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離職會扣工資嗎
離職其實是很簡單的事情,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沒有和公司協商好,就自己離職,這是自動離職,但是很多公司就會對員工不滿,下面是小編為你介紹自動離職是否會扣工資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自動離職可能會扣工資
可能會扣工資。但勞動法規定員工在離職前應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辭呈,以便公司找到接替工作者,若未提交辭呈的,離職後應賠付引起理智給公司帶來的損失。但是公司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扣員工的工資。
自動離職一般不享受辭職、離職或被辭退的待遇
離職與辭職沒有本質的區別,從以前的規定看,一般是指尚未喪失勞動能力的幹部由於某些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在用人單位供職,需要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要求,經批准後可辦理離職手續,享受一次性的離職費待遇,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當然,有的也不發離職待遇。例如:歸僑、僑眷職工因私獲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可辦理離職手續,並按規定發給一次性的離職補助費。工齡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工齡10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滿1年發給1個半月的本人標準工資,但離職補助費的總額,最高不得超過24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
而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職工要求離職另謀職業問題的覆函》[80]勞險便字66號規定,凡要求離職在城鎮另謀職業的職工,經批准離職後,不發離職待遇。辭職的職工,在1983年4月9日釋出《全國整頓企業勞動組織工作座談會紀要》勞人計[1983]12號之前,是沒有辭職生活補助費待遇的,此後的辭職費標準也低於離職費標準,即:家居城鎮的職工,工齡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半個月標準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6個月的工資;回農村的,工齡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標準工資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這種辭職費也僅適用於原來的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按《勞動法》的規定執行。雖然從最初的規定看,離職是對幹部而言,辭職是對工人而言,但從後來的規定看,界限越來越模糊。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後,這兩種政策規定運用的越來越少了,然而有一部分職工仍需適用這兩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