發生著日益的變化,職工流動速度在加快,工資增減幅度在加大,員工,職稱,績效評定等資訊也隨之越來越多 ,作為工資管理和發放單靠傳統的手工處理已顯得力不從心,手工發放需要反覆進行抄寫,計算,不僅浪費時間,還常因抄寫不慎出現張冠李戴,或者由於計算疏忽,出現工資發放錯誤的現象.同時工資的發放具有較強的時間限制,必須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完成任務.正是這種重複性,規律性,時間性,使得工資管理的計算機化成為可能.
使用計算機進行工資發放,不僅能夠保障工資核算無誤,快速輸出,而且還可以利用工資資料庫對有關的各種資訊進行統計,服務於上級財務部門的核算與賬務處理.從而提高工資管理髮放的效率,實現企業員工工資管理的系統化,規範化和自動化.
計所達到的要求,技術指標,預計的技術關鍵,技術方案和主要實驗研究情況
預計達到的要求:
技術指標
1開發環境:visual foxpro6.0
2執行環境:windows9x/windowsXX
技術關鍵:
採用foxpro程式設計思想,利用其強大而完整的功能開發這樣一套職工工資管理軟體,其主要技術有:foxpro資料庫技術,新類的設計與應用,系統容錯性的處理,組合查詢技術的實現等.
技術方案和主要實驗研究情況:
1開發職工工資管理系統
2職工工資管理系統的資料庫結構設計與實現
3職工工資管理系統的具體實現
課題研究進展計劃:
月28號:畢業設計選題
月10號:開題報告撰寫
月19號:對開題報告進行改進
月29號:對系統整體設計
月15號:中期報告
月21號:論文撰寫
月28號:系統檢查
月4號: 論文答辯
現有在條件,人員姓名,職稱及主要裝置情況
已有軟體:microsoft visual foxpro 6.0,winXX平臺
設計人員:樊利清
主要裝置:計算機intel pentium 4一臺,鐳射印表機 一臺
參考文獻
1開發使用手冊 人民郵電出版社
2資料庫系統概論 高等教育出版社
3個人電腦實用基礎教程 寧杭出版社
4資料庫系統及應用基礎 北方交通大學出版社
5資料結構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
6作業系統工程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
六.指導教師評語
成績滿10分.
篇2
論文題目:探究計算機軟體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計算機,作為一個高新技術產業,目前已經與我們的日常生活緊緊聯絡在一起。由於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以及IT產業的不斷繁榮發展以及人們對計算機的更高需求,相關的計算機軟體不斷出現,並且走向多樣化。另一方面,由於相應的計算機軟體開發公司十分多,所以其在進行相關軟體產品開發的同時,總是不可避免的使用類似的技術,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智慧財產權盜用或者侵犯等現象。目前,這種智慧財產權的侵犯問題變得十分棘手,而且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因為我國並沒有健全完善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而且公司與公司之前由於處於自身利益的考慮,而在很多細節上力爭不讓,這樣就使得軟體的智慧財產權問題一直爭執不下,久久不能解決。我們計算機相關從業人員應該深刻認識到這一點,在具體的產品開發過程中不斷地注意細節,並完善智慧財產權申請工作,另外,過節也要健全相應的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從根本上充分緩解並最終杜絕這種問題的出現。
計算機軟體智慧財產權的內涵
計算機軟體智慧財產權目前所存在的問題以及幾點措施
在整個計算機軟體開發市場中,經常會出現以下問題,其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計算機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立法體制難以實現
在現代複雜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智慧財產權的限制與反限制,在很多場合下是普遍存在的。這時,必然產生某些計算機程式創作者與使用者之間權益的對峙與衝突,正是基於這一現實矛盾,智慧財產權法應運而生。作為促進現代科學文化事業發展的重要法律保障,智慧財產權法在保障軟體開發者利益、保障社會公平的過程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為了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法在保護各方利益中的作用,必須統籌兼顧,做好各項矛盾與衝突的平衡與協調。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智慧財產權法的基本精神理念,是實現兼顧各方利益的平衡。但在實踐操作過程中,由於受社會經濟、文化理念、技術水平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和限制,智慧財產權法不可能實現產權人利益與社會公眾利益的絕對平衡。如何實現兩者利益的最大化平衡,是立法工作者所要考慮的主要問題。
軟體版權保護存在難以克服的缺點
雖然版權法取得了軟體保護的主導地位,但軟體畢竟不能等同於一般的文學作品。一般的文學作品如文字作品、音樂作品、電影作品、錄影作品、工程圖紙等都是直接或間接通過人的聽覺或視覺等感覺器官來傳播知識或給人以藝術享受,而計算機程式則是按照人的意志指揮計算機硬體完成預定的工作來實現一定的功能。正因為計算機程式所具有的作品和工具的兩重屬性,有不少研究報告將它稱為功能作品。可以說,計算機程式是一種具有實用和機能性質的創作物,用版權法保護軟體存在著一定的缺陷。
經過以上的問題的揭示,我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發現問題的根源,並且採取相應有效的措施,真正做到 對症下藥 。總的來說,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具體入手:
首先,要明確界定軟體終端使用者的侵權責任。目前,我國既有法律對計算機軟體保護的強度,與我國計算機軟體的發展水平不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軟體產業的發展,也影響了我國計算機軟體產業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力。
其次,要強化對計算機軟體的指導。由於技術性相對較強,在計算機軟體侵權案件中,很多技術性問題難以定性,導致因司法主體不同的價值取向而出現 同案不同判 的現象。
再次,要選擇適當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方式。與傳統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客體不同,同一案件下的計算機軟體,可以不同智慧財產權的權利客體,權利人對於計算機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方式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事關案件的判決結果。因此,要選擇適當的保護方式,才能在計算機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過程中收到良好的效果。
最後,要完善對軟體權利人的法律保護。與傳統的著作權客體相比,計算機軟體體現的精神人格利益相對較小。但是,智慧財產權保護正當性的重要表現形式,是對於智力勞動者的精神利益和物質利益權利的完整保護。
計算機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帶來的思考
通過以上幾節的聯絡,我們對計算機軟體智慧財產權所存在的問題有了一定的瞭解,從這種問題以及相應的解決措施中,我們可以得到一定的啟示:
一方面,智慧財產權的範圍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注意,一個軟體的智慧財產權到底如何確定,其範圍問題應該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因為很多的軟體都有著一定的共性,所以軟體在具體的開發過程中,具體是借鑑還是參考,還是盜用,都應該嚴格地區分開來,只有這樣,才能將智慧財產權進一步清晰化,併為相應的保護工作提供有效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