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嚴重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釋是什麼
暴力犯罪,就是說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脅,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就是犯罪行為,這種行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嚴重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釋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嚴重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釋
一般所說的八種暴力犯罪是指刑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以下是對這幾種犯罪的簡單介紹。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提供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嚴重暴力犯罪的防衛辦法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負刑事責任。這主要考慮了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特點。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犯罪都是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的,被侵害人面臨正在進行的暴力侵害,很難辨認侵害人的目的和侵害的程度,也很難掌握實行防衛行為的強度,如果對此規定得太嚴,就會束縛被侵害人的手腳妨礙其與犯罪作鬥爭的勇氣,不利於公民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此,法律對一些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危及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作了這樣的特殊規定。
行使這種防衛權,仍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只能針對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防衛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必須是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如果防衛人在防衛中為了報復而肆意加害不法侵害人,則不能認為是正當防衛。
嚴重暴力犯罪的案例
目前,家庭暴力問題已經成為一個全球化的問題,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人種,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社會制度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事件,因家庭暴力導致的刑事案件也居高不下。近日,筆者對200起家庭暴力刑事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這種暴力既有對生命的威脅,也有對老人、婦女、兒童的精神和情感虐待。
家庭暴力犯罪呈現延伸的特點
重大惡性案件居高不下。調查的200起刑事案件中,其中有40起故意殺人案件是涉及家庭暴力的死刑犯罪,約佔故意殺人死刑案件總數的17%,被告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家庭暴力犯罪呈現延伸的特點。調查中發現,有的被告人不理智地將矛盾方的親屬作為洩私憤的物件;有的將插足家庭的第三者作為其報復目標,把家庭糾紛的矛頭指向他人。
原因由單一化向多元化發展。犯罪原因從過去單純的家庭關係不睦發展到今天因婚外情、經濟、性格問題、文化層次的差異等多層面的原因。
婚外情現象突出,性道德觀念滑坡。在這200起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涉及婚外戀現象的約佔70%左右,重婚犯罪也達到近100件。
受西方不良思潮影響,少數人在處理兩性關係時態度不嚴謹,任意放縱自己的感情,對家庭少有的責任感。
婚外戀是導致家庭暴力、重大惡性案件的罪魁禍首
從微觀方面講,懦弱和忍讓是暴力生成和加劇的溫床。為了孩子、為了面子、為了經濟和再婚因素,許多女性不敢、不會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味地忍氣吞聲,或受虐待,或被遺棄。
婚外戀是導致家庭暴力、重大惡性案件的罪魁禍首。在家庭暴力犯罪的故意殺人案件中,婚外戀現象已相當普遍,60%以上的案件是因為夫妻一方有“外遇”而引起對方的不滿與憤恨。
經濟因素是家庭暴力產生的基因。在這些家庭暴力犯罪中,絕大多數案件發生在生活條件相對較差的農村,現實生活的貧困使他們處理家庭關係的方式消極而冷漠,棄責任不顧,最終走上犯罪的道路。
缺少理解和信任成為家庭暴力愈演愈烈的催化劑。理解和信任是家庭的基石,但夫妻、兄弟、妯娌之間因瑣事互不信任,無端猜疑,上演了一幕幕悲劇。
從巨集觀方面看,有歷史原因和社會原因。我國長期以來“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在農村並未根絕。因換親、生女孩而產生的家庭暴力仍然存在。
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在調查的200起案件中,80%的犯罪人系農民,文化素質低,法制觀念淡薄,婚姻質量差,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相對盲目,家庭暴力愈演愈烈,甚至釀成家破人亡的慘劇。
1.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原因
2.暴力犯罪的原因及對策
3.暴力犯罪的原因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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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報告