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停車場是一個相對密閉的空間,如果沒有良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容易產生各種事故,尤其是地下停車場。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篇一
一、停車場有專職管理服務人員管理,配備適當消防器材,並定期檢驗合格。專職管理服務人員佩帶統一標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遵守下列規定:
1、嚴格執行省、市有關停車場經營管理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2、遵守停車場經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務。
3、車輛每次進入小區和停放時,應與車輛管理員共同檢查車輛狀況。如發現問題,應告知車輛駕駛員並做好記錄。
4、協助公安機關搞好停車場安全防範和檢查登記工作,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車輛駕駛員在停車場停放車輛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服務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停放車輛;
2、離車前關閉電路,上好防盜鎖,關好車窗;
3、不得有鳴喇叭,長時間使用遙控器發動車輛等擾民行為;
4、不得將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或汙染物品的車輛停放在停車場;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車輛及排放汙染物;
6、按規定參加機動車輛保險;
7、按規定繳納車輛停放管理費。
三、小區停車場,機動車每晝夜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為:轎車、小型客貨車每輛5元;四噸以下中型車輛每輛6元;連續停放超過4小時的,按晝夜停放標準收費;不足4小時的不收費。
篇二
為加強XXX地下停車場管理,保障進出車輛以及各車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進而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穩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車場設有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固定車位須先辦理相關停車手續,方可進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照車場內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駛,應慢速行駛每小時5公里的速度,禁止鳴喇叭,確保出入車輛、人員安全。
3出入車輛須自覺遵守“刷卡通行,一車一杆”,保障管理秩序合理執行。
4出入車輛應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進行停放,做到不亂停、不亂放,並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防止車輛發生碰撞、損壞等事故發生。
5車主停放好車輛要離開車庫時,應鎖好門窗,不要把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遺留在車廂內,否則後果自負。
6嚴禁車輛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進入車庫停放,車主應自覺檢查是否有漏油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方可離開,杜絕一切火災隱患,做到安全第一。
7進出車輛如在行駛途中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公共設施,須按價進行賠償。
8臨時停放車輛應領取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並根據標識停放在臨時車位上,以方便車場工作人員管理。
9臨時停車卡計費以系統報價為準,當天繳費當次有效,概不掛賬。如遇系統發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費系統不能正常執行時,工作人員應對進出車輛進行手工登記操作,併發放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
10車主應把停車卡保管好,如有丟失,應及時彙報,並補辦卡號,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11停車卡專車專用,不得損壞、轉借他人,車輛更換應辦理更換車牌號碼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12若違反車場管理制度,經勸告改正無效的,車場有權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車卡,並取消固定車位使用權益。
13若在停放車輛過程不小心發生碰撞或劃傷其它車輛的,應及時通知車場管理人員;如不通知採取隱瞞事故,一經查實按肇事逃逸處理。
1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XXX保留本規章制度最終解釋權。
地下停車場管理室
篇三
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危險貨物停車場及停車場車輛停放時的相關要求。
3.職責
3.1 行政部負責停車場車輛的登記,負責配備停車場消防設施及安全設施。
3.2停車場值班人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
3.3 安全主任負責停車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
4.相關要求
4.1 停車場要求
1自有或者租借期限為3年以上,且與經營範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停車場地應當位於企業註冊地市級行政區域內。
2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的
1.5倍;
3停車場地應當封閉並設立明顯標誌,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4不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停車場距離危險源、倉庫、醫院、民居、學校、寫字樓必須15米以上。
5停車場按要求設定安全警示標識、標誌、警示語等;包括設定定置線、區域標誌、警示標誌、道路指示標誌、限速標誌、進出口標誌、減速帶等。
6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或消防器材。
4.2 進入停車場車輛要求
1進入專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必須是在公司行政部備案的危化品運輸車輛;無備案的、外來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車輛均不得進入危化品專用停車場。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誌和標誌燈。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和行駛記錄儀。
4.3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公司所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牴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後方可准予匯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定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彙報並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隨地傾倒殘液。
4.4 車停場日常管理
1.公司停車場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並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2.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菸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 ,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4.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公司停車場限速10公里/小時。
5.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6.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7.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8.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4.5停車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1.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2.停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車場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篇三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範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執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絡,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排程。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檢視,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准。
三、門衛管理制度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管理制度《停車場管理制度》。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閒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裝置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3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4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5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菸。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7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8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注:各車主應自覺執行上述規定,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要無條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處罰。無理取鬧者取消泊位資格,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摩托車、自行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同。
1、摩托車、自行車月保的管理:
1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檔案規定,領取月保號牌;
2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使用者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
3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可預繳多月,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
4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並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自行車臨保的管理:
1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
2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並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
3車輛停放後,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
4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5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已繳納保管費並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7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責任。
七、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使用者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使用者,並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使用者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使用者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並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使用者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使用者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廣州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並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閒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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