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論文代發表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試析我國國企資產證券化
資金充足是企業不斷髮展的基礎,因此,為了加快企業的發展步伐,必須針對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有效的融資,從而拓寬企業資金的流動量。隨著市場經濟競爭日益劇烈,大部分企業都選擇保留盈餘的方式來確保資金充足。但是由於我國部分國有企業經過長期的市場競爭,資金有所虧損,致使產生對外負債的現象。對此,國有企業必須針對其情況對融資方式進行有效的創新,從而保證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一、我國國企資產證券化是企業改革深化的必然要求
一實施資產證券化使企業資產的流動性得到增強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國有企業也開始進行深化改革,因此其對資金的需求量也開始逐漸增加。但由於我國國有企業的管理手段尚不夠完善,致使資金的流動量無法滿足企業的發展,同時由於部分企業原本存在著對外負債的現象,因此國有企業的改革也一直止步不前。然而隨著國企資產證券化的實施,為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便於企業深化改革的有效實施,從而也大大降低了企業負債的現象。
二實施資產證券化使企業的融資成本得到降低
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劇烈,國有企業不得不對企業內部進行有效的改革和創新,因此就要在資產市場中進行融資,但是由於部分企業投資信用度不夠,致使其在進行融資時融資成本相對較高,加大了企業的資金投入量,從而限制了企業的發展。在國有企業處在如此環境中時,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方式為企業解決了這一難題,加強了企業資產的流動性,同時大大降低了企業在市場融資中的成本。
三實施資產證券化使企業的資金使用效率得到提高
實施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方式,提高了企業的融資效率,為企業增添了新的融資方式,並給予了企業足夠的資金擴充業務,加快發展。並且通過資產證券化的實施,給資產負債的企業帶來了存活的希望,同時也由此推動了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保障社會各方面的協調。
二、我國國企資產證券化的特點
隨著我國國有企業的改革,融資方式的創新成了人們關注的焦點,因為融資方式的創新可以促使企業得到新的出路。國企資產證券化的實施有效滿足了人們對融資工具創新的要求,從而使其逐漸佔據融資市場的主體地位。資產證券化的實施,改變了傳統融資手段中存在的資金流動小的缺點,為國有企業提供了更為充足的資金,為我國國有企業提供了一條新的出路。
一資產證券化是低成本融資
資產證券化融資較其它傳統融資方式相比成本較低,利息也相對較少,同時支付資金的比率也較低,因此吸引了很多國有企業的關注。在最初,資產證券化融資方式雖然要支付賬戶託管費等各種費用,但是從最終的費用上來看,其整體費用還是較傳統的融資方式的成本要低。因此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方式成為國有企業發展的必然選擇,因為其可為國有企業解決資金缺乏的問題。
二資產證券化是表外融資
對於資產負債的國有企業來說,利用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方式進行資產融資,不僅不會在原有的負債基礎上增加負債率,同時還會通過企業的不斷髮展,逐漸減少負債率。因為資產證券化是表外融資,因此其對企業的信用要求相對較低,從而改變了傳統融資成本高的缺點,可有效的推動企業的發展,減輕企業融資的壓力,為企業提供資金進行發展。
三資產證券化是收入導向型融資
傳統的融資方式對企業的信用要求較高,因此信用的高低決定了融資資金的規模。若企業的整體信用度不高,那麼就會給企業的融資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甚至無法用融資的方式為企業籌措到一定的資金,從而影響企業的發展。而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方式,主要關注的是國有企業採用資產證券化後的收益情況,通過此方式,有效促進了國有企業的快速發展,推動企業進一步創新從而收穫更多的利益。同時資產證券化對企業來說風險較小,並且由於大多數的企業都擁有或多或少的優質資產,從而促使大部分企業都可以採用此融資工具進行資金的融資,進而彌補企業資金上的漏洞,從負債轉變為收益。
三、我國國企資產證券化存在的困境
一缺少統一的資產證券化立法
我國國企資產證券化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就是缺少資產證券化立法的限制。資產證券化立法的不完善致使企業在利用其進行融資時沒有適宜的法律環境,進而當出現一些法律問題的時候,無法找到相關責任人。資產證券化作為國有企業普遍應用的一種融資方式,應針對其設定相應的法律條文對資本市場的資金進行一定的保護,同時也確保國有企業在融資的過程中權利不會受到侵害。
二財務稅收等制度尚不明晰
國企資產證券化的實施對會計有了更高的要求,而由於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方式普遍存在,國有企業會計對資金的處理又滿足不了資產證券化的實施,致使出現了很多資產上的漏洞。另一方面,財務稅收等制度的不完善也嚴重的影響了國企資產證券化的進一步實施,同時也大大降低了企業的利潤和收益。為了解決這一現象應從三個方面入手:第一,完善財務稅收制度內容,明確規定出國有企業資產證券化是否在徵收所得稅的範圍內;第二,資產轉讓是否在徵收所得稅的範圍內;第三,是在資產證券化實施前,是否要徵收預提稅。只有將財務稅收等制度內容進一步的完善,才能更好的推動資產證券化的實施。
三市場供求關係尚不成熟
供給和需求決定了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實施,從供給的角度來看,由於目前我國可供證券化的資產還存在著些許不足,無法對所有國有企業進行充足的資金供給。從需求的角度來看,由於我國較其它國家相比,投資的時間較晚,資產的規模還不夠大,因此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往往會採取保守的手段進行,避免出現資金風險。因此市場供求關係的不成熟,致使部分國有企業仍然享受不到資產證券化融資所帶來的便利,以至於無法脫離負債的困境。 四、推進我國國企資產證券化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市場機制建設,完善各項制度
在國企資產證券化的實施過程中發現其仍然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產生這種現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市場機制和資產證券化的制度內容還不夠健全,因此在國企資產證券化的實施過程中,應加大力度落實相關制度,推動資產證券化融資工具的進一步發展。
在資產證券化實施的過程中,應首先對稅收的內容進行進一步的完善,明確規定出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和需要進行徵稅的具體內容。避免因企業會計對資產證券化的處理不夠成熟而產生問題。同時由於資產證券化的實施改變了原有企業的管理模式,因此應針對此現象重新制定相關的法律,對國有企業的運營進行監管,避免法律風險的產生。
二基於企業自身特點加強國資管理
由於企業的發展方向和發展目標不同,因此在相關政府部門制定資產證券化的制度之後,國有企業還應根據企業本身的發展情況和未來的發展方向來制定相關的國資管理的制度,從而加強對國資的有效管理,致使融資的資金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時企業在制定國資管理的過程中,要注意符合資產定位,並順應相關部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內容,避免出現法規上的衝突,限制資產證券化的實施。
五、結論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國有企業為了進一步創新對資金的需求量越來越高。而資產證券化的實施正好滿足了企業對資金的需求量,同時由於此方式的融資工具成本較低,致使國企對資金的投入較少,可以進一步擴大企業的業務量,為企業贏得更多的利益。同時由於資產證券化的融資工具改變了傳統的必須整體信用高的企業進行的模式,因此致使更多的國有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進行一定資金的融資,從而緩解了企業的經濟壓力,給企業的發展帶來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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