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論文優秀範文
隨著我國經濟市場的不斷髮展和多層次多元化資本市場進一步建立,證券行業作為我國資本市場的主體,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中資產池問題
商業社會中企業為了能夠追求更高的經濟效益需要實現商業化債券運作,這種商業模式不斷的要求企業改變競爭方式,提升經濟效益。智慧財產權證券化過程中需要保證資金證券化效果的實現。由於我國特殊性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智慧財產權證券化融資方式還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造成實踐基礎的缺失。我國資產型別不斷轉換創新這種實踐在經濟發展中更加的凸顯。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也在不斷的發展。對於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中資產池進行相應的分析,能夠為完善我國經濟體制提供發展經驗。
一、資產池構造原則
1.多元化。智慧財產權很容易被其他經濟專案所取代,造成企業直接經濟損失。如果不能夠完善資產池中單一基礎資產將會使智慧財產權證券化喪失經濟地位,投資者基礎利益也將受到損害。要改變這種局面就要對資產池構造進行多元化處理,避免經濟形勢過於單一,風險集中發生將會使企業造成的損失巨大。
2.最優化。資產重組的過程中能夠實現資產池中基礎資產實現最優化組合,這樣就能夠使各項基礎資產中的優勢互補化,彌補各項資產的差異性,降低資產池中的風險發生機率,實現資產收益最大化發展。各項專利之間應該實現互補發展,只有達到這種效果才能夠避免資產池中的各項專利發生內耗現象,達到最優化重組資產池的目的,保證資產穩定性。
3.成本與收益比例。構建資產池應該注重基礎資產的選擇,並且在重組的過程中降低成本。如果成本較大的時候就不能夠實現智慧財產權證券化融資目的,將會直接造成資產流失情況的發生。基礎資產注重重組的過程就能夠保證經濟穩定發展。否則,嚴重的影響到企業的經濟發展。
二、資產池的管理
收益情況是衡量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的重要影響因素,同時也是資產管理人員關注的重點問題。與其他資產相比,智慧財產權證券化在本質上有著明顯的區別。資產池中資產不需要進行直接的管理,只需要收取一定的資金就可以。但是資產池中的資金收取情況需要根據資金的種類區別對待。消極管理主要是針對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中的應收款項,但是對於資產池中基礎資產應該進行合理的管理,這樣能夠避免資金髮生流失影響到企業發展,現金流的產生在為企業發展提供重要基礎的同時,對於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中資產池的形成有著直接的影響。針對這種情況,資產池中的資金管理需要根據性質的不同區別對待。對於應該收繳的款項應該由資產管理人員按照規定進行收繳。
資產池對於智慧財產權證券化能夠發揮重要的作用,滿足商業活動需要的資金數量。智慧財產權應該進行積極有效的管理,合理尋找適當的智慧財產權許可人,並且要簽署相應的協議。充分應用專業知識,將智慧財產權升級為行業標準,並且要針對不同型別的專利應該構建一個完善的專利合作機制,避免可替代性專利對於單項專利的影響。同時還要及時申請保護,按時收繳專利費用,當面對侵害專利情況的時候應該制定有效的措施進行應對,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詳細的監管措施能夠提升智慧財產權中資產池的管理,充分發揮資產池的作用,同時還能夠避免資金挪用情況的出現。對於資金經營管理應該充分的盡到管理人員義務,全面的發揮資金應該具有的作用。
三、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中資產池的未來債權
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是結構性融資的具體表現,也是金融創新發展的結果。對現有債券進行證券化是一種現代融資方式。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中資產池的主要受益是來自於授權許可費用,一次性付清或者流動性收繳款項都是主要形式。此種流動性質的授權許可費的數額大小以及給付期限的確定,尚需要經過一定事實的發生才能確定,此種債權在性質上即屬於未來債權。
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結構會涉及到眾多的利益主體,各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較為複雜,為了能夠實現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的目的避免風險隔離危機的發生。資產管理在形式結構上應該注重分離,相對獨立性特點將有助於資產發揮自身的作用。資產池在智慧財產權證券化過程中要針對特定基礎資產進行風險承擔,保證投資者的穩定性收益,這是企業資產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形式措施。為了能夠達到風險隔離需要通過資產銷售實現,但是在智慧財產權政權化過程中需要對預期資金情況進行標準制定,授權許可費用證券化是最為常見的一種形式。
經濟社會越來越發達,因此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應該逐漸的發展到不動產,並且在發展的過程中應該針對未來債券轉讓問題進行說明。相比其他資產證券化,智慧財產權證券化能夠對預期的資金流量進行預測,這是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中資產池的重要作用。但是資產池中資產證券化的未來預期還存在較大的問題,不能夠得到充分的肯定。智慧財產權證券化運作要保證結構核心,並且在未來債券中將會實現資產銷售,保證風險能夠在一定的承受範圍之內。針對未來債券證券化實現銷售以及風險隔離產生的法律問題需要不斷的進行研究分析。
四、結束語
現代商業社會更加註重智慧財產權,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已經超出了對於實體資產的重視。大型高科技企業對於專利的重視程度對於現代公司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現代企業除了進行正常性生產經營之外更多的進行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維護自身的專利。智慧財產權作為一種現代融資方式,需要充分的發揮資產池的作用這樣才能夠保證商業基礎活動的開展。將商業活動中的經濟操作轉換為企業資金需求,發揮企業債券的作用。簡單化操作能夠在商業活動中產生相應的法律作用。因此,要重視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中資產池的作用,保證企業合法的商業地位,促進經濟效益的增長。
篇2
淺析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相關財務風險
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相關財務風險,揭示資產證券化的一些弊端及其可能導致資產證券化相關各方財務風險的原因,進而提出防範方案,以使資產證券化體系趨於完善。
次貸危機使世界各國開始重新審視資產證券化這種創新的金融工具,有的國家甚至對其有效性產生了強烈懷疑,認為資產證券化是導致這次次貸危機的罪魁禍首。誠然,資產證券化存在著它內在的弊端。
一、中集集團背景資料
2年3月,中集集團與荷蘭銀行在深圳簽署了總金額為8 萬美元的應收賬款證券化專案協議。此次協議有效期限為3年。在3年內,凡中集集團發生的應收賬款,都可以出售給由荷蘭銀行管理的資產購買公司,由該公司在國際商業票據市場上多次公開發行商業票據,總髮行金額不超過8 萬美元。在此期間,荷蘭銀行將發行票據所得資金支付給中集集團,中集集團的債務人則將應付款項交給約定的信託人,由該信託人履行收款人職責。而商業票據的投資者可以獲得高出倫敦同業拆借市場利息率1%的利息。
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專案的基本流程:
1.中集集團首先要把上億美元的應收賬款進行設計安排,結合荷蘭銀行提出的標準,挑選優良的應收賬款組合成一個資金池,然後交給信用評級公司評級。
2.中集集團向所有客戶說明ABCP融資方式的付款要求,令其應付款項在某一日付至海外SPV特別目的公司賬戶。
3.中集集團仍然履行所有針對客戶的義務和責任。
4.SPV再將全部應收賬款出售給TAPCO公司TAPCO公司是國際票據市場上享有良好聲譽的資產購買公司。
5.由TAPCO公司在商業票據CP市場上向投資者發行CP。
6.TAPCO從CP市場上獲得資金並付給SPV,SPV又將資金付至中集集團設於經國家外管局批准的專用賬戶。
專案完成後,中集集團只需花兩週時間,就可獲得本應138天才能收回的現金。作為服務方的荷蘭銀行可收取2多萬美元的費用。
二、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相關方財務風險分析
一可能導致財務風險的主要交易環節分析
1.設立特設信託機構環節
特設信託機構是專門為完成資產證券化交易而設立的一個特殊機構,它是資產證券化運作的名義主體。在本案例中,荷蘭銀行就是為了完成中集集團本次資產證券化的特殊信託機構。該信託機構必須和中集集團證券化資產銷售方沒有關聯關係,這是為了使證券化資產和中集集團的其他資產達到風險隔離的目的。該信託機構購買資產證券化權益受益人銷售給它的資產組合,並負責對該資產組合進行管理,以確保到期本金及利息按時支付。然而中集集團仍然承擔著對客戶的支付責任,因此它與信託機構仍然有利益上的關聯,沒能保持應有的獨立性。這是導致證券化相關方財務風險的原因之一。
2.金融資產出售環節
金融資產的出售必須是“真實銷售”,以保證買方在特殊情況下擁有強制性處置資產的權利。通過“真實銷售”以實現“風險隔離”,即特設機構對委託管理資產的權益將不會因發起人的破產而喪失。中集集團某子公司將未來幾年向客戶的未來運輸收入以協議形式出售給特設信託機構,中集集團對該資產不再擁有所有權。但是中集集團仍然需要對客戶承擔責任,當資產池中資產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債券的本金和利息時中集集團負有法律上的補足責任。因此該證券化資產沒有實現真實出售,相關風險沒有實現轉移。
3.信用增級環節
信用增級也稱信用的提高,是指特設機構為了確保發行人按時支付投資者本息而採用的各種有效手段,是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成功的關鍵所在。信用增級不但保證投資者免受資產質量風險損失,還可以大大降低證券化結構風險,是提升資產證券投資級別的重要手段,也是資產證券能夠交易成功、降低融資成本的重要保證。
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團採用的內部信用增級方式,即當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時中集集團負有補足清償的責任。這就增加了中集集團未來的財務風險,使中集集團未來的現金流量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4.破產隔離環節
償付資產支援證券到期本金與利息的來源必須與原始權益人隔離開來,以避免發起人遇到麻煩或者破產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因此,首要的問題是,必須保證無論發起人發生什麼問題,都不會殃及特別載體;其次,要保證應收賬款從發起人轉移到特別載體的過程中不受到干預。
在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這個案例中沒有做到特殊載體的破產隔離。因為,中集集團在出售證券化資產後仍然承擔著對客戶的清償責任,與資產相關的風險沒有實現轉移。中集集團的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時,該資產池中現金流量勢必受到影響,資產支援證券的信用級別會受到很大的衝擊。
二違背資產證券化原則導致的相關財務風險
資產證券化的終極目的就是做到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從而做到證券化資產和企業資產的“風險隔離”,然而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既沒有做到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也沒有做到證券化資產和企業資產的風險隔離。
1.違背真實銷售原則的財務風險分析
中集集團的資產證券化違背真實銷售的原則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與資產相關的管理權沒有轉移。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團雖然以協議的形式把資產出售給了特設信託機構,轉移了對資產的所有權,但是其作為該資產證券化的服務商仍然負責對該證券化資產進行管理。根據會計上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中集集團仍然對該證券化資產承擔著責任,沒有實現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
另一方面是與資產相關的風險沒有完全轉移。中集集團子公司資產證券化的信用增級方式是中集集團為特設信託機構提供超額擔保的內部信用增級方式,當特設信託機構資產池中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資產支援證券的本金和利息時,中集集團承擔著補充清償的責任。由此看來,中集集團某子公司雖然通過一紙文書的形式實現了真實銷售,但是與其所售資產相關的風險沒有完全轉移到購買方。因此,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該子公司沒有實現真實銷售。
2.違背風險隔離原則導致的相關財務風險
一方面違背真實銷售原則就意味著證券化資產相關的權利和義務沒有完全轉移,中集集團仍然承擔著該證券化的資產未來運營失敗的風險,證券化資產也沒有完全擺脫中集集團自身的風險,如破產風險的影響。中集集團整體信用度的高低,直接影響著該資產支援證券的信用度的高低,中集集團本身的運營風險也會傳遞到該證券化資產。因此,作為發起方的中集集團沒有和證券化資產實現風險隔離。
另一方面,該資產證券化採用的信用增級方式是中集集團為特殊信託結構發行資產支援債券提供擔保的內部信用增級方式。在證券化資產運營失敗,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的情況下,中集集團存在著承擔補充清償責任的財務風險。即證券化資產的風險和中集集團本身的風險沒有實現完全的風險隔離。
三、資產證券化風險防範方案
一資產證券化財務風險防範方案概述
正如歷史上所有的經濟危機的救市方案一樣,在此次金融危機中世界各國政府都擔當著主要角色。在這個資產證券化風險防範方案圖1所示中,由政府出面成立一個資產證券化財務風險防範基金。各個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及其後來證券投資者都要根據自己的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防範基金,交由資產證券化風險防範基金管理部門進行管理。當在某個資產證券化案例中,由於某些原因資產池中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證券到期的本息時由該基金管理部門進行補足,因此可以防止資產證券化的失敗,進而避免其導致相關財務風險。
二資產證券化風險防範方案的執行
1.風險防範基金管理者必須是政府部門。
因為只有政府才可以在出現如利率下降、物價下跌及自然災害等嚴重系統風險時有能力擔當起救市的角色,市場經濟其他參與者自身都處於市場風險之中,很難承擔救市重任。例如在28年的金融危機中一些財大氣粗的跨國企業諸如著名的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美林證券及其美國三大汽車巨頭等都沒能躲過金融危機帶來的巨大的系統風險。如果不是美國政府及時地出手相救,相信美國的通用、福特和克萊斯勒三大汽車巨頭很難逃脫破產的命運。
2.風險防範基金提取比例必須多樣化。
在要求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防範基金時必須對其資產池中的證券化資產進行信用評估,根據其信用度確定計提標準。信用度越高計提比例越低,信用度越低計提比例越高。以此防止濫用資產證券化這種創新的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場中圈錢的行為,保持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也有利於促進市場參與各方的公平。
3.風險防範必須堅持按收益計提的原則。
按資產證券化各參與者所獲收益計提資產證券化風險防範基金,體現了金融的公平原則。即從資產證券化中獲得了收益,就要支付一定的代價來防範可能由該資產證券化導致的財務風險。因為各參與者的收益越多,那麼該資產支援證券的風險就越大。因為投資收益是銷售該證券的收入與投資該證券的成本之差。收益大就必然意味著該證券的轉手價格較高,那麼當資產池中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該證券到期本息時該證券持有者就會承受較大的投資失敗的財務風險。因此,各參與者從該資產證券化中獲取的收益越大,其計提的用以防範其後投資失敗的風險防範基金就應該越多。
三資產證券化風險防範方案的綜合評價
首先,該資產證券化風險防範方案側重於對證券化資產的信用評估。因為,初次資產證券化風險防範基金的計提是根據信用評級機構對資產池中證券化資產的信用評級來確定計提比例的。因此,證券化資產一般都會經過嚴格的信用評級,其信用度較高,其資產證券化失敗的可能性較小,進而減少了各資產證券化參與者因資產證券化失敗而引起的財務風險。
其次,該風險防範方案能有效應對因資產證券化而引起的金融泡沫的膨脹。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相關財務風險該資產證券化風險防範基金的計提是根據各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從資產證券化中獲取的收益的一定比例計提的,該資產支援證券在市場上的交易次數越多,產生的泡沫越大,而相應計提的風險防範基金也會越多。同時,風險防範基金的計提也會降低投資者轉手交易該資產支援證券的積極性,進而有效抑制了金融泡沫的產生,降低了資產證券化參與者因過度膨脹的金融泡沫破滅造成資產證券化失敗而引起的財務風險。
最後,在該風險防範方案下,政府能積聚數額巨大的資產證券化風險防範基金,當出現利率下跌,物價下降以及自然災害等系統風險引起的資產證券化失敗而造成的市場震盪時,政府有足夠的實力來規範金融市場秩序,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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