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預算執行審計論文

  預算執行審計本來是抑制預算機會主義行為的一種制度安排,如果制度安排不當,則可能誘導預算機會主義行為。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篇一

  《 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研究 》

  【摘 要】如何進一步改革和深化預算執行審計,適應社會公眾的期待及人大監督、財政改革、《審計法》對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新要求,推動部門預算管理走向更加規範、科學和效益,使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是當前必須認真研究、探討的一項課題。

  【關鍵詞】政府;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研究

  一、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執行現狀

  目前審計機關在內部職能劃分上,除少數綜合性的部門外,其餘業務部門都是按行業劃分設定的,如財政審計、行政事業審計、農業與環境審計、金融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等部門,各業務部門的審計物件也相對固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是審計機關每年必須完成的一項重要工作,這項工作的開展過程主要有以下步驟:制定計劃、組織分工、實施計劃、彙總成果,向政府報告,向人大報告、審計公告、督促整改。具體實施過程體現在兩個《方案》上:一是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總體方案,是規劃當年整個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整體方案。二是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實施方案,是針對每個具體審計專案設計的詳細工作計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職能發揮不到位

  由於受方方面面因素的影響,部門預算執行審計職能發揮仍然存在許多不到位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一是在審計選取的重點和內容方面,過多地關注微觀問題,沿用過時和不符合時代要求的財務收支審計方法多,對分析存在問題的內在成因和透過現象研究本質不足,僅就問題論問題較多,從巨集觀上、體制上、機制上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少。二是缺乏對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的統一把握,把預算執行審計作為一個整體來統盤考慮不夠,對預算收支的結構性分析特別是對同一支出科目或人均支出的橫向對比分析較少,更沒有對同一單位或同一支出專案進行環比分析,找出變化的規律性。三是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總體評價不全面,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的結果開發不夠,“一花多果”情況少,影響了這項工作的綜合效果。四是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存在時效性滯後效應,審計機關在向人大提交上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報告的時間是在每年的六、七月份,而此時財政預算早已經執行完畢,下一年度部門預算也早己下達,因此,立法機關要從源頭上對下年度預算進行監督的作用大大減弱,從而直接削弱了人大對本級預算執行的監督效果。

  二審計目標不合理,審計範圍不夠寬

  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應當涵蓋本級財政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兩大方面,但在現實情況中,審計財政收入不夠全面,其原因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分稅制導致的中央收入部分無法在本級審計中進行體現,造成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結果的部分缺失和不完整。二是預算內資金審計所涉及的內容不夠全面,由於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時間緊、任務重,審計力量相對不足,加之受外來力量千涉等因素影響,審計機關對一級預算單位的審計比例較低。三是對審計單位選擇上存在結構不合理性,對政府組成部門安排審計較多,對黨委、人大和政協等部門安排審計較少,有的單位常年未接受審計。審計覆蓋面過窄和結構不合理導致審計結果不能更全面反映省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不利於對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總體評價。

  三對預算編制審計重視不夠

  我國己經開展預算執行審計多年,長期以來,一直把本級和下級預算執行情況作為審計重點。實行部門預算編制改革後,這種狀況仍未徹底改變,部門預算審計關注的重點仍然是預算執行環節和決算環節,仍然停留在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層面上,而審計關口前移進行事前監督即對預算編制進行監督做得不到位。仔細研究分析近幾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違規問題,很多是因為預算編制不科學、不合理、不細化造成的,預算編制粗糙,對預算審查不嚴也是一個重要原因。不把預算編制納入審計範圍,預算執行審計就不完整,對預算監督就不能完全到位,更無法為人大、政府加強預算監督提供全面完整的依據。

  三、現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財政管理體制不完善

  從財政管理體制看,尚不夠科學與完善。一是分稅制度。目前實行的分稅制只明確了中央和省級政府的財政分配關係,但沒有規範省以下各級政府的事權劃分與財權分配關係。二是轉移支付制度。中央財政調控權沒有充分發揮出均等化的功能,主要表現在一般轉移支付比例過低,大量採用專項轉移支付,缺乏有效的約束和效益評估機制等,導致資金分配方法不科學、使用效率不高,並存在大量截留、擠佔、挪用等問題。三是中央財政統得過細,加之預算管理級次多、資金鍊條長、資訊不對稱等因素,使得專項資金管理難度增大,由此帶來審計難度增大,監督成本升高。

  二法律法規不健全

  法律法規制度不健全或者滯後過時,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可依據的法規不完善、不充分甚至無法可依,是導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存在問題的深層次原因之一。一是審計管轄權的劃分缺乏靈活性,割裂了經濟事項或區域經濟的內在關聯。二是審計機關在人、財兩方面對同級政府的依存度高,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國家審計獨立性的發揮,而部門預算收支狀況又是同級政府執政行為的經濟表現,因而預算執行審計結果會受到同級政府的制約,其公正性、公開性和全面性會大打折扣。

  三監督環境不匹配

  目前,我國現行的國家監督形式主要有人大對預算的監督、審計機關對預算執行和結果的監督以及財政部門的內部監督,目前,這種三方監管的局面沒有形成統一的監督力量,人大、審計、財政各自執法,重複監督甚至互不信任,沒有建立起資訊交流、溝通、共享的平臺,沒有建成權責分明、相互配合協調、資訊資源共享的財政預算管理動態監管機制。

  四、進一步深化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的對策

  一科學制定預算執行審計的目標和範圍

  在不同的經濟發展時期審計目標應有所不同,現階段國家審計的目標應緊跟國家經濟財政體制改革步伐,為貫徹落實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服務。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上提出帶有根本性和長遠性的解決辦法,促進規範財政財務管理,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使審計監督成為國家和社會發展的推動因素。在審計範圍的把握上,應力求達到三個“全面覆蓋”。一是在審計物件上,達到對使用財政性資金部門和單位的全面覆蓋,既要包括行政事業性質的預算部門和單位,也要包括使用財政性資金的企業單位。二是在審計資金範圍上,達到對財政性資金的全面覆蓋,實現“財政資金執行到哪裡,審計監督就跟蹤到哪裡”的要求。三是在審計內容上,達到對財政執行過程的全面覆蓋,預算執行審計監督要涵蓋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和事後評估的全過程,增強預算執行審計的整體性、巨集觀性、全面性和建設性。   二提高預算執行審計的工作效率

  第一,要科學制定審計計劃。至少要制定三年期預算執行審計計劃,保證每三年所有預算單位都輪審一遍,不留空白和死角,同時要兼顧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審計或調查,防止出現交叉審計和重複審計,浪費審計資源,增加被審計單位負擔。其次,要突出審計重點。要分清輕重緩急,抓住重點問題和巨集觀問題進行審計。第三,要改進審計技術和方法。要藉助財政部門的金財工程和稅務部門的金稅工程,充分發揮審計部門的“金審”工程功能,從偏重手工審計向以計算機輔助審計為主導轉變,從就地審計和事後審計向遠端審計和事中審計的有機結合轉變,研究以網路平臺和資源共享為基礎的計算機輔助審計方法,建立審計資訊平臺和審計資料模型,設計預算執行審計模組,並積極研究探索預算執行聯網審計,加大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動態監控,實現實時監督。要採用分析性複核、實質性測試、審計抽樣、風險評估等現代數理統計分析方法,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第四,提高審計幹部隊伍素質。審計幹部要加強政治、經濟理論學習,全面提高綜合理論水平,全面把握黨和國家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方針、政策。第五,要整合審計資源。要充分發掘利用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力量,提升綜合審計效能,要從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取得被審計單位的基本資訊,建立資訊檔案,為預算執行審計提供資訊支援。

  三全面推行審計公告制度

  我國執行審計公告制度還不完全到位,在此建議:1.建立和完善審計公告法規,明確審計公告的程式、形式、許可權、受眾範圍、公告內容和責任等,使審計公告成為法定程式,具有剛性約束。2.建立審計公告後的資訊反饋機制,要設定專門媒介,開通社會評議和建議的反映渠道,廣泛聽取各界意見,及時迴應民意,妥善處理反饋結果,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積極作用。3.擴大預算執行審計公告的內容,除涉密不宜公開的資訊外,將所有預算執行審計過的單位和結果全部公開,在公告內容上要儘量細化,除公告查出的違規違紀問題外,也要把預算、決算數按專案收、支類別全部公開,讓公眾能看得明白,促進建立“陽光財政”和“陽光審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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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蔣玉芬.財政預算審計重點內容分析[J].現代商貿工業,201312.

  篇二

  《淺析預算執行審計質量控制 》

  【摘 要】預算執行審計是財政審計工作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在預算編制後需要進行預算執行,這個環節是確保財政資金能夠安全合理執行的關鍵階段,所以要加強對預算執行的審計工作,提高預算執行審計質量。在預算執行的過程中會受到諸多因素的干擾,從而對財政資金的執行造成影響,而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效果也將面臨一系列的問題。文章對於預算執行審計質量控制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分析,對於提高預算執行審計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頒算執行審計;質量控制;關鍵點

  預算執行的執行狀況直接關係到財政預算的最終效果,所以為了確保財政預算能夠獲取預期的效果,需要加強對預算執行的審計。為了有效的控制預算執行的審計質量,需要利用科學的方法對其進行審計,對於審計管理工作與審計業務工作需要嚴格按照預定的目標執行。在對預算執行進行審計質量控制的過程中,需要對計劃、實施、檢查、分析以及反饋等一系列的工作進行審計,最大程度的降低預算執行風險,從而提高預算執行審計質量水平。

  一、預算執行審計質量控制關鍵點

  第一,審前準備,需要根據預算執行審計自身的特點來制定一套完善的預算執行審計方案,並選擇與審計方案相匹配的方法和步驟,對審計調查表進行科學設計,確保審計實施過程中能夠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第二,審計實施,審計實施是指評價內部控制系統進行財務收支專案實質性審查,進而取得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和作出審計評價等。一方面是通過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檢查現金、有價證券和實物,向有關單位和個人延伸調查等方式進行審計並取得證明材料;另一方面對收入的合法性進行稽核,稽核收費專案、範圍、標準的合規性,收入範圍是否存在隨意擴大、虛列開支及擠佔挪用等現象。

  第三,審計報告,審計報告要保證要素完整、內容齊全、層次分明,審計的內容包括審計決定書、意見書、移送處理書等內容。審計報告的撰寫要與審計方案相對照,以審計底稿為撰寫審計報告的基礎和依據,審計問題定性要準確。

  二、預算執行審計質量控制措施

  1.建立健全預算執行審計質量控制體系

  首先,要明確預算執行審計的目標,結合實際情況確立審計的重點。評價預算執行審計的合法性和真實性,進一步檢查經費的使用收益和支出。並對預算支出情況進行控制,及時發現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並找出具體的原因,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來解決。

  其次,強化審計前準備、審計前調查、審計風險評估等重要性環節,只有做好事前的準備和分析,才能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工作效率調查審計中所涉及的具體情況,主要包括:所屬單位預算編制、批覆和調整情況、預算收入和支出情況等。

  再次,對審計人員進行監督,主要是針對於審計組內人員及組外人員進行監督,監督物件主要以審計組織或授權人、審計部門質量檢查人和負責人為主。

  2.提高預算執行審計人員的綜合能力

  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能力是確保預算執行審計質量的關鍵要素,因為所有工作流程都是由審計人員來執行完成的,所以審計人員的綜合能力直接關係到審計質量的最終效果。為了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能力需要從源頭上進行控制,實行嚴格的准入制度,只有具備一定的資質與能力才可予以錄用。對在職審計人員加強專業技術培訓,有針對性的開展各種專業知識、崗位能力以及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培訓,全方面提升審計人員的綜合能力。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需求,審計人員需要掌握計算機網路技術,具有一定的電算化水平,從而提高工作效率。為了提高審計人員隊伍的整體水平,需要定期進行考核,對審計人員的工作狀態以及所做出的工作業績等進行稽核。此外,還可以配合激勵機制,以激發審計人員自身的潛能,從而最大限度的發揮自身的價值,確保審計工作的質量。

  3.創新預算執行審計技術與方法

  隨著時代的發展,各種資訊科技已經廣泛的應用於各個行業中,為了提高預算執行審計質量,也要適時的創新審計技術方法,提高審計效率。現階段,會計電算化已經廣泛的實施,所以為預算執行審計工作中利用計算機網路技術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以會計電算化為依託,建立預算執行審計資訊化體系。建立網路資訊平臺,將預算執行過程中的各項資訊共享至網路平臺,審計單位通過資訊共享平臺就可以進行遠端監控,從而加強對預算執行審計的控制力度。預算執行審計向資訊化方向過度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趨勢,是對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一項創新,可以有效的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提升審計工作質量,可切實保證預算執行的順利進行,提高財政資金執行的安全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4.健全預算管理體制

  為了確保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需要健全預算管理體制,組建完善的內部組織機構,健全各項規章管理制度,明確各個崗位的工作職責,並且得到貫徹落實。在預算執行審計組織機構中,要合理設定各崗位工作人員,並且確保各個機構之間能夠密切配合。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確保各項規章管理制度能夠貫徹落實,並且加強監督管理,其實保證預算執行能夠按照預期的計劃執行,對於預算執行進行全程監控,為審計工作提供有利的依據。

  三、結束語

  預算執行是整個財政預算工作中重要的環節,其執行狀態直接關係到整個財政預算的執行效果,這是財政預算在實際專案中發揮作用的重要體現,所以要加強預算執行審計質量控制,確保財政資金執行的安全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為了提高預算執行審計質量,需要建立完善的預算執行質量控制體系,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能力,創新預算執行審計技術與方法,健全預算管理體制,加強對預算執行的全程監控,為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有利的條件,確保財政資金的高效執行。

  參考文獻:

  [1]曹擎華.關於深入開展預算執行審計的思考[J].法制與社會,2010年09期.

  [2]陳波.關於加強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措施的探討[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2年09期.

  [3]尹秋玲.加大預算執行審計監督力度促進深化財政改革[J].現代經濟資訊,2014年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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