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市場論文
農村金融作為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農村經濟發展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伴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農村金融有了長足發展,併為農村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農村金融發展經濟增長論文
1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現狀問題分析
1.1農村金融機構效率低下的問題
農村金融機構是在農村的金融市場的基礎上建立以及發展的,由於農村市場不同於城市居民那麼密集,所以在部分相對窮困落後的地區,主體居住對信貸的需求十分分散,從而導致金融機構需要擴大範圍來進行服務,使得監管這些金融機構信貸的難度增大,由於農村金融機構是在農村金融市場上進行的,因此其相當一部分員工都是農村來的,且整體素質和水平都不高,從而限制了農村金融的進步和發展。其主要體現在:從業人員的文化素質較低,知識結構無法滿足活動經濟的需求,尤其是部分人員思想觀念比較保守,且知識老化,已經不能適應現代金融經濟前進和發展的需要了。
1.2農村金融市場機制的缺陷問題
農村的金融發展與城市的發展水平相比而言是比較落後的,在我國目前的城市金融市場中,部分資本產品已經融入到了城市各類主體的生活當中,有的還包括了衍生類的金融產品,比如期貨和期權等,它們算是經常見到的金融工具,不過在農村市場中,資本市場才起步不久,且發展不完善,部分農民甚至對這些金融工具都沒見過。目前在農村市場中,除了信貸作為了農村的金融工具,還有保險,不過我國目前的農村保險市場也才起步不久,還沒有完善的保險服務網。金融工具還沒有進行一定創新,且金融電子化的產品相對缺乏,使得存戶以及農村企業享受不到現代金融的益處,並且農村的金融市場不符合農產品市場的發展,因要發展農產品市場需要要求農村進行多種渠道的融資,但是長期以來,農村金融市場的融資渠道都很單一,並且其主要方式都是通過間接融資,小部分是通過直接融資,但這些都導致了農村金融機構的效率降低,使農村經濟的發展受到了限制。
2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增長的影響關係
2.1農村金融發展規模對經濟增長的影響關係
要想使農村經濟得到發展,就應該使農業和農村的供求關係保持平衡。農村金融的發展使農村的生產要素獲得了更加合理的配置。農村金融隨著農村經濟逐步的尋求發展,其需求也正逐漸地增加。但就目前來說,我國農村的金融供應需求還不能得到滿足,還處在不平衡的狀態中。所以,我國農村目前還是需要一定的資金來支撐其發展。因為農村的各地區的分佈狀況非常不平衡,嚴重影響了農村經濟的進步和發展。要想農村經濟得以發展就應該發揮農村金融的支撐作用,不過長期以來,我國農村的金融融量在不斷地減少,且從頭到晚都都追不上農村經濟的發展速度。對其原因進行具體分析,其主要原因是農村的金融供應不合理有失平衡,而造成失衡的原因又是因為農村的信貸資金無法滿足農村經濟的使用需求,這些都是造成農村金融發展緩慢而跟不上經濟增長的因素。
2.2農村金融結構對經濟增長的影響關係
在金融的發展過程中金融結構能對其的實際狀況體現出來,優化金融結構可以有效地推進金融的發展,同時金融結構還能促進經濟的增長速度。金融作為經濟的核心,投資者通過減少費用以此來獲得更多的資金,從而使投資的生產率得以提高。對金融結構進行優化還能使金融的功能得以提升,從而有效促進經濟的增長。從金融的發展角度來說,農村的發展速度與城市相比較而言更落後,農村金融主要是根據金融機構的數量增加來得以發展的。優化農村金融結構可以給農戶以及鄉鎮企業更多的渠道進行融資,從而滿足他們的資金需求,使農戶的積極性更好的激發出來。
2.3農村金融效率對經濟增長的影響關係
衡量金融效率在這裡借鑑了周國富的金融研究成果,從以下3個方面對金融效率進行了巨集觀評價:第一是儲蓄動員能力,第二是儲蓄投資的轉化效率,第三是投資投向效率。在農村出現資金不平衡是經常發生的事,所以,農村的金融系統使資源得到了更好的合理配置。所以要合理的運用金融手段,把閒置的資金有效地分配到缺少資金的地方。在農村金融充分發展的體系中,資金的供求狀態對利率的多少有決定性的作用,投資者想要獲得更多的效益,一般都會選擇收益比較高且風險低的專案。在這個期間,農村金融體系調配資金不但讓資金得到了更好的利率,還對資金流動創造了更好的道路。農村金融在發展期間往往都會伴著金融制度的改革和更新以及農村金融市場不斷地完善,還有多樣的金融工具種類,這些因素都更好的為農戶提供了多樣的方式和途徑進行投資和儲存。金融的功能主要在於使成本降低,使農村能夠更好地對儲蓄以及投資者資料不對稱的問題進行解決,使儲蓄資金的情況能夠透明化,從而提升農村儲蓄轉化為農業投資的數量。
3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增長的促進關係
3.1健全農村金融體系以此促進農業經濟深化改革
農村的金融規模對農村的經濟增長有主要的影響。首先,對我國農村的金融機構要合理的運用,早貫徹把農村信用社作為中心的基礎上,還要使農村金融機構的服務功能有效地發揮出來。其次,要對農村信用社中的資金優勢進行合理地運用,使農村資金短缺狀況得到緩解。一直以來都是農村信用社都支撐著農村金融,它所起到的效果是另外一些農村機構不能達到的,不過農村信用社的運作過程也含有一些的問題,比如:不明確產權,既不算合作制也不符合股份制;信貸質量比較差等。所以,農村信用社需要在今後的經營中要明確產權,讓農村信用社向金融的道路發展;農村信用社還應該有效地展開貸款業務,規範貸款制度對農村難以貸款的情況進行解決。
3.2優化農村金融結構以此促進農業經濟健康發展
在農村經濟的增長過程中農村金融結構有著一定的促進作用,有效調整農村金融結構使我國的實體經濟也能得到協調,也是農村金融發展的必然趨勢。農村金融經過長期的發展,只有多元化才能使國內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得到滿足。所以,農村金融機構在今後的發展中,應該進行必要的改革。想要使金融的供給得到有效提高,政府需要激勵農村信用社多采用各樣的融資方式,建立和完善金融融資體系。從我國目前的農村融資方式來看,主要是間接融資與外源融資這兩種方式為主,外源融資主要是進行銀行貸款,而間接融資運用不太多。因為經濟發展速度比較快且對外開放的程度也在不斷增加,對融資結構優化以及是必不可少的了。要積極開拓一些其他的融資渠道,減少貸款次數。同時,要儘量把融資的成本降低,通過優化農村融資結構,使農村金融結構得到調整。從我國目前的農村金融市場來看,大部分都是使用存款和貸款這種基礎產品來實行融資的,不過這樣不能使農戶以及鄉鎮企業的需要得到滿足。所以,對於目前的農村金融市場來說便捷靈活的金融方式是最需要的。根據農村的具體狀況,政府可把農戶的土地等轉成資本。因為農村大部分都是處在比較偏遠的地區,想要提高農村金融機構就需要進行更加全面的服務,及時給農戶提供全面最新的訊息。
3.3提高農村金融效率,促進農業經濟持續增長
對農村金融的結構以及規模來說,雖然農村金融的效率給農村經濟的增城帶來的作用比較弱,但也體現了農村的金融功能。所以,提高金融體系的效率也是使農村經濟得以增長的主要因素。從內部結構的角度來看,應該在農村金融機構中設定互相制約的平衡制度。我國目前農村金融的發展關鍵是靠融量的支撐,所以應該完善和提高金融結構和金融效率。藉助完善的農村金融體系不但可以使農村經濟得以發展,還能使金融效率有效地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提升。
4結語
總而言之,農村金融作為我國金融發展的重要部分之一,具有自身獨特的發展特點,對我國農業經濟的增長具有不可忽視的影響作用。農村金融發展水平取決於農業經濟水平的高低,但是農業經濟的增長更無法脫離農村金融的支援。因此,應該重視完善和優化農村金融體系和結構,進一步提高農村金融效率,以此促進農業經濟的持續增長髮展.
範文二:在新形勢下農村金融發展現狀及建議
一、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現狀及其問題
一我國金融二元化的界定
金融二元結構FinancialDualism通常指的是發展中國家存在金融抑制時所體現的“二元”狀態,一方面存在著擁有現代化管理與技術的銀行網路和有限的但卻是有組織的金融市場;另一方面,傳統的非正式金融關係仍活躍於經濟、社會的各個層面。然而本文所討論的金融二元結構並不是“正式和非正式”這個意義上的,而是指近年來伴隨著我國經濟高速發展所產生的城鄉金融發展差距拉大的二元分化。從金融發展程度和水平出發,無論是從金融機構的數量、規模,還是從金融服務層次和發展水平來看,我國都出現了嚴重的城鄉金融二元分化。
二中國城鄉金融現狀比較
1.中國城鄉金融機構現狀及其比較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業有了較快發展,形成了以銀行金融機構為主體、多種非銀行金融機構共同發展的金融格局,並不斷形成逐漸完善的中國金融體系。據統計,我國農村地區金融機構以農村信用社以及郵政儲蓄機構為主,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為輔,此外,政策性銀行中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及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中的中國農業銀行也是我國農村金融系統中的主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發展以及金融改革的推進,在我國農村金融系統中也出現了較少數量的農村資金互助社和村鎮銀行。雖然近年來,在中國人民銀行以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政策引導下,對處於金融薄弱環節的農村金融進行了推動性發展,但是,與城市較為完善的銀行金融體系相比,服務於廣大農村的金融機構都顯得十分落後。其中,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機構金融業務缺失嚴重;而國有商業銀行及其他商業銀行在金融體制改革後,出於其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商業銀行本質,也越發地忽視農村金融市場;而如信託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外資金融機構等金融組織在農村市場的缺失則更加嚴重。由此可見,我國城鄉金融機構分佈狀況差距非常大,存在著明顯的城鄉金融二元結構。
2.城鄉金融機構存貸款差異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人們已經認識到了勞動力、實業資本、科技等因素對於經濟的發展有著非常明顯的促進作用,而隨著虛擬經濟的高度發展,金融資本的作用也日漸凸顯。城鄉金融機構存貸款結構的差異,直接影響城鄉地區投資和儲蓄的狀況,從而影響地區發展前景、市場潛力,以至於影響整個地區經濟發展。從1990年至今,我國城鄉存貸款總額均呈現上升趨勢,說明我國總體經濟在不斷髮展,但是,農村金融機構的存貸款增長速度明顯低於城鎮存貸款增長速度。從1990年到2010年,農村存款增長30倍左右,但城鎮存款增長達到了58.3倍;城鄉存款差異度從1990年的5倍上升到2010年的8倍;農村貸款從1990年的1888.1億元上升到2010年的30652億元,增長約16倍,而城鎮貸款從1990年的12472億元上升到2010年的369033億元,增長約30倍,城鄉貸款差異度從1990年的6.6倍上升到了2009年的12倍。以上我們可以看出,城鄉金融機構資金來源和運用都存在著巨大的差距,而且這種差距還在不斷擴大,城鄉之間金融資金來源和使用方面也存在著明顯的二元結構。
三我國城鄉金融二元發展的突出問題
1.信貸資金大量外流
1990年至今,我國農村信貸資金的絕對量在增加,體現了我國經濟發展的良好勢頭,但是,從相對量來看,明顯可以看出,從1990年開始,我國農村存貸款比例呈不斷下降趨勢,而城鎮存貸款比例則呈上升趨勢。這一方面說明,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的增長,農村經濟發展和增長所需的基本資金來源———儲蓄,卻相對來說在不斷地減少;另一方面,也說明用於農村建設的信貸資金在不斷地流出農村市場。
2.保險類保障金融機構發展滯後
在農村金融市場中,除了銀行金融機構以外,保險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市場也比較欠缺,尤其是對於農業發展有著重要作用的保險機構。農業是農村經濟的基礎,農業保險對於農業發展起著巨大的作用。農業保險可以減輕農業風險的威脅,提高農業經濟的穩定性;可以減少農民因災害導致的收入波動,安定農民生活;還可以保障農業投資安全,改善農民的信貸地位等。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即成立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但直到1982年才開始恢復農業保險的試驗。1994年,我國採用了新的財務核算體制,保險公司從負責各單位“風險救助”的機構轉變為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出於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對利益的追逐和發展的需要,保險機構調整了其業務結構及發展方向,比如弱化了農業保險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開始不斷萎縮。據統計,2008年我國保險收入合計9784.10億元,而農業保險收入僅為447.97億元,佔比不到5%,農業賠款支付也只佔到全國賠款支付的7.5%。①2004年開始,我國一些地區開始試辦了政策性農業保險和互助性農業保險,但是發揮的作用不大,不能改變農業保險業務和農村保險機構發展嚴重滯後的現狀。綜上所述,我國農村存在著嚴重的金融抑制。同時,農村資金向外部流動的規模還在不斷擴大,由此導致農村資金供需失衡越發嚴重。一般而言,農戶在農業經營中對小額資金需求頻繁,這一需求卻得不到正規金融機構的重視,因此進一步加劇了農村金融的供求矛盾。結合大型商業金融機構在農村市場的收縮現狀,正規渠道的資金供給越來越少,融資越來越難。儘管國家已允許有條件的個人和企業設立農村小額信貸公司和鄉鎮銀行,但是由於農村融資信貸和信用體系的不完善,真正適合中國特色農村情況的農村金融組織和金融創新還沒得到發展,根本無法有效解決農村金融問題。
二、農村金融供求失衡的深層次原因
一產業結構不協調,農業發展滯後
1978-2010年,我國第一產業農林牧副漁增加值佔GDP比重從27.1%下降到11.3%,第二產業佔GDP比重則由48.2%增長到48.6%,第三產業佔GDP的比重則由23.7%增長至40.1%。同時,第一產業就業量佔比從70.5%下降到38.9%,第二產業就業人數所佔比例則由1.73%增長至26.2%,而第三產業的就業人員比重從12.2%升至35.9%。②顯而易見,隨著我國的產業結構升級,第二、三產業的增長速度高於第一產業,其中第三產業的增長最為迅速。然而,另一方面也說明我國農業發展相對趨緩從而帶來經濟規模的相對萎縮。這一現象被很多人用來作為農村金融發展緩慢的理由,因為產業結構的這種變化本身就要求金融結構也隨之調整,農村金融的緩慢發展似乎是合理的。然而,農業不包括林牧副漁勞動力份額由70.5%下降到32.4%,農業GDP份額則由27.1%下降為9.4%,②農業勞動力份額遠高於其GDP份額。農業勞動力份額過高,說明農業的人均產值相對較低,農業產出水平落後,這說明我國產業結構發展很不協調。表面上農業份額的下降是產業結構升級的結果,實際上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發展滯後等因素的影響。而農業經濟的發展恰恰需要農村金融的支援,因此,產業結構的現狀非但不能稱為農村金融發展緩慢的理由,反而說明了大力發展農村金融的必要性。正是由於產業結構發展的不協調和第一產業發展滯後,使得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體系在適應產業結構調整時,更多的資金流向了第二和第三產業,造成了第一產業金融供給的缺失。而農村金融的滯後發展則進一步成為農業發展的障礙,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惡性迴圈”的低水平均衡。
二農業基建投資增長緩慢
若要避免上述“低水平均衡”的陷阱,最常見的手段是通過加大政府投入,尤其是基礎建設投入,一方面增加農村的資金供給,另一方面促進農業經濟發展,從而形成農村金融和農業經濟互相促進的良性互動。然而在1990-2010年間,我國基建投資總水平增長迅猛,而農業基建投資則增長緩慢。農業基建投資與基建投資總額的差額越來越大,城市基建投資佔基建投資總額的比重大大高於農村地區,城鄉基建投資狀況極不協調。儘管在20世紀80年代,我國農村固定資產投資年增長率曾達到26.6%,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28.1%。但是90年代以後,投資向城市傾斜,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農村所佔的比重總體上呈下降趨勢。尤其是2001年的時候,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農村所佔比重已降至1981年以來的最低水平。2010年,農村固定資產投資僅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17.6%,比1990年下降了10.5個百分點。③面對農村市場,對於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商業銀行來說,農村固定資產投資貸款所帶來的巨大利息收入是很具有誘惑力的,然而隨著農村固定資產投資相對比重的下降,銀行投資領域的減少,以及農村信貸徵用記錄的不完善,高成本、低收益的投資特點,使得商業銀行逐步失去了發展農村金融的動力。
三農村金融滯後的體制
原因:金融體系改革中對農村金融的忽視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成功地促進了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然而金融體系改革過程中卻沒有對農村金融的建設予以足夠的重視和扶持,從而導致了以下問題。首先,國有商業銀行逐步退出農村市場。1997年,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允許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級及以下分支機構,試圖通過發展中小型金融機構來支援地方經濟發展。此後,各國有商業銀行紛紛收縮縣級及其以下的分支機構。2004年,我國大型國有商業銀行開始進行股份制改革,國有商業銀行將營業網點進一步收縮,進一步減少了支援農村經濟發展的平臺。其次,農村信用社“服務農村”金融功能的缺位。在政策導向及金融體系發展的導向下,當前服務農村經濟的主要金融機構是農村信用社。但是隨著商業化改革及其追逐利潤的本質,農村信用社即使在農村吸納農村存款之後,也不會投資於農村經濟建設,而轉向於投資與城市地區建設,將信貸資金投放到城市中小型企業,或者用於同業拆借,從而投放到農村地區經濟建設的資金就減少了。第三,郵政儲蓄銀行存款資金外流。1986年,為緊縮貨幣供應量、抑制通貨膨脹,政府決定重新開辦郵政儲蓄業務,並且以商業銀行利率吸收存款,再以更高的利率轉存中國人民銀行,從而不對外發放貸款。因此,郵政儲匯的利潤是無風險的,其擴張規模的積極性很高,網點增加很快。郵政儲蓄存款的增長迅速,但其資金卻沒有用於農業及農村建設,客觀上形成了農村資金外流的渠道,嚴重損害了農村資金的配置效率。可以說,郵政儲蓄在農村資金本已緊張的情況下,加劇了農村資金外流,不利於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最後,農村金融機構信貸支付清算體系缺失。在主要服務農村市場的金融機構中,即使網點最多、規模最大的農村信用社,都不能進行系統內的支付清算業務。導致在外務工、經商的農民準備將自己的收入存入家鄉最方便的金融機構時,卻因為金融機構內部支付清算體系的缺失而不能辦成,只有選擇國有商業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這樣就使得原本可以進入農村的儲蓄資金留在了城市,造成農村儲蓄資金的流失。
四農業利潤率較低金融體制
改革之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逐利性”越發明顯。金融行業的收入來自於實體經濟利潤的一部分,而農村利潤率較低則成為商業金融機構放棄農村金融市場、重點經營城市的一個重要原因。從全世界的經驗來看,如果沒有國家的扶持和政策的保護,農業經營所獲得的利潤率很難和集中化、規模化經營的二、三產業相比。就我國的情況而言,農業利潤率較低的原因主要是兩方面:一方面,農產品收購價格較低。首先,由於農業分散經營,競爭充分,而農戶對市場價格等資訊缺乏瞭解,在面臨相對壟斷的收購商面前“市場議價力”弱,因此,在收購環節很難獲得定價上的優勢,從而大量農業利潤被流通環節所獲得;其次,加入WTO之後,在農產品進口問題上,政府無法對本國農業生產給予充分的保護,使得我國農產品經常性地面臨外來農產品的競爭。另一方面,農業生產的成本不斷增加,因為農業生產投入的種子、化肥、農機和燃料等都是工業化集中生產的,其市場議價能力是高於分散經營的農戶的。根據以上分析,若沒有國家從成本和銷售兩個環節對農業生產的扶持,將使得分散的農戶在整個農業利潤分配中處於不利地位。因此,通過政策性金融措施扶持農業生產、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並切實保護農戶的利益,才能避免“因農業利潤率的持續低下,使得商業金融機構淡出農村金融市場,而融資的困難進一步使得農村經濟持續落後”這樣的惡性迴圈。
三、當前發展我國農村金融的建議
發展農村金融,協調城鄉金融發展是和諧金融的題中之義
隨著經濟金融的不斷髮展,和諧金融的涵義也越來越豐富,但其本質和內涵始終圍繞著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金融與經濟的和諧;二是金融與社會發展的和諧;三是金融自身的和諧。[10]第一個和諧是前提和基礎,是後兩個和諧得以繼續的本質保障;金融與社會的和諧是其他兩個和諧的制度保障,也是和諧金融所要達到的目標;金融和諧是經濟金融執行的本質要求,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潤滑劑和推動力,是實現前兩個和諧的基本條件。基於本文對當前問題的分析,建設和諧農村金融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從整體視角出發,使經濟和金融出現良性互動。筆者認為具體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一大力發展中小額信貸機構,培育良好農村金融生態
儘管我國已推出了農村小額貸款公司,並建立了鄉鎮銀行等金融機構,但是小額貸款的發放及機制的發展力度跟不上農村經濟運作的要求。農村市場上,由於農業產業化程度低、農村工業規模較小,農村服務業、建築業、餐飲業、娛樂業等行業剛剛起步,對於在創業起步和發展階段的農村個體及中小企業所需的資金規模並不大。然而僅僅增加投入和提高貸款額度,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發展。只有加強誠信機制、擔保制度及技術配套體系的建立,培育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為具有農村特色的金融體系快速發展創造條件。而良好的信用體系和金融生態對農村金融的長遠發展更是意義重大。
二大力發展農村地區政策性金融
農業的產業特性高投入、低產出決定了其具有高度的風險性,在各個國家都是重點調控和扶持的物件。由於農村地區經濟發展和市場化程度普遍較低,很多農村中小企業及個體無法滿足商業性貸款對抵押和擔保條件的要求。根據本文對當前問題的分析以及農村和農業發展的具體特徵,解決“三農”發展面臨的資金融通問題,不能借鑑城市經濟的發展模式,即簡單的依靠商業金融機構,而應主要依靠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作用,把有限的資金利用好,力爭合理、有效、公平和及時補充農村金融資金的不足,推動農村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優化,從而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和完善。
三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使之融入農村經濟發展
政策性金融對當前農業發展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僅僅加大投入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政策性金融機構垂直化的管理與非營利性使得其工作人員沒有積極性主動融入農村地方經濟的發展。現有體制下對經濟增長最為關心的是地方政府,但是由於政策性金融機構相對獨立的行政地位使其和地方政府的合作有限。再加上市場資訊的不對稱性帶來的風險,使得政策性銀行僅僅專注於對國家政策扶持的大專案和基礎專案融資,無法融入農村地方經濟。從而,本文建議推進改革政策性金融機構,使之與地方政府和農戶進行良性互動,利用地方政府推動經濟增長的積極性和資訊優勢,同時和農戶緊密合作高效監管資金運用。只有政策性金融機構融入農村地方經濟,才能使不斷增長的資金投入轉變成經濟增長的動力,形成經濟金融和諧發展的良性迴圈。
四利用金融危機帶來的機遇大力發展農村金融
2008年底全球範圍內的金融危機導致我國部分農民工返鄉,給農村金融的發展提供了機遇,這主要表現在:1東部較發達地區的農民工返鄉後帶回了先進的觀念,他們用先進的思維方式來發展現代農業,其投資風險大大低於其他農民;2具有金融知識和覺悟的人才返鄉對農村金融的發展更具推動作用,在農村金融推廣方面將取得良好的效果;3農民工返鄉帶回的大量資金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了資金支援。在促進城市金融發展的同時,應關注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最終目的是消除我國一直以來的金融二元結構局面,徹底改變農村金融供求失衡的局面,提高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帶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